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經緯1月28日電 據日本共同網28日報道,東京電力公司福島第一核電站事故發生時6至16歲、居住在福島縣的6名男女1月27日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以受核事故輻射影響罹患甲狀腺癌為由,對東電索賠總計6.16億日元(約合人民幣3400萬元)。
根據報道,現住首都圈的一名20多歲原告女性當天在東京舉行記者會呼籲稱:“害怕受到歧視,癌症的事一直不敢對任何人說起。希望透過發聲來改變這一狀況。”
報道提到,日本福島縣的專家會議關於遭受輻射與甲狀腺癌的因果關係表示“目前無法認定”,預計訴訟中有無因果關係將是最大的爭論點。
報道稱,2011年核事故時,上述6人中有4人居住在福島縣內陸的中通地區,2人居住在會津地區和相雙地區。他們在2012至2018年確診患上甲狀腺癌,2人透過手術切除了單側甲狀腺,4人因復發全部切除,其中還有人因轉移至肺部等而接受了放療。6人現在17至27歲,生活在福島、東京和神奈川各都縣。(中新經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