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人們往往都需要奮鬥大半輩子才能買的起一套屬於自己的房子,但是往往會聽到產權只有70年的說法。於是人們會不由的產生疑惑,70年產權難道意味著我買的房子我只能住70年嗎?房子的產權只有70年,那到期後房子還是我們的嗎?今天我們就來聽聽內行人是怎麼說的吧!
首先,我們需要明白的是什麼叫做產權。產權顧名思義就是指大多數人都知道的房子是歸屬於自己的財產權利,這是被廣泛接受的概念,但是,內行人表示,今天我們需要明白的並不是這種意義上的產權,我們今天需要要明白的國家政策提出的70年產權是指:我們對房屋土地的使用權只有70年。所以70年產權的產權並不是指我們的房屋所有權,而是指房屋所佔土地的使用權。
在瞭解完產權與70年的確切意思後,我們就需要對國家政策中由物權法規定的70年產權到期之後,可以由所購房屋小區的業主一起聯名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續租30年,並補交相應的土地的出讓金這一句話進行剖析了。內行人表示,物權法中的這一規定的意思是:房屋的所有者可以在房屋所佔的土地的70年使用權到期後繼續申請續租30年土地的使用權,只要再補交繼續使用土地的費用即可。所以,只要你按照法律規定進行續租申請,那麼70年後,你的房子還是你的房子,只不過需要再補交一筆土地使用費而已。
其次,我們還需要好好認識70年。70年產權中的70年的計算期間並不是指你取得房產證那一天或是買完房裝修好舉家搬遷入住的那一天開始算起的。70年的計算起點應該是由房屋開發商與國家政府簽訂土地使用權的那一天開始的,在開發商從政府那裡取得土地的使用權到房子完成施工直至售賣出去,這一施工期間大概要花費兩到三年左右,所以實際上房屋所佔土地的使用產權真正到我們手裡時,最多也就只剩下67年左右的時間了。
在瞭解完產權與70年的確切意思後,我們就需要對國家政策中由物權法規定的:70年產權到期之後,可以由所購房屋小區的業主一起聯名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請續租30年,並補交相應的土地的出讓金這一句話進行剖析了。內行人表示,物權法中的這一規定的意思是:房屋的所有者可以在房屋所佔的土地的70年使用權到期後繼續申請續租30年土地的使用權,只要再補交繼續使用土地的費用即可。所以,只要你按照法律規定進行續租申請,那麼70年後,你的房子還是你的房子,只不過需要再補交一筆土地使用費而已。
說到這又有人要產生疑問了,如果我70年產權滿了,我不申請續租會怎樣呢?回答是:如果業主到期後不再續租的話,那麼國家就會依照相關法律合法的收回對房子所佔用土地的使用權,土地使用權的收回也就意味著此時的你不得不放棄自己居住的房子。但是,別擔心,國家是會依法給予你相應的補償的。
也就是說,在房子產權70年到期後,如果你申請續租30年土地的使用權,那房子還是歸你所有,但是如果不申請續租土地的話,那國家就會收回土地的使用權,房子就不歸你所有了!
聽內行人說出實情後,相信你對房子70年產權到期後歸誰所有這個問題也有了一定的瞭解。原來70年產權並不是說70年後你的房子會被國家直接無情的收回,以至於70年後的你無家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