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幾年我大年三十就回去了,有一天媽媽告訴我,大年三十前外嫁女不能回孃家,否則要把孃家吃窮。從此我大年三十沒家了,婆家不想去去了尷尬。離婚了,發現就我和孩子相依為命,孩子又說是遺傳了他爸的病馬凡氏綜合徵,感覺這輩子就因嫁錯人毀了我和孩子一生。
我辛苦唸的大學也白讀了,為了孩子於是選擇了復婚,快樂嗎,我一點都不快樂,或許真的是從來就沒人愛過我,有人對我稍好點就被騙去了,我這輩子真的沒想過要找個這樣的男人,甚至我覺得閉著眼睛找的男人也比這男的強,可是孩子我放不下。如今孃家我電話也不想打了,反正我不給他打電話,他們絕不會給我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