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榮盛發展##榮盛地產#的#商票#全面拒付,榮盛給出幾種方案,第一種是直接展期還沒有利息,這種方式基本上無人接受,一旦展期,票面更換,不能再追索之前票面的所有前手,只能起訴榮盛發展,而榮盛發展面臨這麼多訴訟,目前賬上肯定沒有現金等待別人查封了,所以一旦延期換票,持票人會處在相當被動的情形。第二種是抵房,而拿出來抵商票的房子都是在偏遠地區頂樓、底樓這種沒有銷路的房子,換到手之後辦手續還需要一段時間過戶,想換現金還得打個七八折出售,綜合下來相當於打了五六折,持票人損失不小。
所以很多人選擇了直接起訴,有位粉絲聯絡地產動態社,自己一張榮盛發展四萬多的商票拒付後直接起訴,法院告知已經凍結到相應款項。
前段時間榮盛工作人員主動聯絡說兌付票面金額,不承擔其他費用,這位粉絲同意後把票面資訊登記好了給榮盛,但榮盛一直不打款結清票據,就在幾天後這位粉絲收到了榮盛向法院提交的管轄權異議,想把案件轉移到廊坊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法院管,其中一個原因如下表述:榮盛發展所在地既是被告所在地也是票據支付地,因此由榮盛發展所在地管轄不僅是符合法律的規定也更加有利於案件的解決,同時也可以減少原被告雙方當事人的訴累,節約司法資源,提高司法效率。 這種說法典型的利己主義卻還要冠冕堂皇的說可以減少原告當事人的訴累節約司法資源,提高司法效率,按照票據法,持票人可以不按照匯票債務人的先後順序對任何一人、數人、全體進行追索,依法由票據支付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此案在其中一個背書人的所在地進行起訴,因此管轄權沒有任何問題,而榮盛用這種冠冕堂皇的說法就是為了拖延時間不付款。
以下是自稱榮盛工作人員的聊天記錄,讓登記好商票資訊後還問訴狀這些案件資訊,這些不應該在公司內部都統一好的嗎?
以下是粉絲收到的榮盛向法院提交的管轄權異議檔案,裡面列舉的理由自己都站不住腳,貽笑大方。
以上資訊表明榮盛發展已經明明確確收到訴狀,卻派個工作人員假惺惺的聯絡持票人說要兌付,登記好資訊後以沒看過訴狀為由不安排兌付,然後榮盛法務提交了管轄權異議,這樣一來可以拖延法院開庭審理的時間,二來是想萬一法院同意了移交就對榮盛非常有利,但地產動態社瞭解到這種管轄權異議法院一般不會支援,榮盛純屬在惡意抵抗、拖延。而此舉嚴重浪費了國家的司法資源,侵害了持票人的合法權益。
一家房地產公司本身是為普通百姓蓋好房子、讓百姓安居樂業的企業,應該揹負社會責任,現在榮盛發展面對自己的債務,對於四萬多的金額都採取如此賴皮的處理方式著實讓人感到不齒,這種沒有責任感的企業開發的地產專案品質如何可想而知。#榮盛商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