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否認,在買房之前,租房是絕大多數新市民的選擇之一。這樣說是有道理的,隨著我國城鎮化建設不斷推進,國內租房市場也在快速發展,按照住建部的資料顯示,現階段我國租房人數已超2億,而且還在增加,按照預測,到2023年左右,租房人數將大幅增加到2.4億。
為了保障租房市場的發展,有專家提出建議,在“十四五”期間,也就是說到2025年之前,應當完善長租房制度,同時還要增加保障性租賃住房的供給數量。事實上,整體來看,我國長租房市場仍處於初級階段,在行業持續發展的同時,也出現了一些問題,大致可以分成三類:第一類、部分長租公寓採取“長收短付”的支付方式,簡單來說就是打時間差,等到資金出現問題之後,租客才會發現。
第二類、不少租賃企業大量囤積房源,這樣做的結果就是租金不斷提高,例如市場原本有100套租房,每個月的租金是2000元,隨著企業縮減租房數量,就會形成“物以稀為貴”的情況,租金自然就會提高。第三類、租客被無故趕走,例如房東需要賣房,就會提前讓租客搬走等。
今年起,租房統統按“新規”處理,不用爭了
此前,有機構做過調查,其中包括各種租房亂象,例如超過45%的購房者都遇到過房東私自扣押金的情況;除此之外,還有房東一次性收取半年甚至一年租金,當租客想要退租的時候,房東直接扣除租金,以及房東想要買房,私自帶購房者進屋看房,甚至租期未滿就被趕走等情況。為了保障租客的權益,特別是大城市中約70%的新市民和年輕人都是透過租房來解決居住問題,因此這很關鍵。
在這種情況下,就需要規範租房市場秩序,例如在“十四五”期間,全國40城籌建650萬間保障性住房,建設投資總金額或達到2.34萬億元,其中2022年全年投資金額就有望達到5600億元,預計將幫助1300萬年輕人、新市民解決居住問題。除此之外,在出租房屋方面,也要做出限制,有四點需要注意:
第一點、包括車庫、廚房、地下室等非居住空間。
不可否認,從居住舒適度角度來說,整租房是更適合的選擇,但價格往往也更高,在這種情況下,租客就會選擇非居住空間,也就是咱們常說的地下儲藏室、廚房等,這些功能間價格更低,可能只有整套房的40%甚至30%。可是在新規中,明確提到不能出租這些空間,原因也很簡單,就是因為裝修問題和建築問題,而這往往會影響到租客自身的安全,不能馬虎。
第二點、和購房款一樣,押金也要進行監管。
事實上,在租房過程中,就出現了房東不返還押金的現象,甚至還出現了房東無故剋扣的情況,更為關鍵的是,部分房東擾亂租房市場秩序,直接要求“押兩個月租金”甚至“押三個月資金”的情況。而按照新規要求,租賃企業最多隻能收取1個月押金,同時還要進行第三方監管,這樣做勢必能提高押金安全,維護市場秩序。
第三點、對每年租金漲幅做出限制。
相信租過房子的人都知道,租金是否上漲的決定權在房東手上,換句話說就是隻要房東願意,隨時都能上漲租金,而且幅度還沒有限制,可能今年只有1500元/月,下年就漲到2000元/月。在新規中,明確提到年均租金漲幅不得超過5%,也就是說今年是1500元/月,即便是下年選擇上漲租金,最多也只能漲到1575元/月。
第四點、限制房屋出租和轉租等方面。
目前市場上確實有很多二房東,也就是先從房東那租來房子,然後再轉租給其他人,然後自己從中賺取差價的人群。在這種情況下,導致很多租賃關係不穩定,而在新規中,就明確提到,如果租客知道這是二房東的房子,可以在6個月內提出異議,或者是二房東在沒有經過原房東的同意下,就對外轉租,那麼就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總而言之,隨著租房人數不斷增加,在具體租房過程中,為了保障租客的權益,就需要做出具體限制,例如除了不得出租非居住空間之外,還要對每年租金漲幅進行限制等。對此,你有什麼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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