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這個題目,很多網友肯定會說,這個問題怎麼像北京師範大學@董藩 老師的觀點,董老師說買房不是房奴租房才是房奴。
作為北師大房地產研究中心的教授,董老師是我非常尊重的房地產業提出系統理論觀點的專家,很多觀點也跟我的早期觀點非常接近,也是我不斷研究房地產理論的導師。
董藩老師
我向董老師學習,是因為我本身不斷買房,在實踐中不斷提煉,總結出自己買房的觀點,然後跟大家共同分享。所以,我的每一篇觀點,其實都是在寫我自己當初為什麼投資買房,包括很多的成交也是我自己把自己的房子放在實際中交易,然後把成交背後的邏輯寫成文章,供大家交流討論。
比如,我拿出來的我自己買的香河大愛城的成交,當時也是總結了董老師的觀點結合自己的想法,文章裡面的每一個字就是我自己的想法。2015年買的這套房,正是董老師大聲疾呼房地產救中國的時候,我也非常同意,於是救了中國一把。後來,這套房子經過了過山車行情,現在走打回原形,還一直空置,於是,我及時跟隨中央最新政策,提出來所有權跟使用權分離理論,把香河這套當前市值60萬的七十年住宅長租了七十年,一次拿到了30萬的租金。
如果說當初五千單價的時候買房是按照董老師房地產理論操作的話,那麼後來的操作,就是落實中央提出的房住不炒的最新定位進行的操作。
回到文章的題目。到底買房人是房奴還是租房人是房奴吶?
恰巧,昨天我發表了《為什麼0產權的共有產權房就是佔了國家的最大便宜》的文章,用佔便宜理論解釋了買房賣房的邏輯,也跟董老師提出的“買房的不是房奴,租房的才是房奴”的觀點形成了交集。
我在文章中寫到:
“所有的買賣交易,本身都是各取所需,背後的成交邏輯就是都認為佔了對方的便宜。
比如買房,就是賭房價上漲,買房人覺得這個價位佔了對方的便宜所以才能成交,因為自己預期房價上漲,房價上漲的收益就屬於自己的。
而賣房,就是賭房價下跌,賣房人覺得這個價位佔了對方的便宜所以才能成交,因為自己預期房價下跌,房價下跌的損失讓別人來承擔。”
至於買房跟租房這一對矛盾,我在文章中也寫到:
“同樣,買房跟租房的人也是互相認為佔了對方的便宜。
買房人認為房價以後會漲,還收著房租,所以買房人認為租房的人就是大傻瓜。
而租房人認為房價根本跑不過貸款利率,房租比存款利息還低,所以買房人就是大傻瓜。”
文章中的大傻瓜,就是把房奴叫做大傻瓜。
至於董老師提出的買房的不是房奴租房的才是房租,對應的就是買房的不是大傻瓜,而租房的才是大傻瓜。
用我的觀點來看,那就是房價每年漲幅超過房貸利率,那麼租房的確實是大傻瓜,而一旦房價漲幅小於房貸利率或者下跌,那麼買房的就是大傻瓜。
對應上面我買香河大愛城的邏輯,當初五千多的買的,總價四十多萬,如果出租的話要裝修配傢俱家電,加上辦房本契稅的總價就要五十多萬,當時的租金是每月一千元,對應一年的租金就是一萬二。
對應誰是房奴,或者說誰是大傻瓜的討論。這套房子在2017年最高漲到總價200萬。如果確實在最高點賣掉,那麼確實是租房人就是大傻瓜,而買房人雖然貸款做了房奴,但是貸款就是炒房的槓桿,還讓租房的人也成為了炒房的槓桿,所以說,董老師說的買房的不是房奴租房的才是房奴的觀點是非常對的。
如果這套房子一直上漲,那麼董老師的觀點就是經典。可惜,香河房價坐了過山車行情,這套房子從200萬跌到60萬,還不好賣。於是,董老師的觀點就成為笑談。
如果那些在200萬買的房奴,現在已經不是大傻瓜的問題了,已經成為了老賴。
或者說,所有在60萬以上的買房的人,都是大傻瓜。甚至,就是像我當初用四十多萬買的,也跑不過租房的人。
現在,香河房價進過大起大落,香河大愛城的房租還是每年12000元,穩如泰山。
六年後的今天,我們用這套房子來對比一下,買房跟租房誰是大傻瓜。
就是最低點買的人,這套住宅的總成本也要五十多萬,還要支付房貸的利息。所以,現在60萬賣出,所有的買房人都輸給了租房人。
所以用買房跟租房到底誰是房奴或者是大傻瓜的問題,結果就非常清晰,如果房價一直上漲每年的漲幅超過房貸利率,那麼租房就是大傻瓜。如果房價漲幅小於房貸利率或者下跌的話,買房就是大傻瓜。
最後,再說一下這套香河大愛城,現在租房的人花了30萬買了這套房子的七十年使用權,相當半價買房,這個租房的人首先可以用剩下的30萬做其他投資,還能避免房價下跌帶來的損失。
至於為什麼長租七十年,原因也非常簡單,第一有了安全感不用總搬家還有七十年的長租權房本,第二就是便宜,相當每年租金四千多,跟現在每年一萬二租金對比,僅僅不到四折,還不怕房租上漲,確切的說,還希望房租上漲,因為長租人可以轉租,獲得房租上漲的全部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