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老一輩福建晉江人心中,賴昌星是個不願提起的名字,他憑藉一己之力,白手起家,從農村小混混成長為商界大亨,在晉江乃至整個廈門叱吒風雲;但與此同時,他又憑一己之力,製造了新中國成立來規模最大的走私案,涉案金額高達530億,為了走私,賄賂了小半個廈門海關,其行賄手段之巧妙,即便放在今天,也是令人乍舌。
在賴昌星跌宕起伏的人生中,有一個詞始終縈繞身旁:雙面性。他一方面有著吃苦耐勞的品質,肯吃苦,不抱怨,樂觀積極,賺了錢知道回饋家鄉,給人一種“大好人”的感覺;但另一方面他卻毫不忌憚地行賄官員,稱“我不怕領導幹部官有多大,就怕他沒愛好”,被通緝後仍然不知悔改,不認錯,讓人痛恨至極。
賴昌星究竟如何走上這種極端矛盾的雙面人生。恐怕得從他的童年開始說起。
賴昌星
福建晉江
賴昌星1958年出生於福建省晉江市
青陽鎮燒厝村,家裡兄弟姐妹有8個,賴昌星排第七,小時候家裡窮得很,十幾口人擠在三間小屋裡,貧窮是賴昌星童年繞不開的標籤。因為窮,賴昌星直到9歲才上學堂,結果沒讀幾年就輟學了,開始在社會上打拼,自謀職業。
不過賴昌星身上有一點好的是,他雖然窮,個子也不高,相貌平平,沒什麼文化,但性格卻很好,吃得開,能說會道,有人曾評價:“他矮胖矮胖的,有力氣,每次都能挖很多,而且人緣好,講義氣,看見跟他一起去的孩子撿得少,會主動把自己挖到的地瓜分給別人。”
不僅如此,賴昌星頭腦也很好,能輕鬆記住300多個電話號碼,小學的時候就跟著村裡幾個孩子,倒賣油條、冰棒、水果等貨物,都是他們從別人買來,然後再自己各處吆喝叫賣,賺個差價。
在賴昌星幾個哥哥眼中,弟弟似乎非常想要賺錢,想做成什麼大事兒。
賴昌星小學沒讀完便輟學,之後幾乎什麼都幹過,種田、賣菜、挖水井、挖防空洞、撿破爛等等,基本都是髒活累活,好在他肯吃苦,又有人緣兒,因此都乾得很不錯,逐漸積累起了自己的小圈子。
16歲是賴昌星人生中的第一個轉折點,他開始自己創業了,他和幾個青年每人拿300塊錢,湊成1500塊錢,辦了個小作坊,就是幫別人加工機械小零件。
生意雖然不大,但賴昌星憑藉非常不錯的經濟頭腦,很快就將事業走上正軌,他自己購買了機床,然後自己出去跑業務,辦成了一個小型的汽車修配廠,當時他才二十歲出頭。
不過,這還不足以改變賴昌星的命運,真正讓他嚐到成功的滋味的是25歲左右的時候,他開始生產整臺紡織機,當時全國做這個的沒幾家,賴昌星眼光很精準,他及時從機械維修廠抽身,轉到了紡織加工上。
為了做成這個,他自己高價從江蘇一個工人手上搞到圖紙,然後又自己跑到無錫請師傅,從加工到生產到銷售事無鉅細,親力親為。一臺紡織機做成後,賣出去大約7.5萬元,但他的成本能控制在只有2.5萬,相當於僅一臺紡織機,就能賺5萬塊,而他當時生產了幾百臺,相當於一個紡織廠給他帶來了上千萬的利潤。
所以賴昌星後來曾非常自豪地說,他根本不是因走私而發家,他早在移民香港的時候,就已經擁有幾千萬資產了。幾千萬資產,別說當時,哪怕是現在,也是響噹噹的人物,所以上世紀八十年代的賴昌星,用富甲一方來形容,絲毫不為過。
賴昌星憑藉紡織廠賺到人生第一桶金之後,從此邁上了新臺階,他利滾利,關係網越織越大,又連續開了印刷廠、雨傘廠、服裝廠,總之什麼賺錢就開什麼,他不缺本錢,為的就是把攤子鋪大。
客觀來說,要是賴昌星後來倒賣晶片原油,幹違法犯罪的事情,要是能走上正道的話,也許現在就是一個非常知名的實幹家,但是,人生就怕一個“但是‘,賴昌星慾望膨脹後,便沒有踩過剎車,他的人生像是坐上了過山車,從晉江移民到香港,開始觸碰法律的紅線。
知名港商
賴昌星33歲透過一個關係戶,拿到了香港居民身份,憑藉龐大的資產,迅速購置了一座山莊,然後憑藉敏銳的嗅覺,在香港房地產低潮期,大肆購置房地產,一兩年就賺了一億多。
不過香港終究不是賴昌星的歸宿,他還是想回到福建,畢竟這裡是他的家鄉。36歲,他以知名港商的身份“榮歸故里”,搭上改革開放的東風,在廈門先後成立了遠華電子產品公司、遠華集團。
賴昌星的不幸,就是從這時候開始的。當時國家還沒有嚴格的走私法,他利用這種制度的漏洞,開始大規模走私晶片植物油原油汽車手錶等等,什麼俏他就走私什麼,一來一回賺取鉅額差價。
而在這中間,廈門海關扮演著關鍵角色。如果不是打通了廈門海關,賴昌星不可能那麼如魚得水。
