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檔案已釋出!財政部明確:再延續11項稅費優惠政策至2023年底,涉及科技、就業、創業、醫療、教育等。更重磅的是……
01 恭喜!又可以少交稅了!正式檔案來了!
在前期已對部分到期稅費優惠政策延期的基礎上,再延續涉及科技、就業、創業、醫療、教育等11項稅費優惠政策至2023年底。
1.免徵符合條件的科技企業孵化器、大學科技園和眾創空間孵化服務增值稅,對其自用及提供給在孵物件使用的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的使用稅。繼續放寬初創科技型企業認定標準,凡符合條件的創投企業和天使投資個人對其投資的,按投資額一定比例抵扣應納稅所得額。對企業招用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和退役士兵從事個體經營的,繼續按一定限額依次扣減稅收和相關附加。
2.免徵農產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免徵城市公交站場等運營用地城鎮土地使用稅。
3.繼續授權省級政府自主決定免徵、停徵或減徵地方水庫移民扶持基金。
4.免徵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臨時性補助、獎金及單位發給個人的預防藥品等實物的個人所得稅。免徵相關防疫產品的藥品和醫療器械註冊費。
5.免徵高校學生公寓房產稅和相關租賃合同印花稅。對承擔商品儲備政策性業務的企業自用房產、土地,免徵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減按15%徵收汙染防治第三方企業所得稅。
此次共延期11項稅費優惠。除此之外,還有哪些優惠政策會再次延期呢?一起來看看!
02 增值稅
一、小規模納稅人減免稅優惠
目前,國家針對小規模納稅人稅收優惠主要是有兩個:
1.小規模3%減至1%優惠。
小規模3%減至1%優惠,到2021年年底到期。
雖未出正式檔案,但已經確定1%優惠繼續延期。具體延長期限,待正式檔案出臺後,以正式檔案為準。
此政策優惠時間是2021年4月1日——2022年12月31日。
對於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15萬元免徵增值稅的優惠政策,雖然此政策免徵額從月銷售10萬元提高至15萬元,但基於當前經濟形勢,將小規模免徵額繼續提高也不是沒有可能。
二、生產性、生活性服務業加計抵減政策
上述兩個加計抵減政策也是2021年年底到期。雖然官方還未釋出正式延期檔案,但電子稅務局申報系統已提示:加計遞減政策繼續延期,待正式檔案出臺後,以正式檔案為準。
小型微利企業減稅範圍有望再擴大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8號規定,2021年1月1日——2022年12月31,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實際按2.5%繳納企業所得稅。
根據財稅〔2019〕13號規定 ,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實際按10%繳納企業所得稅。
可以看出,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100萬元但不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10%繳納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2021年年底到期。
所以,此部分會大機率再次減免。
04 個人所得稅
1.年終獎稅收優惠政策延至2023年底
檔案中明確: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計稅優惠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23年12月31日。
(1)年終獎單獨申報
應納稅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適用稅率: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對照月度稅率表確定:
應納稅額=(年收入-減除費用-附加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其他扣除) ×稅率-速算扣除數
2.年收入不超過12萬元且需補稅或年度彙算補稅額不超過400元的免予補稅政策延至2023年底。
政策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2號
3.上市公司股權激勵單獨計稅優惠政策,2021年年底到期後,執行期限繼續延長至2022年12月31日。
政策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2號
4.外籍個人符合居民個人條件的,可以選擇享受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也可以選擇按照規定享受住房補貼、語言訓練費、子女教育費等津補貼免稅優惠政策,但不得同時享受。
外籍個人一經選擇,在一個納稅年度內不得變更。
該政策於2021年年底到期後繼續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據:財稅〔2018〕164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3號
5.中央企業負責人取得年度績效薪金延期兌現收入和任期獎勵,符合相關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併入當年綜合所得,參照年終獎計算方式單獨計算納稅;2022年1月1日之後的政策另行明確。
以上優惠政策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政策依據:財稅〔2018〕164號、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43號
6.單位發給個人用於預防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藥品、醫療用品和防護用品等實物(不包括現金),不計入工資、薪金收入,免徵個人所得稅。
優惠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政策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7號
注: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 4 號明確,該政策延期到2023年12月31日。
7.對參加疫情防治工作的醫務人員和防疫工作者按照政府規定標準取得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免徵個人所得稅。
政府規定標準包括各級政府規定的補助和獎金標準。
對省級及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對參與疫情防控人員的臨時性工作補助和獎金,比照執行。
優惠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政策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7號
注: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2年第 4 號明確,該政策延期到2023年12月31日。
05 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稅政策
已確定小微企業“六稅兩費”減稅政策已延期,具體以出臺的正式檔案為準。
檔案中說,對小微企業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實行全額返還支援政策。
小微企業享受2021年工會經費全額返還的,依據2020年認定資料,先徵後返。
所有企業免徵文化事業建設費。
優惠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政策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1年第7號
來源:梅松講稅、中央人民政府、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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