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是一個擁有14億的大國,其中關於殯葬的問題一直是大家看的比較重的事情之一,尤其是農村地區對於殯葬是看的很重的,比如老人去世要請道士來做法,最後就需要下葬。隨著我國社會的發展,現有農村土地資源變得越來越珍貴,比如目前農村承包地的原則是“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這背後透露的是農村土地資源越來越緊張,為了緩解因農民數量增多導致土地緊缺,於是國家開始推行殯葬改革。
農村殯葬改革,怎麼處置比較好呢?
土葬在農村地區已經延續了幾千年,也是民間重大的一項活動,人去世後需要請道士唸經,軋一些生前喜歡的物品,比如冰箱、電視、空調,在一些古墓中這些提現的更淋漓盡致,一些陪葬品多的數不勝數。
目前在一些地區採取集體遷墳、火葬及建公墓的辦法,具體如下:
1、 土葬
百善孝為先,以孝立家後立國,土葬對死去的人彰顯尊敬,喪葬習俗應當得到尊重。有少數民族傳統懸棺葬禮成為不朽的民族文化。其中北大教授吳飛,他就曾多次公開呼籲恢復土葬,認為火葬是將人當垃圾處理,缺乏人文關懷,顯得極不尊重
2、火葬
火葬違背了人道和倫理,而且現在火葬一個人需要開支運輸費,火葬費,還加上殯儀館租金等等,給喪額外增加了一大筆費用,農村人火葬後還是把骨粉運回家,找一塊墓地葬下。
3、建公墓
統一規劃墓地,村集體為單位,節約耕地,有利於耕作現代化農業的發展。
綜上,筆者認為土葬的好處就是過幾十年以後,還可以恢復種植。但是在耕地裡任何地方都應禁止埋墳,不在耕地上的老墳場地,埋墳時一律平埋,每死一人,先報鄉鎮後,再根據所埋地理位置批後才能埋,不報的話以三千以上五千以下罰款,如果自願火葬,應該給於獎勵金或免除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