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住房公積金?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條的規定,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簡單講,住房公積金就是一種針對住房所繳納的長期儲蓄金,通常由公司單位結合員工的工資收入情況,對半進行繳納儲蓄。那麼,夫妻離婚時可以分割住房公積金嗎?如果可以,應當如何分割呢?
一、離婚時可以分割住房公積金嗎?
離婚時想要分割住房公積金,首先要看婚內取得的住房公積金是否屬於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民法典》第1062條的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此外,最高院在《民法典婚姻家庭編·司法解釋(一)》第25條第2款中進一步明確,男女雙方實際取得或者應當取得的住房補貼、住房公積金,應當認定為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取得的“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由此可知,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形成的住房公積金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時,按照《民法典》第1087條的規定,由夫妻雙方協議分割,協議不成時,可訴諸法院,由法院根據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進行判決。
二、離婚時住房公積金如何分割?
實踐中,對於離婚時住房公積金的處理,主要有兩種情況:
(一)如果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都有住房公積金,可以先計算出雙方的住房公積金一共有多少,以及各自應當分得的數額,由於雙方的住房公積金有多有少數額不均,可由多的一方給予另一方一定的差價補償,以符合應當分得的資金數額。
(二)如果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只有一方持有公積金,則直接對其持有的公積金進行分割。通常由法院透過調解或判決的方式,將持有人名下公積金數額的一半以現金折抵的方式給付給另一方。
除此之外,還有一種離婚分割公積金的方式,很少有人知道,這裡教大家一招,即直接在【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上業務平臺】提起分割提取原配偶住房公積金的申請。這裡以北京為例,以下為申請流程:
①登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gjj.beijing.gov.cn),點選首頁右側【個人網上業務平臺】,選擇【個人網上業務平臺(北京中心)】,認真閱讀登入提示後,點選【北京市統一身份認證平臺登入】。您可選擇“賬號登入”或“簡訊登入”兩種方式登入北京住房公積金網上業務系統。
②點選頁面左側【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在新事項申請列表中點選【9.因婚姻關係提取】,選擇相應提取事項,閱讀並勾選確認《個人資訊核查授權、承諾書》,進入相應的事項申請頁面。
③在“離婚分割賬戶相關資訊”欄目下,選擇分割依據,包括“經法院判決離婚”和“協議離婚”,並錄入分割金額。分割依據選擇“經法院判決離婚”的,需上傳“法院判決書”和“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選擇“協議離婚的”,需上傳“離婚協議書”(如未透過北京市民政校驗的,還需上傳“離婚證”)。
點選【提交】,系統顯示提交成功。在提交成功頁面,點選【列印回單】,列印《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憑證回單》,如需查詢業務辦理機構,點選【經辦網點】,點選【確定】,提取申請完成。
④檢視進度。申請事項提交成功後,在頁面左側【我要提取-提取住房公積金-已申請提取事項記錄】中,點選【檢視明細】,可查詢已申請事項詳情;點選【列印回單】,可以補打《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業務憑證回單》。
⑤如果透過住房公積金業務櫃檯辦理,需提供:申請人本人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書原件及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原件(法院判決離婚的);離婚證原件(雙方協議離婚的);離婚協議書原件(雙方協議離婚的)。
本人辦理的,由本人攜帶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託銀行代辦點辦理。單位經辦人辦理的,單位經辦人攜帶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申請人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申請人填寫的《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個人授權、承諾書》一份,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託銀行代辦點辦理。委託他人辦理的,被委託人攜帶委託人及被委託人身份證原件(或人臉識別)、《個人授權委託書》及上述材料,選擇任意的管理部及受託銀行代辦點辦理。“離婚分割提取”資金將劃入申請人現有住房公積金賬戶,尚未建立公積金賬戶的,劃入申請人指定銀行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