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初年,在軍閥盤剝下“官匪”、股匪、土匪滋生。他們佔山為寇、明搶暗奪、姦殺擄掠、危害一方。群眾把明爭暗搶,以軍橫奪者叫官匪;綁架拉票、燒殺劫舍者叫股匪;把晝伏夜出、攔路掠財者叫土匪。
民國二年(1913),匪首張鴻德(甘肅人)與本縣張明、張祥率百餘名匪徒,以通洞土黃山為穴,晝伏夜出,經常在通洞、赤沙、鳳閣嶺等地燒殺搶掠。被馮玉祥部下張維璽收編後,張鴻德率“匪軍”駐甘肅,因匪性未改,甘肅省政府將其處決。在此同時,張致榮、毛營長(姓名不詳)各聚匪徒50多人,分別住在香泉方山原、主僕山,經常在赤沙、香泉等地搶掠。
民國七年(1918),馮中飛(鳳翔人,因鬍鬚密而長人稱馮鬍子)聚匪徒百人,有步槍和火藥槍10多支,盤踞秦嶺山中,經常出沒於八魚、馬營等地,打家劫舍、聚斂財物,引起公憤,當逃往秦王寨(今固川坊塘鋪)立足未穩就被縣地方民團擊潰,馮被捉,斬殺後,首級懸縣城示眾。
民國十年(1921)前後,王友幫(河南登封人)與同鄉馮佔彪(號稱馮老三)流竄於隴縣梨林川一帶乞討謀生,結識了當地蘇克勤並提供步槍1支。從此,王與吳山一農民高廷瑞結幫為匪,以高家為巢穴,晝伏夜出,搶劫財物。民國十四年(1925)春,王友幫在吳山立旗招徒買馬、公開擴充勢力,是年內,集結匪徒達千人以上,馬匹300有餘,步槍300多支,自稱“十八營”,辦起了炮所,招攬鐵木匠300餘人,製造土槍彈藥武器。民國十五年(1926),隨著其勢力擴大,搶劫範圍也由近到遠,從隴縣的八渡、梨林川、縣功鎮、香泉一帶延伸到甘肅的崇信、華亭等地,且向駐地農民公開攤派糧、錢、物,匪徒們乘馬持槍催糧要款,曾在一日內為催收糧款槍殺過兩名農民。糧款供需不足時,大股匪徒傾巢而出,燒殺搶掠、綁架拉票,四周不寧。是年(1926年9月21日)農曆八月十五日晚,王率匪徒闖入寶雞縣第一高等小學(今寶雞市長壽山),綁架師生50餘名,以人質帶上吳山,勒索學生家長以重金贖回。縣教育局雖動用了教育基金,但只贖回三名學生,有的學生家長為湊贖金傾家蕩產,有13名學生被折磨死於吳山。王匪盤踞吳山四年間,綁架的人質被拷打致死者100餘人。民國十七年(1928)4月,國民軍第二集團軍第一路軍第三師師長甄壽山率部與地方民團相配合,剿滅吳山股匪。王友幫及其殘匪逃至甘肅後被甘軍收編。因匪性不改,被甘軍一團長何某槍殺於岷縣碧口鎮。
民國十五年(1926)前後,王海山入幫結夥當土匪,殺幫頭拉勢力蒐羅槍支、暗劫明搶危害地方,並自稱鄉團,以“保護地方”為名徵糧派款。民國二十年(1931),寶雞縣長餘鴻升姑息養奸,招撫明團暗匪王海山“鄉團”為第七區地方民團,其糧餉由第七區公開負擔。從此,王趁機擴充勢力,聯絡士紳,交往官府,魚肉鄉里,肆無忌憚。王與其堂兄王振海(稱大團長)、堂弟王西魁(稱三團長)合夥蠶食鯨吞,霸佔良田,明爭暗掠,聚物斂財。第七區所轄各村每年額外繳納20個銀元,以供其四堂弟讀書。民國十九年(1930),王海山為霸佔溫水溝魯繼周的兒媳,將其子魯興良槍殺;民國二十年(1931年),王搶來磻溪一良家女子行奸,未從,使命護兵王志魁將該女子綁在西岔河畔兩棵樹上砍為兩半,女子分屍而死。民國二十一年(1932)春,王面臨被剿之勢,於5月21日率匪徒逃踞嘴頭(今太白縣),姦殺擄掠並未收斂,且尋思著敗逃之因,認定在埋葬伯母時魯繼周為他家看風水,為了報殺子霸媳之仇有意選定了絕地忌日,遂生殺人惡念,是年除夕,派親信王振幫竄回八魚,殘殺了魯繼周全家。民國二十二年(1933)春,省政府命楊竹菘部與西府各縣民團通力圍剿王匪。王處絕境,吩咐匪徒們藏匿槍支,分散潛逃,其本人流竄鄭州、北京、天津等地“避風”,圖謀“東山再起”。民國二十三年(1934)秋,王偷潛窺測,伏鳳翔靈山,又糾集嘍羅百餘。為時不久,潰逃甘肅靈臺縣的唐家山飲彈而死。
民國二十九年(1930),寶雞境內被甄壽山收編的民軍大部是“官匪”或土匪。民軍副旅長周紹先是去年5月攻佔寶雞後,勒索商人郭壽卿500銀元並搶劫了官府;旅長劉德才5月14日入寶雞,將城內商店、官府搶劫後在虢鎮安營落寨;留駐寶雞的張子經營長綁票逼財,將姜城堡徐理吊打烤燒,逼走銀元1500個,西關醫生楊宗震被綁架拉票後家人以800銀元贖回。營長賈子傑為了奸佔寶雞西街賈萬銓14歲的幼女,竟將原妻槍殺。人稱“土皇上”、“山大王”的赤沙劉端、香泉蔡德江、坪頭趙世英名為民團實系土匪,姦殺擄掠,無惡不作。
民國三十七年(1948)前後,小股土匪活動猖獗,夜夜打劫,路人生畏,防不勝防。硤石的李玉堂、劉樹基、林逢春,賈村的張文采,縣功的劉承吉,蜀倉的趙都兒等,先後在虢鎮、周原、天王、馬營、賈村、縣功、赤沙、香泉等地烤燒搶掠、攔路劫財達160多次。林玉高、蔡青江統匪徒百餘人,盤跨青峰山,有長、短槍90多支,機槍兩挺。他們白天在秦嶺山中種植罌粟,夜間打家劫舍。1949年底,本縣人民政權機構雖然建立,但國民黨殘餘勢力仍不甘心失敗,在甘肅馬鹿鎮一個槍販子策劃下,糾集本縣西部山區一些土匪頭子、流氓和國民黨殘餘勢力,組建起“仁義救國軍”寶雞縣特務團,封李天成為“仁義軍”縱隊長、張金為特務團團長、王世英為副團長。設三個營,王有喜、蔡銓、劉承吉為營長,活動於赤沙、香泉地區,曾先後兩次搶劫基層人民政權機關——赤沙區公所。1950年初夏,破獲反動組織“仁義救國軍”,縱隊長、團長、副團長及營長和40餘名反動骨幹先後被捕,繳獲長、短槍110餘支,機槍10挺。鎮壓反革命運動中,人民政府依法量刑,對反動組織的首領、匪首、匪徒視其罪惡輕重,分別判處有期徒刑或從寬處理,對罪大惡極者判處死刑。從此,人民安居樂業。
喜歡就點下關注,點贊支援一下!
[微笑][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