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無關
開發商在進行樓盤銷售時,宣稱小區擁有“30000m²的坡地森林”,購房者因此動心。始料未及的是,交房時,“30000m²的坡地森林”已經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高架快速路。購房者為此起訴開發商,遺憾的是,官司輸了。這是為什麼呢?
“30000m²的坡地森林”讓人心動
2010年11月27日,由XH公司開發的蘇州“LX花園”開盤,宣傳資料上的“30000m²的坡地森林”頗為吸引眼球。陳先生夫婦當場簽訂了《商品房買賣合同》。
不過,合同明文約定,樓盤銷售過程中的宣傳資料、樓書、銷售模型、廣告、樣板房等僅作為買受方選擇樓盤時的邀請參考,不作為具體允諾及合同的組成部分。
補充協議又約定,賣方在售樓處展示的模型和部分廣告中出現的效果圖製作時間較早,賣方已經在原模型及效果圖基礎上做了設計調整,故模型及效果圖僅作為買受方在選擇樓盤時的參考,具體以現場實際情況及預售合同條款為準。買方知曉並同意將該商品房所在樓棟的露臺及小區內部分綠地歸設計通道與其相連的專用商品房所屬的業主使用,業主對其使用不允許改作其他用途,不得危及建築物及公共安全,且應自交付使用後承擔其所產生的維修、維護費用,並配合對公共裝置、設施的維修、維護。
無疑,這些約定不利於購房者,也為後續爭端埋下了伏筆。
2012年,XH公司將該房屋交付給陳先生夫婦。陳先生夫婦發現,小區外圍的30000m²的坡地森林不見了,取而代之的是高架快速路,XH公司還更換了沙盤。陳先生夫婦為此不滿,交涉無果後,起訴了XH公司,認為該公司銷售時虛假宣傳,將不屬於該商品房所屬規劃區內的3萬平方米的坡地森林宣傳為屬該規劃區所有,誤導了消費者,要求對方賠償其損失。
XH公司辯稱,坡地森林在小區規劃範圍外,即使宣傳材料載明30000m²的坡地森林,也不應視為邀約,且後期坡地森林被取消,用於建設高架也與其無關。
法院:僅為宣傳,未寫進合同,且已公示
一審法院經審理查明:XH公司開發了“LX花園”住宅專案,專案東側原為國家所有的荒地。為改善小區周邊環境,2010年,經政府同意,XH公司將上述荒地投資綠化並養護一年,期滿後無償移交給市政養護公司,後所在土地用於“中環高架快速路”工程市政建設。
2010年11月,該專案開盤預售,XH公司在銷售現場公示了“不利因素”,告知小區東側的“三角綠地為臨時綠地,此為政府用地,最終以政府規劃為準”。
以上事實,有影片、圖片光碟、房屋認購合同、買賣合同、總平面圖、建設工程規劃核實合格證、竣工備案告知書、建設工程竣工驗收消防備案抽查合格意見、覆函、三角綠地原貌照片、2010年11月27日開盤照片(不利因素公示)及庭審筆錄等在卷佐證。
陳先生夫婦庭審中主張由於XH公司宣傳小區擁有30000m²的坡地森林,兩人方購買該房屋。法院認為,雖然開發商的確將30000m²的坡地森林進行了廣告宣傳,但沒有將相關內容寫入商品房買賣合同,並且30000m²的坡地森林超出了小區規劃範圍,因此銷售廣告和宣傳資料僅僅是要約邀請。另外,XH公司在銷售現場公示了不利因素“三角綠地為臨時綠地,此為政府用地,最終以政府規劃為準”,陳先生夫婦購買房屋時應當知曉該項不利因素。
陳先生夫婦提供了沙盤照片用來證明XH公司的沙盤進行了更換,由於XH公司在小區樓盤銷售時即公佈了“不利因素”,並且商品房買賣合同也明確約定“模型及效果圖僅作為買受方在選擇樓盤時的參考,具體以現場實際情況及預售合同條款為準”,因此,沙盤更換也不能證明30000m²的坡地森林屬於買賣合同內容。
陳先生夫婦未能證明30000m²的坡地森林屬於買賣合同內容,後期“三角綠地”被取消也系市政工程建設之需,與XH公司無關,法院對該訴訟請求不予支援。綜上,一審法院判決駁回陳先生夫婦的訴訟請求。
陳先生夫婦不服判決,提起上訴。
二審法院查明,XH公司確實在宣傳冊上使用了“30000m²的坡地森林”字樣。陳先生夫婦據此提出XH公司虛假宣傳小區擁有30000平方米坡地,誤導其高價購買房屋,要求XH公司賠償損失5萬元。法院認為,XH公司在宣傳冊上使用了“30000m²的坡地森林”字樣,但在開盤當天現場公示說明該三角綠地是政府用地,在與陳先生夫婦簽訂的補充協議中以特別約定的方式告知原售樓處陳列的模型及廣告圖僅供參考,以現場實際情況及預售合同條款為準,並且3萬平方米坡地不在該專案規劃用地範圍內,因此陳先生夫婦認為XH公司虛假宣傳誤導其高價購買房屋的理由不能成立,要求XH公司賠償5萬元損失依據不足,法院不予支援,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提醒:遇到綠地、公園、森林氧吧,要慎重
隨著社會的發展,許多人開始追求高品質生活,尤其是工作節奏的加快,讓人們對居住環境的要求越來越高,於是,開發商主動迎合需求,開始在房地產專案的規劃、設計、宣傳上注重居住品質,
不過,寧肯相信世上有鬼,也莫輕信開發商這張嘴。現實中,一些開發商以綠地、森林為噱頭,最終卻是誇大宣傳,虛假承諾,導致購房者上當受騙,而維權又是難上加難。
房質網建議,如果開發商在宣傳時刻意突出綠地、公園、森林氧吧等字眼,購房者一定要打起精神,提高警惕,不要輕信廣告宣傳,而是要將上述內容寫進合同,加以約束,並規定違約責任。
對此,您有何建議,歡迎留言評論。如果您遇到了此類難題,可以向房質網諮詢求助。房質網是全國首家商品房投訴調解服務平臺,團隊成員皆為房地產、法律、媒體行業資深從業者,專注協助商品房業主維權、糾紛調解、業委會輔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