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國家公園位於美國懷俄明州、蒙大拿州和愛達荷州交界,佔地面積約898317公頃,是世界上第一個國家公園。
黃石國家公園風景秀麗,每年吸引大量遊客前來參觀,但黃石公園最讓人著迷的並不是其自然景觀,而是公園內的野生動物。
黃石公園中野生動物眾多,包括美洲野牛、灰熊、麋鹿,當然,還有狼。
黃石公園中的北美灰狼有一段曲折的往事,美國人為了保護國家公園內的麋鹿等植食性動物,對公園內的北美灰狼進行了大規模獵殺,並一度殺光了公園內所有的灰狼,但是,灰狼的消失導致黃石公園內的麋鹿因失去天敵而數量劇增,麋鹿的過度啃食讓黃石公園內的植被遭到嚴重破壞,植被被破壞後麋鹿反而因食物短缺而數量減少,當地政府不得不從加拿大重新引入灰狼,這才恢復了黃石公園的生態平衡。
上述這個關於黃石公園內灰狼的故事大家耳熟能詳,但事實上,這個故事並沒有那麼簡單。
灰狼被獵殺殆盡後,黃石公園內的麋鹿並非絕對沒有天敵,這個發生在黃石公園內的故事並非只有狼和麋鹿兩個主角,有一種動物被大家忽略,它們在黃石公園裡的狼消失後,便成為了“狼”。
黃石獵狼
美國人獵狼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其國家成立前,到北美十三州定居的歐洲移民在荒野上建立聚集點時不可避免地會遇上狼,對於這種有威脅的動物,這些移民絕不會心慈手軟。
而後,美國人向西部進軍,原野上的狼便成為了一種麻煩,美國人發現即消滅,當然,倒在美國人槍口下的不止有狼,被美國人視為“國獸”的美洲野牛,一度被美國人捕殺到幾乎滅絕。
美國人開疆拓土的過程中與狼發生衝突,為了減少狼對人的人身安全的威脅,並出於保護牲畜的目的對狼進行獵殺,這無可厚非,世界上也不止美國人這麼幹。
但是,美國人在基本解除了狼的威脅後,還進行了一次有些魔幻的獵狼行動,很大程度上講,這次獵狼不是出於利益,而是出於所謂“價值觀”。
南北戰爭後,美國人逐漸形成了一些保護動物的意識,它們決定建立自然保護區,讓野生動物在那裡自由生活,黃石國家公園由此建立。
但黃石國家公園並非完全與世隔絕,遊客們可以進入公園內參觀遊覽,只是不能在公園內獵殺野生動物。
隨著遊客的不斷增多,黃石公園的管理者們很快發現了這些遊客對於公園內的動物是有偏好的。
可能是出於“狼”代表邪惡的固有念頭,到黃石公園參觀的遊客們普遍不喜歡灰狼,反而比較喜歡麋鹿、大角羊等植食性動物。
這種對植食性動物的喜愛又進一步延伸到對其天敵的厭惡,黃石公園內的肉食動物有灰狼、美洲獅、郊狼等,作為雜食性動物的灰熊和黑熊有時也會獵殺麋鹿、大角羊等植食性動物。
但郊狼主要以齧齒類動物為食,美洲獅、灰熊、黑熊對於麋鹿和大角羊的獵殺也有限,麋鹿和大角羊的主要天敵還是灰狼,令人討厭的灰狼。
1914年,為了保護麋鹿,黃石公園的工作人員開始對灰狼進行大規模獵殺,這種獵殺活動不是為了限制灰狼的數量,就是為了將灰狼趕盡殺絕。
這種獵殺“頗具成效”,到了1926年,黃石公園裡的灰狼已經被獵殺殆盡。
美國人認為,公園裡的麋鹿安全了,但是麋鹿的麻煩才剛剛開始。
麋鹿的新麻煩和被忽略的新獵手
灰狼消失的最初一段時間裡,麋鹿因為沒有天敵,數量確實得到了快速增長。
但是,麋鹿們的新麻煩很快就來了,沒有了天敵後,麋鹿大量繁殖,數量大增,它們開始肆意啃食植被,導致黃石公園內植被遭到大規模破壞,無法獲得足夠食物的麋鹿被餓死。
有狼群存在時,麋鹿需要不斷奔跑來避免被狼群捕殺,狼消失後,麋鹿開始不再需要奔跑,因而體質明顯變差,又因為弱鹿病鹿不會被狼吃掉,導致疾病開始在鹿群中流行,如此下去將對黃石公園內整個麋鹿種族形成嚴重威脅,在權衡利弊後,美國政府終於決定重新於加拿大引入灰狼以恢復黃石公園的生態系統。
但是,當灰狼們回到闊別已久的黃石公園時,它們卻發現,公園裡的一些事不一樣了,尤其是它們之前的“小兄弟”的行為方式已經發生明顯改變。