比如賴昌星走私的時候常用一個法子,就是“假轉口”。“轉口”在國際貿易中,是指出口國貨物運到中轉國,再從中轉國運到消費國。遠華集團在實際操作中,把廈門海關做成中轉地,但香菸等貨物到了廈門海關就不會被運走了,運走的只是空集裝箱或者其他貨物。廈門海關對此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為了打通廈門海關,賴昌星的行賄手段之精明在現在也是令人乍舌的。
比如他很少直接賄賂高階領導,一般都是打通基層的關鍵崗位人員,讓這些小羅羅出面,而上級領導只需要對此當作沒看見就好了,屆時哪怕東窗事發也可以推脫說自己沒發現,最多落個瀆職罪。
比如賴昌星不直接給錢,而是以借錢付息的名義行賄,即他向別人借錢,然後付給別人20%的利息。
比如賴昌星會專門招聘許多官員的孩子到遠華上班,透過這些親屬來遠端遙控官員。
比如賴昌星在一些官員到自己的紅樓玩樂的時候,他會用針孔攝像機,趁機錄下許多淫色影像,事後再以此要挾,讓深陷其中的官員越陷越深。
賴昌星似乎具有非常出眾的“公關才能”,他以自己為核心,在廈門打造了一個龐大的走私帝國,很多人甘願對他“俯首稱臣”。賴昌星在外人面前,展現出一副非常崇高的道德形象。
比如在廈門紅樓,這是賴昌星的重要基地,當外面的人都吃著魚吃人參等山珍海味的時候,他常常只是在飯桌上露一面,陪著喝一杯,然後就回到辦公室,吃著最簡單的地瓜粥,抽著非常經濟實惠的香菸;而紅樓裡的許多妙齡女子,他從不染指碰觸。
比如在晉江賴昌星老家,很長時間一直保留著賴昌星捐資修建的公路,以及能容納1500人的遠華中學,昌星幼兒園,等等,賴昌星沒出事前,在家鄉的名聲非常好,都說他致富不忘家鄉人,帶著兄弟姐妹,村裡人一起辦廠蓋房子賺大錢。
一邊是用盡各種手段賄賂政府官員,最著名的就是所謂“七子”——女子票子房子車子位子本子,展現出對法律的毫不畏懼;另一邊是艱苦奮鬥,慷慨解囊,扶危濟困,展現出對自己極高的道德要求。這種極端的雙面性究竟是如何造成的。恐怕得跟他的成長有關。
賴昌星從小沒有上過什麼學,所有道理都是混跡社會時自己摸索的,而這種道理簡單說就是弱肉強食,勝者為王敗者為寇,只要能賺到錢,什麼都可以做,做成了便是真理。這是賴昌星一生信奉的生存邏輯。
紅樓七層電梯口前的''天下唯我''鷹魚圖,為賴昌星處世哲學作了最好的註解:畫上一隻虎視眈眈的魚鷹正窺視著水中一條碩大的肥魚,在賴昌星眼裡,天下所有他可利用的人,都是他所瞄準的獵物。
賴昌星身上體現的是一種典型的封建社會的處世哲學,依靠關係,依靠金錢。賴昌星沒有養成對法律和公權力的敬畏,他似乎擁有一種封建社會“土皇帝”的思想,所有外人都可以利用。
正因為如此,他在頂峰期的時候,竟然敢拿著幾千萬,透過關係想要求見朱鎔基總理,這是何等的狂妄。
憑藉此前積累的鉅額資產,賴昌星即便是逃亡加拿大,依然混得風生水起。他不惜花費巨資聘請了一個知名律師,幫他打移民官司,因為他是非法入境,面臨著被遣返的風險。
他的律師利用我國當時在引渡法上的缺陷,以及加拿大司法的“弊病”,不斷地跟加拿大政府申請政治避難,稱加拿大不能把他遣返回中國,因為可能會被判死刑,可能會遭受到酷刑,等等。
而加拿大司法又有著一個明顯的特點,就是隻要你對判決不服都可以提出上訴,賴昌星律師就這樣,從上訴—判決—重申—再判決—再上訴—再重申等等,彷彿是個無窮無盡的道路,一直無限拖延著。
從1999年逃亡加拿大,我國政府花費了長達12年的時間,期間頒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引渡法》,花費了大量的外交資源,最終終於和加拿大司法機關達成協議,賴昌星被遣返回國,並於2012年5月18日被判處無期徒刑。
賴昌星一案在當時影響極其巨大,走私金額達530億,偷逃稅金額達300多億,涉案人員更是數不勝數,尤其是重災區廈門海關,幾乎滲透到了角角落落。
賴昌星之所以能製造出如此大的走私案,跟他對法律無知又無懼的特點,以及當時特殊的時代,都有很大關係。他一方面在成長過程中養成了以自我為中心的性格,另一方面在改革開放初期,晉江乃至整個福建,依然猶如一個小型的家族社會,而賴昌星以及背後的遠華就是最核心的存在。
據悉,賴昌星老家村裡的任何公共設施,小到籃球場、家廟的欄杆,大到水泥路段,均由村民集資修建,因此,村裡最隨處可見的是刻在石碑上的捐資名錄。生活在這樣的環境裡,很自然生髮的一種情感,是對宗族的強烈依賴和認同感。較之村落共同體的現實利益,國家利益顯得遙遠而抽象。
賴昌星一案不僅是時代的悲劇,也是中國社會在改革開放初期,法制教育尚不完善時候的一個小型縮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