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1年起,網路上關於“2020年是棚戶區改造最後一年,以後就沒有拆遷了”的說法就從未停止過。這種說法是根據2014年3月釋出的《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其中明確了國家到2020年基本完成棚戶區改造的任務。
棚戶區改造的是否像網傳的那樣已經“完結”,同時拆遷也將退出歷史舞臺呢?
一、棚戶區改造≠拆遷
雖然《規劃》表明到2020年基本完成棚戶區改造,但是實際上,儘管棚戶區改造的開工量總體上有所減少,但是棚戶區改造還遠沒有走到盡頭。
在住建部官網上,我們仍然能夠看到各地棚戶區改造的身影。因此,可以看出:棚戶區改造並沒有終結,未來一段時間,棚戶區改造還會繼續進行,只是不再是今後大趨勢。
其次,棚戶區改造和拆遷也並不完全等同,我們通常所說的棚戶區改造只是拆遷的一種形式。
棚戶區改造,本質上是重大民生工程,最根本的目的是為了改善城鎮居民的居住條件。而我們通常所說的拆遷,一般是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
也即,退一步講,即使棚戶區改造真的落幕,也不意味著拆遷終結,政府依然可以為了公共利益而實施徵收。
二、拆遷會有什麼其他的變化?
拆遷仍在繼續,棚戶區改造不再是主流,今後拆遷將會往什麼方向發展呢?這個問題不難找到答案。
2021年11月4日,住建部辦公廳釋出《關於開展第一批城市更新試點工作的通知》。在這份檔案中,列明瞭接下來將會面對城市更新的試點地區,包括北京、河北唐山、內蒙古呼和浩特、遼寧瀋陽、江蘇南京等在內的21個城市。
很多人乍一聽城市更新這個詞,可能還比較陌生,不像是“老舊小區改造”“城中村改造”那般耳熟能詳,但其實城市更新這個詞,放到今天來講並不新。
早在2009年,深圳就首創了城市更新制度,將舊住宅區、舊商業區、舊工業區、城中村和舊屋村全納入改造範圍。去年8月住建部更是在《關於在實施城市更新行動中防止大拆大建問題的通知》中強調:實施城市更新行動是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作出的重要決策部署,是國家“十四五”規劃《綱要》明確的重大工程專案。可以預見的是,近年來由於我國大規模建設和快速城市化階段基本結束,比如2020年棚戶區改造基本完結,未來城市發展的主要方面將轉向城市更新。
三、城市更新還拆不拆?怎麼拆?
根據目前實踐來看,城市更新並不是不拆,但要遵循“留改存”並舉的原則。也就是說,在城市更新過程中,嚴格控制大規模拆除、增建、搬遷,在保留既有建築老城區格局和城市特色風貌的基礎上,穩妥推進改造提升。杜絕大拆大建、急功近利,以城市更新為名過度房產開發的“亂象”。
如果您遇到了城市更新,沒有徵收相關的規劃和方案,或者補償不合理、不能維持現有生活水平,應當及時諮詢律師,尋求專業人員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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