郊狼,是生活在黃石公園裡的另一種掠食性動物,約有70公分長,20千克重,與灰狼相比,體型明顯較小。
在有灰狼存在時,郊狼以齧齒類動物為食,有時也會去吃灰狼或灰熊吃剩下的食物殘骸。
因為捕食小型齧齒類動物只需要一隻郊狼就足夠了,所以在大部分時間裡,郊狼單獨行動,至多結成3,4只的小狼群,而不像灰狼一樣,在冬季捕獵大型獵物時會結成十數只狼組成的大狼群。
可以說,當灰狼存在時,郊狼只能作為次級掠食者,其生存也常常受到灰狼的壓制。
但是,當黃石公園內的灰狼被獵殺殆盡後,郊狼的習性也發生了改變。
郊狼也開始學會結成大狼群去獵殺更大型的獵物。
之前灰狼的那一套團隊合作的捕獵技巧很快也被郊狼學會,同時它們也會根據自己體型的特點發明其他捕獵手段。
受到體型的限制,郊狼即使結成大狼群也很難對成年野牛構成威脅,但是捕獵野牛幼崽還是有一定勝算的。
對於體型比野牛小得多的麋鹿,郊狼群可以對其中的小鹿和部分弱鹿進行捕殺。
當然,郊狼的體型太小,雖然結成了大狼群,但是還不足以像灰狼一樣能夠對麋鹿種族數量進行有效控制。
但毫無疑問,灰狼不在的這段時間裡,郊狼越來越像灰狼了。
狼王迴歸
隨著灰狼重新被引入黃石公園,天敵的出現讓麋鹿的種群數量回到一個合理的區間,而郊狼的好日子也到頭了。
因為郊狼也開始嘗試以結成大狼群的方式獵食大型植食性動物,這樣的郊狼已經成為了灰狼的競爭對手,灰狼必先處之而後快。
回到黃石公園的灰狼很快結成狼群對黃石公園內的郊狼進行清洗。
面對體型更大的灰狼,郊狼沒有什麼抵抗能力,幾年內,公園內的郊狼數量減少了4成。
灰狼迴歸後,被打敗的郊狼不得不回到自己以前的“位置”上,它們不再組成大狼群,回到了之前單獨行動,僅以齧齒類動物為食的狀態,黃石公園的生態平衡再次被建立。
站在灰狼的角度,這是一個“狼王迴歸”的“勵志故事”,似乎郊狼是僥倖的“篡位者”,而灰狼才是這片土地上天經地義的王,但是事實真的如此嗎?
如果你認為灰狼是北美大陸上的頂級掠食者,這是一件天經地義的事,那麼不妨把時間線再次拉長再來看,你會看到很多不一樣的東西。
恐狼
恐狼,從晚更新世開始就廣泛分佈於美洲大陸,一直到1萬年前才徹底滅絕。
恐狼長約1.8—2.4米,體重可達到100千克,比華南虎稍微小一些,明顯大於我們今天看到的灰狼。
恐狼活躍的時代,美洲大陸上巨獸橫行,400千克的刃齒虎,450千克的美洲擬獅,一噸重的巨型短面熊,以及6噸重的大地懶都生活在這個年代。
植食性動物中,最常見的也是美洲野牛,但是那時的野牛體型普遍比如今的野牛更大。
在恐狼與刃齒虎、擬獅、巨型短面熊等巨獸共同統治美洲的最後十萬年裡,美洲大陸上出現了一些“小傢伙”,比巨型短面熊小很多的灰熊,以及比恐狼小很多的灰狼。
恐狼的主要獵食物件是野牛和西方馬,顯然,它們比恐狼大得多,恐狼捕食它們的方法也是成群行動。
恐狼們透過團隊協作,對野牛等大型獵物進行埋伏、追逐、撕咬、獵殺,然後狼群共同分食獵物。
此時已經出現在美洲大陸上的灰狼則要生活在恐狼的陰影下,它們經常等待恐狼吃完,再去吃恐狼留下的殘羹剩飯,凜然是一種食腐者,當然,灰狼們也會結成一些小狼群,去捕食一些體型稍小的獵物,但是基本不會捕食野牛(當時野牛的體型對於灰狼來說確實有些過大)。
但是,隨著環境的變化,野牛等食草動物的體型開始向更小更靈活的方向演化,更大更善於搏鬥的恐狼獵食的成功率開始下降,最終在大約1萬年前,恐狼與刃齒虎、擬獅、巨型短面熊等動物一同滅絕。
而體型更小,更善於奔跑的灰狼則活了下來。
成為了美洲大陸新主人的灰狼開始大展身手,它們組成大狼群,獵殺野牛等大型動物,它們驅逐比自己小的郊狼等次級掠食者,但諷刺的是,之前的灰狼就處在如今郊狼的位置上。
恐狼、灰狼與郊狼,這三種犬科動物上演的故事頗具有戲劇性,它道出了自然的生存法則。
“優勝劣汰”還是“適者生存”
我們不妨思考一個問題:如果美國人在消滅黃石公園裡的灰狼後,沒有認知到灰狼的重要性而將其重新引入,黃石公園裡的動物會發生那些變化呢?
