2010年11月的某一天,中紀委派往江蘇省財政廳的調查組成員,敲開了副廳長張美芳的辦公室。
張美芳看到來人的著裝和表情,瞬間面色慘白,她明白自己這下是在劫難逃了。
這一次,調查組是有備而來的。
此前中紀委已經收到過多次關於張美芳的實名舉報。
所以在與張美芳見面之前,調查組的工作人員其實已經收集了不少資料和證據。
到了張美芳的辦公室後,工作人員簡單地介紹了一下組織的有關政策。
然後,調查組開始對辦公室的各處進行檢查和物證儲存。
其中一名工作人員在檢查完書櫃後,拉開了張美芳辦公桌的抽屜。
一張面額為110萬元的支票大大咧咧地躺在抽屜裡。
對此,張美芳似乎沒有想過要遮掩什麼,痛快地承認了這張支票是某銀行用來行賄的。
高調張揚的女副廳長
熟悉張美芳的人都認為,她和別的貪官不一樣。
這樣的評語並不是說她不貪或者貪得少,而是指在行事作風上。
大多數貪官都不希望自己那些見不得人的事情曝光,也不希望自己得到過多的關注,能低調就低調,能掩飾就掩飾。
至少在公開場合,他們都會讓自己顯得比較“平易近人”或者“兩袖清風”,一般不會過多地顯擺自己在經濟上的與眾不同。
張美芳則相反,她行事高調,喜歡講排場,好面子。
她的職務——江蘇省財政廳副廳長,是她最大的底氣。
在大眾的印象中,從事與財務相關工作的人,應該特別小心仔細。
即便是一些心懷不軌的人想要從中牟利或者收受賄賂,也會小心翼翼地將自己的作為掩蓋起來。
但是張美芳就算在知道自己已經被舉報後依然囂張跋扈。
那麼,如此猖狂的張美芳到底是何許人也?
張美芳,出生於1958年4月,江蘇南通人。
1976年7月,不到20歲的張美芳參加了工作,當時她被安排到南通市下轄的通州市石港鎮蔬菜一隊插隊。
張美芳當然不甘心就在這裡度過自己的一輩子,她想方設法抓住一切改變自己命運的機會。
兩年後,張美芳有機會到南京農業大學農經系學習,她努力表現,最終徹底擺脫了從前的生活,進入了當地的財政系統。
她抓住了一切提升自己的機會,拿到了在職研究生的學歷,還考取了博士學位。
之後,張美芳便一直在江蘇省財政廳工作。
在被雙規之前,張美芳在江蘇省財政廳領導班子中排位第三,是財政系統內真真正正的“實權派”。
張美芳不管在生活還是工作中,都希望能夠展現出自己的這份“實權”。
從性格上來說,她是一個囂張跋扈的人,這一點許多曾經接近過張美芳的人都這樣認為。
一些財政廳的官員和工作人員對於這位前副廳長的私下評價並不好。
他們認為張美芳對待下屬極為苛刻,而且態度跋扈,稍有不如意的地方就會開口罵人。
在江蘇省財政廳內,有一件關於張美芳的小事,可謂是人盡皆知。
據說張美芳曾經召集過一個財政廳的內部會議。
不過一些處室並沒有派處長參加,而是派出了副處長,並且這些處室都不是由張美芳分管。
張美芳認為這是對自己的不尊重,所以對於此事她非常不滿乃至於極為惱怒。
她當場發火說,就是因為自己還不是一把手,所以自己才會這樣被不尊重。
如果自己是正廳長,那麼所有的部門肯定都會派正處長參加。
在這件小事中可以看出,張美芳關注的並不是會議討論的內容是否需要正處長出席,而是認為這是對自己的一種輕乎。
這件事並非個例,張美芳在日常工作的各個環節中,她都十分在意自己是否被最高規格對待。
一些下屬常常在私下裡抱怨,他們覺得跟著這位領導的工作壓力很大,而且張美芳時時刻刻都想體現出自己權力的至高無上。
當然也有一些同事認為,張美芳從綜合實力和自身素質來看,並不適合其職位,但是很明顯她自己並不這麼認為。
張美芳是副廳長中任期最久的一位,她便以此作為論資排輩的資本,自大狂傲,目中無人。
一位地方知情人士曾經對來訪的記者表示,張美芳在貪汙受賄這件事情上太過大膽,這與她的性格是分不開的。
在落馬前,張美芳已經擔任8年副廳長,的確是資歷最老的副廳長。
而且她在財政系統工作的時間很久,對各方面的工作流程非常熟悉,處理事務也十分順手。
所以張美芳自視甚高,相較於其他的副廳長而言,她顯得更為強勢。
由於張美芳這種飛揚跋扈的作風,所以她與同事以及下屬各方面的關係並不好。
有人認為她之所以能夠獲得提拔重用,是因為原財政廳廳長周桂根的賞識。
2002年,張美芳因為得到了上級賞識被提拔為財政廳副廳長,在此之前她擔任財政廳經濟建設處處長。
一朝大權在握,其貪婪的本性便顯露無遺。
權力和地位給她帶來了諸多好處,相關單位和一些下屬的賄賂,張美芳都一一笑納。
既然張美芳願意收,那就有大把的人上趕著往前送,送禮送錢的藉口也是名目繁多。
據說她過一個節,就能收到價值數十萬元人民幣的各種購物卡,據估計張美芳的受賄金額可能已經超過5000萬元。
那麼,這麼多的錢,都花到哪裡去了呢?
