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這個在中國已經建立了20多年的制度,目前已深深影響了中國數億名職工的生活,首先公積金是由個人部分和單位部分組成,個人繳多少,單位就繳多少。這意味著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還能享受單位的補貼部分,為自己增加額外的收入。另外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還能購房、還房貸、租房、離職、退休等提取公積金,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能享受絕對低於銀行的貸款利率(對比40萬20年的貸款計算下來公積金貸款比銀行貸款可少還8萬左右的利息);可以說住房公積金給職工帶來了種種好處。但是有些單位因意識問題、成本問題等,不願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損害職工的利益,職工該怎麼做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呢?
首先先確定住房公積金的強制繳存範圍,根據國務院頒佈的《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規定: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個體工商戶和靈活就業人員不屬於強制繳存範圍,但可自願繳存。
單位不為職工繳存住房公積金,職工首先可與單位協商,要求單位繳納住房公積金(注:有些單位為了不繳住房公積金,與職工簽訂了放棄繳存住房公積金權利的合約,此合約屬無效合約。)若單位仍不繳納,職工需收集證據(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工作關係證明、工資流水、社保繳納證明等),然後到繳存地的住房公積金中心進行投訴(注:部分職工會擔心投訴會丟了工作,職工也可在離職或退休後進行投訴,因為目前的公積金投訴是沒有追訴期的。),另職工需自行核算單位需補繳公積金金額,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而比例在5%-12%之間由單位自行確定。公積金中心執法隊將依照執法流程對單位進行追繳,一般流程全部走完需7到8個月左右的時間,當然這期間單位都可進行補繳。若超過流程時限單位仍不為職工補繳的,最後由公積金中心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公積金催繳屬法院非訴執行案件,法院受理後將直接從單位賬戶劃扣至公積金賬戶。),
目前公積金投訴流程大體就是這樣,職工的維權意識還需加強,而目前繳存單位做的比較好的是合資企業,做的不好的企業大多是城鎮集體企業、私營企業等。大家有問題的請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