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抗日戰爭中我軍主要打的是游擊戰,在解放戰爭中我軍主要打運動戰,而到抗美援朝戰爭前期我們打的還是運動戰,後期則打陣地戰。
對於不同歷史時期我軍採用的不同戰法,大家平時都有所瞭解,而在不同戰法的背後,其實是面對不同的對手,結合我軍具體的武器裝備條件來決定的,也就是我們常說的“有什麼武器就打什麼仗”。
下面我們就結合1937年八路軍主力步兵團和1950年志願軍主力步兵團的基本實力數和武器裝備,來跟大家談談這一話題。
首先說1937年八路軍的情況,八路軍是由在陝北的紅軍主力改編的,全軍編制數為45000人,實際編成人數將近46000人。
其中八路軍總部及直屬特務團約3000多人、第115師15500餘人、第120師14000餘人、第129師13000餘人。
按照最初的規劃,八路軍每個師是按照14000人的基準編成的,但因為各師分別是三大方面軍主力編成,受既往編制的影響,再加上各部的情況不同,因此實際的編成也就不一樣。
比如115師,除了4個步兵團之外,還有個獨立團,此外還有騎兵營、炮兵營、輜重營、教導隊等直屬部隊;120師除了4個步兵團外,則有個教導團,此外有5個直屬營;129師的情況跟120師差不多,只不過總兵力數要少些。
因此按照正常的編制來說,八路軍應該有12個團,但實際上總部多特務團、115師多獨立團、120師和129師多教導團,全軍最初編成時實際是16個團。
以當時有數字番號的步兵團來說,基準兵力是2700人左右,團直屬有特務連、迫擊炮連,團下轄3個步兵營,每個營有4個步兵連和1個機槍連/排。
由於我軍當時的火炮極少,所以全軍只有1個山炮連和6個迫擊炮連。山炮連4門炮歸總部特務團,迫擊炮連大多配屬於步兵團,但不夠每個團一個。甚至說這些迫擊炮連的所有炮加起來只有16門,平均下來每個團也就只能分1門而已。
這一門炮在我們今天看來幾乎是不值一提,可在當時就是八路軍一個主力團中最強大的武器了。由於炮彈極少,這個最強武器的彈藥只有10到30發之間(具體每師情況不同),不到萬不得已不會投入使用。
除了迫擊炮外,我軍最強的武器是輕重機槍。
當時每個步兵連配備3挺輕機槍,每個步兵營配3到4挺重機槍,輕重機槍型號龐雜、老化嚴重且備彈嚴重不足。129師全師的輕重機槍彈僅5萬餘發,重機槍每挺備彈不到800發,輕機槍每挺備彈只有約300發。
當時八路軍裝備有少量衝鋒槍,型號主要是晉造湯姆遜,另有少量花機關,平均每個團裝備二三十支,但備彈較少。以129師衝鋒槍為例,每支衝鋒槍備彈不到5發,幾乎只有象徵作用。另外則是型號更加龐雜的駁殼槍、手槍和土造槍,槍械狀況較差,子彈也較少。
在步馬槍方面,八路軍當時一個主力團可裝備1000餘支槍,型號依然龐雜,有的已不堪使用,以129師步馬槍型號來說,多達10餘種。在槍況差、型號雜的同時,子彈也很少,平均每支槍子彈不過10餘發。另外由於刺刀極少,當時大部分步馬槍上是沒有刺刀的,129師全師刺刀僅55把,尚不足裝備一個連。
請注意,1937年時八路軍步兵團的總兵力數是比較充實的,但武器則只有上述的這些。而在隨後抗戰中,隨著部隊擴充,實際配備武器的標準是在逐步下降的,直到抗戰後期“精兵簡政”和反攻後才有所恢復。
在抗戰的大部分時間內,八路軍主力團只有少量重機槍和迫擊炮,輕機槍是每連3挺,但不論什麼槍炮,彈藥均極困難,甚至於有“三槍八路”之稱。
而日軍當時採用的戰略是碉堡封鎖線,再加之頻繁的“掃蕩”作戰。
攻堅作戰需要重武器和大量彈藥,運動戰也同樣如此,而我軍的武器裝備主要依賴繳獲,對日軍作戰的繳獲效率又不高,因此在當時的武器裝備條件下便以游擊戰為主,只有在條件成熟時才打運動戰和攻堅戰。
到1950年抗美援朝時,志願軍所使用的武器裝備依然是以繳獲為主(注:蘇式武器是在1951年才逐步換裝的),不過情況比1937年時要好很多了。
