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幾年,全國的房價真是水漲船高,政府及時出臺了限價政策來調控市場,及時如此,市場行情依舊火爆。
但是我們買房子的同時一定要謹慎,不能丟三落四,有三樣東西一定不能丟,一定要保管好了,否則,失去時候會是非常麻煩的。
第一就是購房發票
這個是房子付完首付之後,開發商提供給我們的付款收據,這個購房發票是證明自己花錢買下的房子,這是辦理不動產權證的一項重要憑證,另外一方面就是按揭購房需要貸款的時候,還要出示這個購房合同和發票的影印件,不然貸款會受到影響。
第二個就是買賣合同,這個合同的作用就是在貸款的時候出示憑證的,自己貸款的依據,而且在這個房子發生交易和業務辦理的任何情況下,都必須要具備買賣合同才可以的。
第三就是契稅發票
這個是買房子後最重要的證明票據,能體現出這個房子在購買的時候真正能體現的價值,也可以證明自己在購房的時候交過稅,交了多少稅,在辦理過戶手續的時候,也得出示這個契稅發票,如果不慎丟失,需要帶著身份證去房產局補開。
所以,一定要將這幾樣東西保管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