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國史館”藏1927年6月30日楊虎、陳群給蔣介石彙報陳延年被處決一事的兩份檔案,文字幾乎全同,一系來電譯件,一系“秘書處機要科”呈給蔣的摘要。
陳延年(1898-1927),安徽懷寧人,中國共產黨主要創始人陳獨秀的長子,也是中共早期領導人之一。他歷任中共廣東區委書記、中共江浙區委書記、中共江蘇省委書記等要職,1927年6月26日在上海國民黨反動派的“清黨”行動中不幸被捕,不久英勇犧牲。然而,關於陳延年烈士被捕和犧牲的歷史真相長期被淹沒,一直誤傳著兩個歷史假象。
長期流傳的兩個歷史假象
假象一是陳延年被捕和身份暴露的原因。據說,陳延年6月26日被捕時,身份一時並未暴露,但陳獨秀的摯友、上海亞東圖書館老闆汪孟鄒收到陳延年獄中來信得悉此事後,因救人心切,遂向同鄉老友胡適求助,胡適轉託吳稚暉,不料所託非人,吳反向負責此事的上海警備司令、國民黨中央“清黨”委員楊虎(字嘯天)告發,暴露了陳延年的身份,導致陳延年慘死。
此說來源於陳獨秀的安徽同鄉胡允恭的《陳延年同志犧牲經過》(《紅旗飄飄》1981年第23集)。不過據胡所說,對於陳延年的犧牲,他並非直接知情,而是事後聽其安徽壽縣同鄉高語罕的愛人王麗立轉述的。雖然1983年學林出版社出版汪孟鄒的侄子汪原放的《回憶亞東圖書館》正文並未採納此說,但編者卻在註釋中引用了此說,以致以訛傳訛,謬傳至今。
假象二是陳延年7月4日犧牲的時間。此說來源於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駐滬特別軍法處1927年7月5日的特別通稿,首由《申報》《民國日報》《時事新報》等滬上大報同時登載,稍後又被其他報紙轉錄。文內有“昨已將延年明正典刑矣”一語,照一般理解,陳延年犧牲的日期即為7月4日。而這樣的講法又與吳稚暉賀函中的表述,以及他的公開行程處處相符。賀函稱“今日聞尊處捕獲陳獨秀之子延年”,表面上是說吳稚暉7月4日獲知陳延年被捕的訊息。
據《申報》1927年7月5日報道:楊嘯天司令、陳人鶴(按即陳群)主任,奉總司令命令駐滬……楊司令近又親自率隊破獲恆豐路共產黨之省黨部及總工會等秘密機關,並將其重要部長秘書多人當場捕獲(其姓名探明後續布),而釋出命令指揮佈置之巨魁之陳延年,即共黨首領陳獨秀之子,亦同時逮捕……楊司令訊得前情,昨已將延年明正典刑矣……
於是,第二個假象從1927年7月5日起開始謬傳至今。其間並非沒有質疑甚至否定者,但並未得到重視。且兩個假象互有聯絡,似乎陳延年被捕後,是因吳稚暉向楊虎告發而暴露真實身份,並在7月4日英勇犧牲的。
現綜合目前所見的歷史文獻資料,澄清烈士被捕和犧牲的歷史真相。
出賣陳延年的並不是吳稚暉
究竟是誰出賣了陳延年?其實,導致陳延年被捕並暴露真實身份的關鍵人物並非胡適、吳稚暉,而是另有其人:束炳澍、戴盆天。
束炳澍,又名束炳樹、束炳如,曾就讀於江蘇省丹陽縣第二高小,但在校品學都不太好,其父是上海巡捕房巡捕。國共合作時期,束炳澍經同鄉黨員黃競西介紹加入中國共產黨(一說是同班同學管文蔚介紹)。“四一二”政變後,共產黨人在南京建立的國民黨江蘇省黨部被毀,黨員離散。6月,束炳澍經武漢到上海投奔黃競西,再三要求面見。鑑於束炳澍曾經貪汙黨的經費,黃競西沒有見他,卻把將於6月26日召開中共江蘇省委會議的地址上海施高塔路恆豐裡104號(今山陰路恆豐裡90號)告訴了束,以致釀成大禍。束炳澍將這個地址密報國民黨第26軍政治部主任陳群,並親自引導反動軍警登門緝捕。
據《新聞報》1927年7月22日所載《二十六軍捕獲共黨之經過》,6月26日,新任中共江蘇省委書記陳延年與郭伯和、韓步先、黃競西等中共江蘇省委領導在開會時被捕。據《丹陽文獻》第六十五期《束炳澍立功遇害》,出賣中共江蘇省委“立功”後,束被授予26軍中尉特務員之職。又據《時事新報》1927年8月25日《二十六軍政治部特務員束炳澍忽被狙擊》報道,8月23日束在上海虯江路新興茶樓被四人持“盒子炮”狙擊,身中數槍,後不治身亡。
1935年國民黨中央組織部調查科編寫的《中國共產黨之透視》一書(臺灣文星書店、文海出版社後來分別於1962年和1982年重印),用了一些“秘密檔案及各地之機要情報”,其中一節便是“陳延年趙士炎事件”,文中赫然寫道:“(民國)十六年六月二十九日,陳延年因一丹陽人束某自首,被捕於北四川陸施高塔路恆豐裡一〇四號之省委秘書處,同時被獲者有省委書記長韓逋仙(步先)及宣傳部長黃某(競西)……於是上海共黨組織,破壞不堪。”除將趙世炎誤作“趙士炎”、秘書長誤作“書記長”、韓步先誤作“韓逋仙”並隱去了黃競西的全名、被捕日期誤為6月29日外,基本史實是準確無誤的。
