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新房市場上期房佔據了主要的市場。平均買十套新房,有6套就有期房。
但是在2021年至今房地產市場下行,很多人害怕買期房遇到爛尾的情況。今天就來跟大家聊一聊購買期房有哪些好處,有哪些風險,購買的時候要注意什麼?
其實期房本身並不是一定不能買,跟現房比起來也有其自身的優勢:
1.期房的價格相對較便宜。而且一般情況下期房的優惠活動和優惠力度都比現房多。
2.房源較多。期房售賣時期是開發商剛取得預售許可證的時期,房源較多,對於購房者來說可以選擇的餘地就比較大。
3.有一定的升值空間。因為不清楚具體最終建設完成是什麼樣。買的時候也比較便宜,所以等後期建成加上配套陸續跟上,可能會有不錯的升值空間。
但是期房購買也比較有風險,尤其是近兩年:
1.存在延期交付或爛尾的風險。期房因為還在建設中,所以一般開發商遇到什麼問題,例如資金上面的有可能導致工程進度延後,輕的延期交房,重得直接爛尾,購房者住不進去不說,還大機率要繼續還房貸。
2.房屋質量達不到預期的風險。尤其是在最終房屋建成的用料質量和建築面積上都有可能存在縮水的情況。
3.無法按時取得房產證的風險。開發商如果因為一些原因無法按期獲得整個專案的房屋權屬證,購房者也就無法按期獲得房屋產權證,可能導致購房者遭受產權再轉讓或抵押融資受阻的風險。
如果要購買期房需要如何購買,要注意哪些?
1.最基礎的就是看五證和兩書:《國有土地使用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建設工程開工證)、《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二書”是指《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以此保證該專案是合法建設,合法出售,符合建築質量標準的。
除此之外籤購房合同時應明確以下幾點:
1.明確要求開發商按期交付符合交付使用條件的商品房。應在合同中標註清楚房屋交付的時間,以及未能按期交付的違約責任。並寫明如果超過多久依然無法交付,購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2.明確要求開發商保證交付的商品房不存在權利瑕疵。即出賣人不得擅自將已出售的房屋轉賣或抵押給第三人,如果因此導致購房人的法定權利受到限制或不能完全實施對房屋標的物的所有權的,出賣人都應依法承擔法律責任。
3.明確要求開發商交付的商品房不存在質量瑕疵。
4.明確要求開發商協助辦理房地產權利證書及入住手續。
這些都應體現在合同裡,並且寫明違約相關的責任和補償辦法。但即使這樣也要清楚,很多時候真的需要走到法院的時候,取證的過程也是比較難得。所以想好了再決定是否要購買期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