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神論(英語:Deism),一種推崇理性原則,把上帝解釋為非人格的始因的宗教哲學理論。又稱理神論。由17世紀英國思想家L.赫爾伯特始創,著名代表有J.託蘭德 、D.哈特利、J.普里斯特利等人,18世紀法國啟蒙思想家伏爾泰、孟德斯鳩、盧梭等人也都是具有一定唯物主義傾向的自然神論者。自然神論反對矇昧主義和神秘主義,否定迷信和各種違反自然規律的“奇蹟”;認為上帝不過是“世界理性”或“有智慧的意志”;上帝作為世界的“始因”或“造物主”,它在創世之後就不再幹預世界事務,而讓世界按照它本身的規律存在和發展下去;主張用“理性宗教”或“自然宗教”代替“天啟宗教”。自然神論在歐洲近代頗為流行,到19世紀中葉後,逐漸失去了它反對封建神學的進步意義,成為維護宗教的理論。
自然神論是17到18世紀的英國和18世紀的法國出現的一個哲學觀點,主要是回應牛頓力學對傳統神學世界觀的衝擊。這個思想認為雖然上帝創造了宇宙和它存在的規則,但是在此之後上帝並不再對這個世界的發展產生影響(與婆羅門教對梵天的解釋相仿)。這裡的自然神論主要是指具有閃米特一神教背景,並受其影響的西方唯一神教派自然神論者的觀點,而不是具有多神教背景的自然神論者等的觀點如泛自然神論。
自然神論者推崇理性原則,把上帝解釋為非人格的始因的宗教哲學理論。又稱理性神論。由17世紀英國思想家赫爾伯特始創,著名代表有託蘭德、哈特利、普利斯特里、約翰·洛克、艾薩克·牛頓等人,18世紀法國啟蒙思想家伏爾泰、孟德斯鳩、盧梭等人也都是具有一定唯物主義傾向的自然神論者。自然神論反對矇昧主義和神秘主義,否定迷信和各種違反自然規律的“奇蹟”;認為上帝不過是“世界理性”或“有智慧的意志”;上帝作為世界的“始因”或“造物主”,它在創世之後就不再幹預世界事務,而讓世界按照它本身的規律存在和發展下去;主張用理性宗教或自然宗教代替天啟宗教。
今日我們聽到自然神論就會聯想到“神造了世界卻不照管護理這個世界,任其發展”。但是17世紀英國人模板:Le提出的自然神論,是想證明我們人類對上帝的信仰是合乎理性,不需要來自聖經中神的啟示。他主張基督教是自然宗教,但基督教有一些信仰的確已經超出了自然宗教,自然神論者把這些視為迷信的教士爭取信眾之作,不予接納。此論點亦被許多宗教改革者提醒並強調,以對立於帶有文化慣性的宗教迷信,對教條有選擇的接受而不是全然接受,把既定的歷史文化做為意識形態的偶像崇拜。
自然神論者也反對“預言”的應驗和“神蹟”作為根據上帝存在的根據。托馬斯·吳爾斯頓(Thomas Woolston)嚴厲批評神蹟,他認為基督復活乃是其屍體被門徒所竊,結果他因此被關而死在獄中,不過托馬斯·舍洛克(Thomas Sherlock)因此得到靈感,寫了一本《復活見證受審記》,將新約中的見證一一驗證。
托馬斯·潘恩的觀點頗能代表自然神論者的觀點:“我相信一個上帝,沒有其它的”,但“我不相信猶太教會、羅馬教會、希臘教會、土耳其教會、基督教和我所知道的任何教會所宣佈的信條。我自己的頭腦就是我自己的教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