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2月9日電 《中國證券報》9日刊發文章《央行銀保監會明確 保障性租賃住房貸款不納入集中度管理》。文章稱,中國人民銀行2月8日訊息,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發布《關於保障性租賃住房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的通知》,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專案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的原則,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支援力度。
接近監管部門人士對中國證券報記者表示,保障性租賃住房專案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意味著銀行發放相關貸款不再受集中度管理指標約束,有充足空間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專案的信貸投放。
(小標題)加強對保障性租賃住房金融支援
《通知》明確四方面內容。一是自《通知》印發之日起,銀行業金融機構向持有保障性租賃住房專案認定書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專案發放的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二是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支援力度,按照依法合規、風險可控、商業可持續原則,提供金融產品和金融服務;三是銀行業金融機構要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銀保監會有關統計制度,確保資料真實準確;四是《通知》適用於執行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銀行業金融機構。
2020年12月,人民銀行、銀保監會發布《關於建立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分檔設定了房地產貸款餘額佔比和個人住房貸款餘額佔比兩個上限。制度出臺時配發的答記者問中提及,為支援住房租賃市場發展,待建立相應統計制度後,對於符合定義的住房租賃有關貸款,將不納入集中度管理。
接近監管部門人士表示,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是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決策部署、加強相關金融政策支援的具體舉措,也是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既有安排。
(小標題)加快建立完善住房租賃金融制度
“2021年《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出臺後,各地抓緊建立健全保障性租賃住房專案聯審機制,對於透過聯審的專案發放保障性租賃住房專案認定書。”上述接近監管部門人士介紹,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近期均已基於住建部提供的認定標準,根據專案認定書單獨設立了保障性租賃住房貸款的統計指標,將符合條件的有關貸款單獨統計。上述措施落地後,不將保障性租賃住房專案有關貸款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也就具備了實施條件。
該人士稱,《通知》釋放了加大金融支援保障性租賃住房發展的積極訊號,有利於推動《關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關於加大金融支援保障性租賃住房有關要求的具體落地,有助於支援我國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推動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人民銀行、銀保監會表示,明確保障性租賃住房專案有關貸款不納入房地產貸款集中度管理,有利於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保障性租賃住房專案的信貸投放,支援我國住房保障體系建設,有助於推動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下一步,將加快建立完善住房租賃金融制度,繼續加大對保障性住房建設和長租房市場發展的金融支援力度,促進房地產業良性迴圈和健康發展。
銀保監會資料顯示,截至2021年11月末,房地產貸款同比增長8.4%,整體保持穩定。對於長租房市場、保障性住房建設的金融支援力度加大,投向住房租賃市場的貸款增速接近各項貸款平均增速的5倍。
“《通知》的釋出將提高房企申請貸款的動力,有助於保障性租賃住房更快、更好發展。”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稱。
(小標題)多地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
專家認為,此舉有利於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進而推動建立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完善住房保障體系,有助於促進解決新市民、青年人住房困難問題。
2021年12月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強調,探索新的發展模式,堅持租購併舉,加快發展長租房市場,推進保障性住房建設。今年年初召開的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指出,2021年全國40個城市新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94.2萬套,2022年將大力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以人口淨流入的大城市為重點,全年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240萬套(間)。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日前透露,“十四五”期間,40個重點城市初步計劃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650萬套(間),預計可幫助1300萬新市民、青年人等緩解住房困難。此外,多地陸續釋出的相關“十四五”規劃顯示,上海計劃“十四五”時期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47萬套(間)以上,達到新增住房供應總量的40%左右;深圳計劃建設籌集保障性租賃住房不少於40萬套(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