張美芳在當上副廳長之前就已經離婚,直到落馬都沒有再婚,家裡除了她就只有一個女兒。
經過調查,張美芳共擁有7套房產,其中只有4套是在她自己名下,另外三套是登記在她女兒名下。
這7套房產都價值不菲,其中有一套在山水華門的房產價值上千萬元。
這套房產所在的社群,是南京市公認的高檔社群。
在日常生活中,張美芳也喜歡用各種高檔奢侈品,就算到農村去檢查工作都會隨身背奢侈品牌的大包。
而且據稱張美芳的個人生活也相當複雜,她自從離婚之後沒有固定伴侶。
但是有知情人士披露,張美芳其實一直在以談物件為掩飾包養“小白臉”,其私生活也是相當混亂的。
鑽漏洞,謀私利
大家都知道,一個大牌挎包的價格,少則幾萬,多則幾十萬。
很明顯,張美芳如果只是憑藉正常收入,是不具備這種消費水平的,更不用說那七套房產。
很顯然,購買這些財物的錢大都來源於受賄。
那麼張美芳到底有什麼權力和途徑來收受賄賂呢?
大家可能都知道,一個國家財政收入存款的規模很大,幾十億元甚至上百億元都是非常常見的數目。
這些收入當然不可能放在保險櫃裡,需要存入銀行。
此時對於一個銀行來說,如果能得到一筆財政存款,那麼這個銀行基本上就不需要再為存款儲備傷腦筋了。
也正是由於這個原因,每家銀行都會有一些“神通廣大”的人物,他們想方設法地去爭取財政存款。
為了順利地拉進這樣的鉅額存款,他們也會用一些見不得光的手段,而像張美芳這樣的貪腐分子也就有了可乘之機。
財政管理資金中,有一個大項為非稅收入,由於有關非稅收入的法律法規在一段時間內並不完整、規範。
所以在非稅收入的管理上,曾經出現過無章可循或者有章難循的情況,也缺乏健全的監督機制。
財政部門掌控著資金分配的權力,這是對社會資源進行直接分配的權力。
一些監察系統的人士認為,這種分配權具有稀缺性,所以很容易被人追捧,當然也就很容易被人“尋租”。
財政系統的腐敗常常不是一個人,而是以利益集團為單位,出現“以權謀私、以錢買權、集體腐敗”等危害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腐敗行為。
張美芳在財政系統中工作多年,對於其中的各種關節一清二楚。
她很快就意識到,自己完全能夠從中謀取暴利。
至於她的行為是否損害了國家利益,對於利慾薰心的她來說,已經完全不在考慮範圍內了。
如果說在當上副廳長之前她還沒有那麼大的“能力”,那麼在當上副廳長之後,張美芳等待已久的機會終於來了。
張美芳被雙規的主要原因就是收受鉅額賄賂,而她受賄的主要來源就是從銀行獲取吸儲回扣。
我們在前文中提到過,財政收入儲蓄對於各個銀行都非常重要。
而張美芳正是因為有決定財政收入開戶銀行的權利,所以能夠收取存款回扣。
張美芳在接受調查前主要管理幾個處室的工作,其中的綜合處就負責非稅收收入徵繳。
這對於張美芳來說可謂是易如反掌,她完全能夠決定數額不小的非稅收入存入哪家銀行。
這一權力給她帶來了巨大的回扣。
有南京當地的銀行業人士表示,因為存款而收取回扣並不是什麼新鮮行為,這已經是一種“慣例”。
就是這樣的“慣例”,導致了本該屬於國家的財產中,有一部分悄悄地流入了個人的口袋。
對於每一家商業銀行來說,財政收入都算得上是一個“大客戶”。
因為財政收入不但額度大,連續性強,而且始終都有存量。
能夠決定將財政收入存入哪家銀行的張美芳,自然成為這些商業銀行爭相討好的物件。
張美芳自然也不客氣,有人捧著好處來求她辦事,她自然也就大大方方地笑納。
張美芳在銀行沒有親戚或者心腹,於是將財政收入開戶行進行變更時交給下屬去操辦,整個過程操作相當大膽。
但是在收取回扣時,張美芳就顯得格外謹慎,她沒有透過任何中間人,都是由自己親自接洽。
除了選擇自己得到好處的銀行進行儲存,在支出上張美芳也極力維護這些銀行。
如果不是她選擇的銀行,那麼她會先支出這些銀行存款,與她有關係的銀行存款則儘量晚支出或者少支出。
不過張美芳在銀行系統中並沒有真正的心腹,所以在案發後進行調查時調查工作還算順利。
換一個角度想,如果張美芳或者像她這樣的人在銀行系統內還有一套自己的勢力,那麼會有多少國家的財產被侵吞?
