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感知自我的能力:在自己情緒起變化的時候,能意識到自己的變化,自知之明,但是還對自己的潛力(將來的能力,而不是現在已經有的能力)能保持信心。
2、自我調整的能力:是控制自己不去做不該做的事情,答應別人的事情能做到,不食言、不失約、不到處亂傳話,能快速適應新環境,並且能創造性思考,做出創新等等。
3、激勵自己前進的能力:要學習體會並且透過努力獲得一定成功,帶來成就感,一旦答應什麼事情就要去做到,哪怕只是自己答應自己的,能不要別人來推就自己主動去做,並且挑戰自己的能力極限,最後,當然是樂觀,如果出了什麼問題,不要看成是自己人格的缺陷,因而覺得問題不可解決,而是看成這樣:失敗是因為某些其他因素引起的,只要自己去針對這些因素做改進,最終就可以成功。
4、感知別人的能力:這個有好多說法,最簡單就是不用別人用語言表達,就能從細微變化,如聲調,表情等方面體會出別人的感覺。理解別人並不是說一定要同意別人的說法,只是有能力體察在語言之下的,或者未挑明的感覺。在與大方向不衝突的前提下,也幫助別人去提高自己,願意去幫助別人達到目標。另外就是能感覺到大環境裡面人跟人之間相互的關係,誰跟誰關係好,誰跟誰不好,某些情況下誰說了算等等。
5、社交能力:比如施加影響,說服別人等,能有效緩解衝突,而不是激化;能展望一定時間之後的未來,生動的描繪未來的前景,並且讓周圍人也感受這種希望,感化別人參與到建設當中來;促進推動事情前進;跟人們建立良好關係;協作與合作;團隊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