值得注意的還有,與陳延年一同被捕的黃競西在獄中寫下了六封絕筆遺書,並被成功傳遞出來。遺書中兩次提及一個姓束的人。據查,中國濟難會全國總會1929年3月15日印行出版《犧牲》一書,將遺書全部收入。《犧牲》存世稀缺,原刊難覓,但黃競西的六封遺書已被收入許多書中,反覆再版。“死者已矣,惟望生者努力,束之仇將來欲報。月坡是投機分子,個人主義者,我終說象他那樣的三民信徒,國民黨就不堪了(遺書之三)”“束、月坡壞極了……(遺書之六)”。月坡就是戴盆天。
雖然中共黨史上也曾有韓步先出賣陳延年一說,但韓步先出賣的是繼任中共江蘇省委書記的趙世炎。戴盆天應該是在看守所指認陳延年致使陳真實身份暴露的人。戴盆天字月坡,人稱“小白臉”,也是江蘇丹陽人。他經歷複雜,一生反覆無常,曾投機於國、共兩黨之間,甚至投機於汪偽政權。1949年上海解放前夕,他又再次“投誠”,所以上海市公安局留下了他的案底。在交代中,他也確認是束炳澍供出了中共江蘇省委機關的會議地址。
《丹陽文史資料》1982年第一輯所載《黃競西烈士革命事蹟憶述》一文轉抄了一段材料,據稱來自上海市公安局所藏關於戴盆天的案卷,是戴交代材料的一部分,這段材料不僅為我們揭開了叛徒束炳澍的真面目,而且也含蓄地記錄了戴盆天叛變革命後在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駐滬特別軍法處臨時看守所充當幫兇和打手、對陳延年等共產黨人進行指認、逼供和迫害的卑劣行為。
至此真相大白,陳延年被捕及身份確認是江蘇丹陽兩個同鄉叛徒束炳澍、戴盆天先後出賣並指認的結果。所謂“胡適——吳稚暉”出賣陳延年的傳說是不對的。
陳延年犧牲日期並非7月4日
雖然1927年7月5日國民革命軍總司令部駐滬特別軍法處宣傳通稿的敘述從表面看來有合理之處,但早在1980年代,就有蔡鴻源、孫必有兩位學者依據中國第二歷史檔案館藏楊虎致吳稚暉的親筆信,以及楊虎、陳群向蔣介石彙報工作的兩通密電,在《歷史檔案》1982年第4期和《學術月刊》1985年第8期分別發表《陳延年同志遇害後楊虎致吳稚暉函》《六月三十日是陳延年同志犧牲日》,推翻了“7月4日說”。可惜的是,兩篇文章均未對兩通密電的出處作出說明,直至後來臺北“國史館”相繼解密、公開了大量一手檔案,我們才得以見到它們的真容,也更清晰地瞭解到國民黨當局對於此事的運作手段。
臺北“國史館”藏1927年6月30日楊虎、陳群給蔣介石彙報陳延年被處決一事的兩份檔案,文字幾乎全同,一系來電譯件,一系“秘書處機要科”呈報蔣介石的摘要。譯件全文如下:
上海
國 急 南京 總
司令蔣鈞鑒新呈密
本月廿五、六兩日,續連破獲江蘇偽省黨部機關數處,計獲重要逆要九名,內有:陳□□,為陳獨秀之子,充任偽省黨部秘書;張力,系偽農民部特派員;朱盤疇,系偽農民部秘書;黃競西,系偽商民部長;姚振,系偽交通主任,均經審明處死。餘犯尚在嚴訊中。省黨部已完全撲滅,請釋廑念。職楊虎、陳群叩。
陷印
電報以韻目代日,“陷”即“三十日”。摘要件也寫明此電於“陷卅”日發自上海,“十六年七月二日到”,“批示”欄有毛筆閱畫。文中“陳□□”雖略去兩字,顯指陳延年無疑。7月2日,楊虎、陳群又發“冬”電,再次言明陳延年已死,並詢問“線人”的賞款應如何領取發放:
陳延年系獨秀之子,粵蘇浙三省區委員長,及蘇共匪總機關各委員部長七人,就近正法。陳在粵,曾懸賞購緝四萬元,其餘諸擱。此次購線緝捕賞金,多者千金,少者數百不等。此項賞款如何領取支付,懇乞電示。又獨秀探確在滬,現已懸賞十萬元緝捕矣。
再據前述黃競西的六封絕筆遺書,其落款均為6月29日。楊虎、陳群6月30日電文稱“均經審明處死”,由此也可推斷,陳延年等人當在29日夜或30日晨被殺,而不是什麼7月4日。
由此可知,6月29日夜或30日晨,陳延年及其他幹部共5人已遭殺害。至7月2日,遇難人數增至7名。而《申報》等滬上報紙直到7月5日才獲准發出總司令部駐滬特別軍法處的通稿,稿中故弄玄虛地讓讀者誤以為陳延年被殺於7月4日,這應是楊虎等人為利用新獲得的情報繼續追查其他共產黨人而故意製造的時間差,很可能是當時他們的慣技。
我們經常感嘆,陳延年從6月26日被捕,至遲於30日凌晨就義,僅有短短的三天。反動派為何下手如此之快?主要應是害怕夜長夢多日久生變,因為中共也在積極營救陳延年。下手又為何如此之狠?應該是震懾於陳延年正義凜然視死如歸,因為陳延年宣稱“革命者只有站著死,決不跪下!”但無論如何,叛徒戴盆天應該是導致陳延年被捕三天即遭殘酷殺害的關鍵人物之一。
(作者為上海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教授、上海市中共黨史學會副會長)
來源 北京日報 | 作者 徐光壽
編輯 曾佳佳
流程編輯 吳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