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是人體五臟之一,是人體最大的代謝器官。多數藥物在肝臟要經過不同程度的結構變化,包括氧化、還原、分解、結合等方式。在藥物使用過程中,因藥物本身或/及其代謝產物或由於特殊體質對藥物的超敏感性或耐受性降低所導致的肝臟損傷稱為藥物性肝損傷。在我國肝病中,藥物性肝損傷的發生率僅次於病毒性肝炎及脂肪性肝病(包括酒精性及非酒精性)。
常見的傷肝藥物主要有:
1.抗菌藥物:頭孢類(頭孢曲松、頭孢哌酮)、四環素類、紅黴素類、磺胺類、異煙肼、利福平、酮康唑、伏立康唑等。
2.抗寄生蟲藥:氯喹、伯氨喹、哌嗪、左旋咪唑、阿苯達唑等。
3.解熱鎮痛藥:阿司匹林、對乙醯氨基酚、吲哚美辛、尼美舒利、酮洛芬、吡羅昔康、塞來昔布等。
4.抗痛風藥:秋水仙鹼、別嘌醇等。
5.抗癲癇藥:苯妥英鈉、卡馬西平、丙戊酸鈉等。
6.鎮靜催眠藥:苯巴比妥、地西泮、氯硝西泮、勞拉西泮、艾司唑侖等。
7.抗精神病藥:氯丙嗪、奮乃靜、氟哌啶醇、舒必利、利培酮等。
8.心腦血管藥:奎尼丁、胺碘酮、尼莫地平、阿替洛爾、特拉唑嗪、纈沙坦、洛伐他汀、辛伐他汀等。
9.消化道用藥:雷尼替丁、奧美拉唑、埃索美拉唑、西沙必利等。
10.利尿藥:氫氯噻嗪、氨苯蝶啶、乙醯唑胺等。
11.激素、抗甲狀腺及降糖藥:潑尼松、甲潑尼龍、丙酸睪酮、雌二醇、炔雌醇、己烯雌酚、甲巰咪唑、丙硫氧嘧啶、格列喹酮、格列吡嗪等。
12.抗腫瘤藥:環磷醯胺、尼莫司汀、甲氨蝶呤、紫杉醇、多西他賽、長春地等。
13.中藥:雷公藤多苷、小金丸、壯骨關節丸、消咳片、大黃蟄蟲丸、痔血膠囊、骨康、癃閉舒、土三七、溪黃草等。
藥物性肝損傷可以發生在以往沒有肝病史的健康者或原來就有嚴重疾病的患者身上;可發生在用藥超量時,也可發生在正常用量的情況下。目前我們日常生活中接觸的藥物及保健品已超過30000種,明確可以引起藥物性肝損傷的藥物超過1000種。一些保健品、營養品等對肝臟的影響可能沒有那麼大或者沒有那麼快速顯現,但需要注意凡是經過提純、人工合成的營養品也好保健品也好,都是透過需要肝臟來分解來代謝的,如果服用的不當或者計量過多都會影響肝臟的功能,此類傷害的發生率也在不斷增加。
藥物性肝損傷已成為一個不容忽視的嚴重公共衛生問題。藥物之所以能治病就在於是藥三分毒,醫生在用藥過程中需要權衡利弊,遵循“安全性、有效性、經濟性、適當性”四大用藥原則。儘量避免應用有肝損傷的藥物,如必須使用,應從小劑量開始,密切監測,合用保肝藥;避免超劑量服藥和療程過長,避免頻繁用藥或多種藥物混合應用;注意原有疾病可能誘發藥物性肝損傷,對肝腎功能不良的患者應注意減量應用等。
希望廣大公眾多瞭解安全用藥的知識,瞭解安全用藥原則:
一、優先使用基本藥物。不合理用藥會影響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二、用藥要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輸液的原則。
三、購買藥品要到合法的醫療機構和藥店,注意區分處方藥和非處方藥,處方藥必須憑執業醫師處方購買。
四、閱讀藥品說明書是正確用藥的前提,特別要注意藥物的禁忌、慎用、注意事項、不良反應和藥物間的相互作用等事項。如有疑問要及時諮詢藥師或醫生。
五、處方藥要嚴格遵醫囑,切勿擅自使用。特別是抗菌藥物和激素類藥物,不能自行調整用量或停用。
六、任何藥物都有不良反應,非處方藥長期、大量使用也會導致不良後果。用藥過程中如有不適要及時諮詢醫生或藥師。
七、孕期及哺乳期婦女用藥要注意禁忌;兒童、老人和有肝臟、腎臟等方面疾病的患者,用藥應謹慎,用藥後要注意觀察;從事駕駛、高空作業等特殊職業者要注意藥物對工作的影響。
八、藥品存放要科學、妥善,防止因存放不當導致藥物變質或失效;謹防兒童及精神異常者接觸,一旦誤服、誤用,及時攜帶藥品及包裝就醫。
九、接種疫苗是預防一些傳染病最有效、最經濟的措施,國家免費提供一類疫苗
讓醫患共同努力,使藥物可以發揮最大的效果。
作者 | 高燕菁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地壇醫院主任藥師、藥事網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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