國家正是發現了這些無恥的蛀蟲,所以加大了反腐力度。
許多貪腐集團都被連根拔起,與此同時,相關的法律法規也在不斷完善。
只有越來越完善的制度和監督手段,才能在最大程度上減少這樣的事情再次發生。
被舉報還是被牽出?
張美芳作為江蘇省財政廳原副廳長,她的落馬在當年是一個大新聞。
很多業內人士認為,也許財政部門的許多遮擋就要被撕下了。
因為財政部門以及官員掌控著重要資源,所以這些官員自然也就是各路人馬看中的“大人物”。
張美芳自然也在此例,她手上掌握有不少“資源”,而且也一直在為權力尋租。
張美芳的所作所為不可能無人得知,當然有人看在眼裡,一些人為了減少國家和人民的損失,開始舉報張美芳。
實際上,張美芳也確實是因為舉報而被調查的。
曾經在財政廳工作的下屬,一直持續不斷地舉報張美芳,最開始是向財政廳舉報,然後向省裡和中紀委舉報。
一位知情人士曾經透露,舉報張美芳的人對於相關情節知道得非常詳細,甚至具體到了年月日以及對應的涉案細節。
張美芳一向自視甚高,她當然知道有人在舉報自己,但是她並沒有有所收斂,反而更為大膽。
也許她的倚仗並不單單是自己的身份,還有她身後那些龐大的關係網。
她認為即便是有人舉報,也沒人能把她拉下馬,但是她小看了中央反腐的決心和力度。
2010年,中紀委在收到針對張美芳的實名舉報後,派遣了調查組進行調查。
前文提到,調查組在張美芳的辦公室抽屜裡發現了一張110萬元的支票。
除此之外還有不少購物卡和其他銀行卡。
在調查組對張美芳的辦公室裡進行檢查後,她在當天就宣佈被雙規。
江蘇省財政廳網站上關於張美芳的簡歷很快就被刪除,曾經歸屬於她手下分管的各處室都分配給了其他副廳長管理。
像張美芳這樣一位手握實權的財政廳前副廳長被雙規,自然不是她自己一個人的事,還有許多處級以上的幹部都接受了調查組的問詢。
以財政存款尋租並從中獲利的財政官員,並不只有張美芳一人,但是張美芳是案發第一人。
從張美芳案中可以看出,相關法律法規依然有漏洞。
所以有學者建議,為了避免再出現同類情況,應該從根本上將所有政府收入納入國庫。
此外,專家還建議,各類預算外收入和財政專戶都應該取消,這樣可以做到完全意義上的國庫單一賬戶。
也有經濟學者認為,在市場經濟的大背景下,國庫用存量進行收益無可厚非。
但是這樣的操作必須有嚴格審慎的制度和完善的監督體制,儘量減少人為操作的空間,避免國家和人民的利益受損。
張美芳之所以落馬,一個原因是因為有人舉報,另一個原因則很有可能是由於趙文娟貪汙、濫用職權案牽出。
趙文娟曾經擔任蘇州市財政局長和政協副主席,她在擔任蘇州市財政局長的14年間,長期利用職務便利為自己以及相關單位牟利,導致國有資產嚴重流失。
在2009年12月,趙文娟被判處無期徒刑。
趙文娟出事後,江蘇省內開始針對財政系統進行排查,隨後就牽出了張美芳案以及其他財政系統官員的腐敗案件。
經查訪後,江蘇省紀委認為案情重大,專門在江蘇省財政廳辦公室10樓設定了一間辦公室進行集中查案。
在張美芳貪汙受賄的鏈條上,肯定不止她一人,張美芳曝光只是其中一環。
張美芳在被雙規當日就主動坦白,希望有立功表現,減輕自己的刑罰。
因此這一案件波及整個財政廳,而且還牽涉省內多個其它廳官。
在張美芳利益集團中的許多人,開始惶惶不可終日。
但是他們的任何掙扎都註定是徒勞無功的,因為法律的懲罰永遠不會缺席。
回顧張美芳的蛻變之路,不得不說,從本世紀初開始,中國的經濟建設踏上了一個新的臺階。
在高速發展的同時,有一些身居高位的人也抓住了其中的一些漏洞,想方設法地往自己的腰包裡撈錢。
張美芳只是其中之一,她的落馬對所有的貪官都敲響了警鐘:不要認為自己能夠隻手遮天,國家和人民的利益神聖不可侵犯。
張美芳能夠當上財政廳副廳長,自然有其能力和優點。
就專業上而言,她也是有博士學位的人,而且還是一位高階會計師。
如果她能夠在自己的崗位上兢兢業業,不忘初心,那麼自然是國家的棟樑之材。
但是由於無法控制的貪慾,最終等著她的,只能是法律的嚴懲。
-完-
參考資料
浙江日報:《江蘇省財政廳前副廳長張美芳被雙規 爽快招供引相關官員終日惶惶》
中新網:《江蘇前財政副廳長被雙規續:坐擁七套房產養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