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不只是中國,除了某教國家,全球離婚率這些年都越來越高。不僅離婚率高,結婚率還變低了。說明問題不是出在離婚,而是婚姻這件事上。我認為的原因是,婚姻制度已經不適合現在的社會發展和生產力生產關係了。
具體原因以下:
我個人是反對整個婚姻制度的。不論哪國。因為婚姻制度是適應工業革命以前的人類社會,工業革命以後,婚姻制度逐漸失去存在的意義,終將消亡。婚姻制度本質上是經濟上的合夥契約。生意合夥,入股的話大家要各自投入資本,要麼拿錢,要麼出固定資產,要麼出技術,要麼有無形資產,比如專利,商標等等。而各自換取的也是自己所沒有的資本,這樣才能有共同利益而結成合夥。
那類比合夥做生意,婚姻雙方之間看的是什麼:經濟條件,房子,身高長相,生育能力、教育水平,工作,家庭背景,戶口等。這些都可以類比成合夥做生意的入股資本。
在工業革命以前,女性幾乎無法經濟獨立養活自己。因為主要是靠農業生產,體力勞動,這方面女性具有生理上不可忽略的劣勢。而整體社會風氣也並不接受女性脫離家庭獨立生活。而男性則一方面是性需求(女性也有,但是不被社會所認可),一方面是繁衍後代的需求,再一個是生活上有人照顧做家務的需求。
因此男女雙方透過婚姻關係達成契約:女性嫁給男性生孩子,照顧家裡,滿足丈夫性需求,而男性在經濟上供養女性則是天經地義。是女性迫於無奈必須依附男人生活的結果。而婚姻就是保障女性付出了這些之後得到適當的經濟回報。門當戶對也是對於這樣的契約的保障。對於男方經濟條件的要求也是:女性出嫁前在孃家過什麼樣的生活,出家後依附於男方了,不能降低生活水平,是基於這樣的考慮。而低階級女性高攀,甚至嫁入大戶人家做小,則沒有那麼多顧慮。因為經濟條件上是提升的,生活狀況會改善(至少物質上)
婚姻法通篇寫的都是財產和子女撫養權怎麼處理,對於婚姻雙方是否忠誠,和是否有感情,幾乎沒有約束力。(在大多數現代正常國家,通姦罪都被廢除了。婚姻不忠的行為只會導致財產分配上的結果)
工業革命以後,女性也可以從事很多生產勞動,更別提資訊革命以後,人類腦力勞動已經多於體力勞動了。女性可以從事的工作史無前例的多,社會對女性工作和經濟獨立的態度也越來越認可。社會風氣也越來越開放,婚前性行為,未婚同居,未婚生子,甚至同性戀等行為也被社會逐漸接受。
婚姻契約的雙方需求基礎不復存在:女性不需要男性養活自己了,可以經濟獨立。男女雙方也都有很多種方式解決性需求和繁衍後代的需求。雙方利益的一致點沒有了,也不具備對方所需要的資本了。那麼自然沒有理由合夥經營了。
而婚姻制度和婚姻法也是普遍落後的。比如婚內共同財產平均分配這一點。依據就是傳統婚姻契約,女性嫁給了男性,也付出了。比如滿足了丈夫性需求,生了孩子,從事家務,甚至也幫助生產,因此理應給女性一個經濟上的保障和回報。
但是隨著現代社會發展,各種新現象出現,比如婚內強姦:也就是說妻子沒有義務滿足丈夫性需求。也沒有義務一定給丈夫生孩子。另外也出現了有錢人娶一個花瓶,既不從事生產,也不打理家務,更不生兒育女的情況。這些極端情況下女性為這段婚姻契約付出了什麼呢?男性又為什麼要繼續在經濟上供養女性呢?什麼都沒付出為什麼還有資格要分一半財產呢?
這些都是現代婚姻制度落後於現代生產關係和社會現狀的體現。因此在世界範圍內,傳統的婚姻家庭價值觀都在逐漸瓦解。經濟越發達的地區瓦解的越快。年輕人更偏向同居/戀愛/炮友關係而非婚姻關係。喜歡就在一起,想要就生孩子,為什麼一定要結婚呢?各自都有自己工作收入能養活自己。結婚有什麼意義呢?反而不愛了分開的時候還牽扯一大堆問題。不如同居然後各自aa過日子。愛就在一起,不愛了就分。
中國的婚戀觀也遵循這個規律。北上廣大城市,30以後未婚未育的有的是。經濟發達地區不要男方彩禮等的也有的是(比如珠三角)。女方陪嫁車子房子的也屢見不鮮。或者男女婚前各有一套,各人的還歸個人。因為經濟發達到這個程度,女性不需要依靠婚姻上的供養了。自己的收入或者孃家,供的起較好的物質生活條件。女性也更容易接受其他兩性關係而非婚姻關係。
反而是經濟落後的地區,才格外注重男方經濟條件,彩禮等。因為這些地區的女性就業機會和職業發展落後,無法靠自己過上較好的生活,還是要依附於婚姻關係。這些傳統的地方男方家庭的觀念也更偏傳統:比如娶了媳婦就是要伺候丈夫公婆,娶媳婦就是要生兒子。
因此這些都是證明我說的,婚姻這個事,更多是經濟關係,婚姻觀念怎麼樣取決於經濟發展到什麼程度。中國之所以出現這些現象,其實這不都是以前的傳統婚姻觀嘛。不奇怪,因為中國大部分地區還沒有發達到一定程度。
綜合上述,婚姻制度和家庭關係正在全球範圍內逐漸瓦解,經濟越發達的地區瓦解的越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