黃石公園裡沒有灰狼的時候,部分郊狼已經可以透過組建大狼群來獵殺麋鹿,但是郊狼受限於體型仍難以大規模獵殺成年麋鹿和野牛等大型獵物。
但是,在自然界中,在沒有更高一級掠食者壓制的情況下,肉食動物的體型往往與其獵物的情況有著密切關係。
同樣是虎、棲息地較大,獵物也較大的東北虎體型也更大,而居住在海島之上,獵物體型也較小的蘇門答臘虎,體型則更小。
獅子、老虎不能長得更大是因為如果體型更大,其棲息地上的獵物就不足以餵飽它們了。
當黃石公園裡缺乏灰狼這種頂級掠食者,而像麋鹿這樣的中大型獵物又遍地都是的情況下,郊狼就會朝著體型更大的方向演化。
道理也不復雜,更大個體的郊狼更容易透過獵殺體型更大的麋鹿等獵物以獲得更多的食物來源,久而久之,大個體的基因就會成為優勢基因,大個體的郊狼也會成為種族內部的優勢個體。
黃石公園裡的灰狼消失時間太短,只有幾十年,如果把時間尺度擴充套件到千年,黃石公園中的郊狼大機率會變得更大、更兇猛,也更像灰狼。
恐狼、灰狼與郊狼的故事從側面證明了一個物種採取哪種方式生存,在很大程度上講,是由環境決定的。
這就涉及到達爾文的演化理論的核心問題了:自然界中到底有沒有所謂“進”和“退”,有沒有所謂“優”和“劣”?
我們常以《進化論》來代稱達爾文的理論,但達爾文的著作剛剛傳入中國的時候,嚴復先生的翻譯不是《進化論》,而是《天演論》。
相比於《天演論》,人們更願意接受《進化論》的翻譯方式,因為“進化”的說法能帶給我們人類一種自信:人,是經過生物億萬年進化而來的最優秀物種。
我們也願意用“優勝劣汰”來形容自然法則,但達爾文當初給出的理論是:“物競天擇,適者生存”。
“優勝劣汰”與“物競天擇,適者生存”是否有區別呢?當然有。
優勝劣汰的潛臺詞是自然界中存在所謂“優劣”、“好壞”之類的客觀標準。
體型大的是“優”,體型小的是“劣”;力量大的是“優”,力量小的是“劣”;速度快的是“優”,速度慢的是“劣”。
但在自然界中,這種評判好壞的標準並不固定,它隨時都會發生變化,而誰是這種評判的終極標準呢?自然環境。
環境改變時,原本是“優”的一方可能變為“劣”,原本是“劣”的一方則可能成為“優”。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物競很重要,但其好壞的最終評判標準是“天擇”。
在自然環境面前,強弱、優劣隨時都可能轉化。
自然界如此,人類社會亦是如此,我們常說:“人的成就固然與其自身努力有關,但更不能忽視歷史的程序”,說的就是這個道理。
蘇軾說:“人生不如意事十之八九”,在社會大環境面前,個人的力量往往顯得微不足道。
人活在世上,不僅要有不斷前進的精神,更要有對抗無常的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