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接上回:
書說芬在家待不住,就上附近人家的一個麻將屋溜達玩。
一回二回就碰著了本文主人公:“亡命徒。”
亡命徒本人姓王名叫明途,王明途可能是寓意前途光明吧!大夥就根據本人的性格本性就叫成了:“亡命徒。”
王明途40多歲50來歲,人長得標緻有點像臺灣中美合資的歌星費翔。王明途是一個不怕死,遇事就要拼命的主!
明途出生在農民家庭裡,家裡沒有啥勢力!初中畢業後為了一個工作喜歡開車,就違心地和領導家裡的孩子好上了。該女長像一般,小個咧咧個嘴不好看,後結婚生了一個女孩子。明途後來就在單位開上了小型車就是55膠輪拖拉機!
改革開放以來,單位就承包個人單幹。由於明途以前一天就是開個車,就都遊手好閒的貫貫的了,養成了手不提籃肩不擔筐的毛病了!一改革車就轉讓給了他。
車也不幹活,整天四處遊蕩無所事事啥也不幹,就靠媳婦上班維持家用。
媳婦是會計,那時候會計的條子滿天飛,那就是錢!那時候改革剛開始,有些制度還不完善。倒是利用破55小型車抓撓了幾萬塊錢。
在三十多歲的時候看上同一分場的一個小媳婦。也是小鄒的第一個媳婦崔,因為小鄒窩窩囊囊的兩人就離婚了!
後被明途看上了,明途就也跟自己家中的媳婦離婚了,離婚後把家裡的錢劃綹劃綹四萬多塊錢,然後就領著小鄒的小媳婦崔去了廣州闖世界去了!
要知二人溜達如何且聽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