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學在拷打著哲學,關於機器人的哲學問題,被提上議事日程。
自然人有自然屬性,即其本質在其生物意義上,是自然界一種動物,一種高階動物。
自然人又有社會性,即其本質在社會意義上,是一切社會關係的總和。
那麼作為機器的人,與自然屬何種關係?
作為機器的人,與社會自然人屬何種關係?
作為機器的人,其機器人一與機器人之間又是何種關係?
從邏輯上講,儘管機器人是科技意義上的人,但是,是人,就有人的共性,即自然性、社會性。
就機器人的自然性而言,機器人也是生命體,不過它是科技意義上的生命體,而不是生物意義上的生命體。
就其機器人的社會性而言,它不僅與自然人有關係,同時機器人與機器人之間也發生關係。
關於機器人的認識論問題。
機器人既是認識客體即、被自然人所認識的物件即科技產品,又是認識主體即、認識自然,認識社會,認識自然人的主要參予者。
科技文明的實質,是人的文明,是人體力和腦力的文明。歷史上的石器、銅器、鐵器、蒸汽、電器文明,都在延伸人的體力,唯有資訊、智慧文明,在延神人的腦力,而機器人的岀現,是人對體力腦力文明發展的人格化。
它的實質是創造出了非生物意義上的人。使人類對自身的認識出現了一個飛躍。
在自然人與機器人同處的社會中,機器人會不會佔去自然人的社會主人地位,使自然人處從屬地位,完全有這種可能。
由機器人組成的的社會同與自然人組成的社會相比,沒有血緣關係,沒有民族、種族、宗教等關係,但有階級、階層關係,因為機器人之間因賺錢能力不同,也可能出現貧富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