當時志願軍的一個步兵團,滿編兵力約3000餘人,略多於1937年時的八路軍主力團。
此時志願軍步兵團直屬有2個炮連,一個是92式步兵炮連,通常裝備3到4門70毫米步兵炮;另一個是重迫擊炮連,通常裝備3到4門100毫米以上的大口徑迫擊炮。
1937年時,八路軍全軍只有4門75毫米山炮,16門迫擊炮也都是中等口徑的,而1950年時志願軍一個步兵團便能有七八門步兵炮和重迫擊炮可用。
而在志願軍當時的步兵營中,營屬機炮連一般裝備3門81/82毫米迫擊炮,3個營就是9門炮,這比1937年八路軍剛改編時半數的迫擊炮力量還強了。當時有的志願軍步兵營中,還裝備有美式的巴祖卡火箭筒。
此外,志願軍的每個步兵連中還裝備有3門60炮,一個團9個步兵連就是27門60炮。此外日式的擲彈筒,有彈的話也會攜帶參戰,八路軍當時沒有擲彈筒。
抗戰時期,國府很少給我們補給足夠的彈藥;但抗美援朝時新中國已經成立,在炮彈的供應上是不缺的,只不過美軍掌握了制空權,對我後勤補給線威脅大,因此使得炮彈難以前運。
當然了,即便如此志願軍的彈藥供應能力還是遠強於八路軍時期。畢竟抗戰時基本是無彈可用,抗美援朝時是有時候輸送不及的問題。
在輕重機槍方面,志願軍每個營即可裝備6挺重機槍,每個連裝備9挺輕機槍,型號雖然也是萬國造,但槍械狀況比八路軍初期要好很多。
除了輕重機槍外,志願軍當時裝備有大量繳獲的衝鋒槍,每個步兵班即可配備2到3支,這是很強的近戰火力。
在步槍方面雖然也是萬國造,但大多是三八式步槍、美式步槍和狀態好的國造七九步槍,不至於說連膛線都磨平了。
在子彈方面跟炮彈一樣是可以充分供應的,但也是受到後勤線的限制,有時候運不上來。不過很少出現一支槍只有幾發子彈可打的情況,大部分時候起碼步槍子彈還是夠用的。
其實我們看志願軍這時候的武器裝備,很難說就先進到了什麼程度,除了衝鋒槍外很多也是早就造出來的產品了。在抗戰時期,這些武器就已經在使用了,只不過我們當時沒有多少。
兩相對比,無非是後來的志願軍起碼不至於沒槍可用,起碼我們當時為各級部隊配齊了應有的槍炮武器,起碼說必要的彈藥供應是有的,僅此而已。
這種限度的武器裝備不能說很好,只能說有起碼的保證。但有了這種限度的武器狀態和補給條件,我們就敢於同世界上裝備最好、最現代化的美軍開戰,並透過發揮靈活的戰略戰術,將其從鴨綠江邊打回到三八線。
當然了,以這樣的武器打陣地戰是很吃力的,隨著我軍後來逐步換裝蘇式武器,技術兵種的力量變得更強,陣地戰也可以打得有聲有色。
而我們再看全面抗戰初期的八路軍,當時已經將最好的武器裝備拿出來,也只能配備到平均每個步兵團有一門迫擊炮就算不錯的程度。甚至別說炮了,就連基本的步槍和備彈,我們都沒有條件備齊。
在這個背景下我們簡單對比下日軍,儘管日軍當時的武器裝備在列強中不算特別好,但比我們還是要強很多了。
以日軍一個步兵聯隊來說,就有4門75毫米山炮、4門37毫米速射炮、6門92式步兵炮、108具擲彈筒。
而且日軍當時起碼炮彈、子彈是夠用的,它的每一個步兵可以有120發子彈,打沒了還可以補充。
我們當時一把槍就幾發子彈,甚至說子彈還是復裝彈、槍也是老掉牙的老槍,在這種情況下就不適合老打運動戰和攻堅戰。
有什麼武器打什麼樣的仗,對敵作戰的目的不是被敵人消滅,而是去消滅敵人,採用大範圍的游擊戰,動員全體民眾參戰。讓日軍兵力少的劣勢進一步放大,使得其作戰單位從旅團、聯隊、大隊,進一步下放到中隊、小隊、分隊,甚至是幾個人。
那麼我們就可以依託自己的優勢,一口一口地吃掉它小規模的部隊。這樣的仗雖然小,但打的次數多了,累計戰果也不小。而在大規模的游擊戰中,我軍部隊可以不斷得到鍛鍊,武器裝備也逐漸有所改善,這樣就可以在更大範圍內活動,打擊更多的敵人,並在條件具備時打運動戰、攻堅戰。
這種仗是很能鍛鍊指揮員和基層部隊的,只要武器裝備得到改善,聚整合主力兵團,那迸發出來的戰鬥力是相當強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