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資本邦瞭解到,中融信託昨日釋出臨時管理報告稱,由於華夏幸福提供的債務重組條件違背了《債務重組計劃》和債務化解工作的原則,且債務重組條件仍存在較大的風險。為了保護委託人的利益,作為受託人中融信託暫時無法代表本信託計劃加入華夏幸福債委會,或代表本信託計劃接受華夏幸福目前的債務重組方案、簽署《債務重組協議》。
“對於應收賬款違反承諾的行為,若後續仍無轉變,作為受託人中融信託也將代表本信託計劃採取堅決行動。”中融信託還表示,具體情況以信託計劃資訊披露為準。在該事項的處理中,公司將盡職盡責為履行受託人義務,最大限度保障投資人權益。
據業內人士透露,自去年11月份開始,中融信託代表投資人曾與華夏幸福的多輪溝通談判中,但雙方始終無法達成一致意見。據悉,爭議焦點主要在於信託計劃展期期間的具體支付情況及質押應收賬款的回款事項。
此前於2021年2月份,華夏幸福釋出公告承認債務逾期問題,稱公司及下屬子公司發生債務逾期涉及的本息金額為52.55億元,涉及銀行貸款、信託貸款等債務形式,未涉及債券、債務融資工具等產品。中融信託在內的諸多信託公司的相關信託計劃因此陸續出現違約,其中,僅中融信託旗下兩隻違約產品本息累計便高達11.2億元。
同年10月,華夏幸福與金融機構債權人委員會舉行全體債權人大會,並於會後公佈最新化解債務方案。
針對中融信託暫不接受債務重組方案一事,今日,華夏幸福對外回應表示,目前公司已經與中融信託進行多輪協商,正在對協議具體內容做進一步詳細溝通。公司將繼續堅持“不逃廢債”的基本原則,嚴格執行《債務重組計劃》,推動債務重組協議簽署等工作,切實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爭取早日化解華夏幸福債務風險。
本文源自資本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