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千世界,無奇不有。她的名字與電視劇《理想之城》的吳紅玫一樣,也叫做:吳紅玫,村裡人都叫她玫玫。
同名不同命。她比電視裡那個吳紅玫還要悲慘,為了贍養費的數額,父母要和她打官司,起訴她的不孝順。
玫玫的父母是農民,他們有重男輕女的思想,她出生在西部的一個農村。如果家裡沒有男孩,就會受外姓人欺負的舊觀念,在當地人的腦海中根深蒂固,男孩的地位比女孩要高,是一件正常的事。
父親在一家鄉鎮企業上班,祖宗的房子位置好,母親依靠祖宗的基業,在村頭開一個小賣部,既賺點生活費又可照顧家庭。生活一直很安定,經濟狀況比村裡其他人要活泛一些。
收到大學錄取書時,家裡出了變故,母親把家裡的積蓄,投資在一個親戚那裡,半年分一次紅,誰知親戚跑路了,換一句話說,學費打了水漂。母親哭著告訴她,家裡沒有錢了,不能供她上大學,剩下的錢,要給弟弟蓋房子娶媳婦。
縣城讀了三年高中,玫玫的思想有了變化,她不像村裡的女孩不願讀書,只想去工廠上班賺錢。她的內心深處有想法,不想重複母親的生活,找一個男人結婚生子。
還是父親到處借錢,才湊齊了上學的費用,上大學前,玫玫在一家蛋糕裡店打工。大學四年,家裡給的錢加起來只有一萬元,全靠自己的獎學金和勤工儉學,她才按期完成了學業。
玫玫讀大三的時候,弟弟考上了一所本地專科學校。學費是姐姐的兩倍,弟弟的生活費,父母準時打到卡里,他從未超心過沒錢的日子怎麼過。
玫玫生性善良,看在眼裡,卻從不記在心裡。弟弟比她小,父母應該多照顧一點,她沒有覺得不公平的感覺,只是有時缺錢,她也會發一點牢騷,說完就忘了。
大學的兼職經歷,鍛鍊了玫玫的生存能力,她走出校門之後,很快有了選擇。畢業於名牌大學的玫玫,留戀家鄉的山水,她考入了縣城的一個事業單位,收入不高,生活穩定。
第一個月發工資,玫玫給父母和弟弟買了禮物,自己只留下三百元的生活費。收入穩定下來,玫玫幫父母買了養老保險,她是這樣想的,父母到了退休年齡,就和城裡人一樣,有了養老金。母親留給她的印象太深,一直唸叨沒有人給她養老。
結婚之後,玫玫盡其所能地幫襯自己的父母,房屋徵收前,父母生病住院,醫藥費歸她出。有了徵收款後,弟弟的生意虧了,他還時不時拿一張藥單找她報賬,說是父母的醫藥費,姐弟情深,她不好意思反駁弟弟。
實事求是地說,她和弟弟關係還算是融洽,弟弟讀書不行,卻比姐姐會談戀愛。姐弟先後結婚,孫子和外孫相差兩個月,父母一心一意幫助弟弟帶孩子,對姐姐家的困難不管不問,玫玫也不說一句父母偏心的話。
那年,燕子在屋簷下築窩,家裡的好事不斷,父母先是領了一筆徵地補償款,後是遇上了房屋的拆遷,一下子補了三套房子和一百多萬元的徵收款。玫玫心想,她家的住房面積不大,父母應該會同意換一套三居房的房子,也好把父母接到家裡住一住。
按當地的習俗,家裡的徵收款再多,與嫁出去的女兒沒關係,也許是舊觀念著怪,除父母留有一套房子外,他們把房子和徵收款給了弟弟。這麼多年,玫玫為孃家的付出,卻沒有得到家人的認可,丈夫有怨氣,為她抱不平。生性軟弱的她,即不敢埋怨父母,又不願傷害丈夫,只得默默地傷心流淚。
可是,弟弟守不住財富,再多錢也只是過一下手而已,很快就煙消雲散。他不安心上固定班,和朋友做起了生意,幾年的時間,賠得傾家蕩產。
見兒子賠本,父母又提出要女兒出贍養費。客觀地說,玫玫的生活也不容易,由於父母偏心,丈夫憋了一口氣,省吃儉用換了一套三居室的房子,每個月不僅要還車貸和房貸,還要撫養兩個孩子,生活負擔比較重。
鬧歸鬧,氣歸氣,丈夫還是一個通情達理的人。兩口子經過商量之後,每月給父母六百元錢。沒想到父母嫌少,非要兩千元,理由是:弟弟也出了兩千元錢,這樣公平合理。
面對父母的步步緊逼,玫玫很無奈地說:家裡三套住房子和上百萬的徵收款,都給了弟弟,不知這樣合不合理。我只有這麼一點的工資,已經仁至義盡了。
父母憤怒了,罵玫玫不孝,財產想給誰是父母的權力,女兒不能這樣懟父母。把你養大了,女兒就得養父母的老,要你貳仟元錢並不算多。
見父母發脾氣,玫玫請求父母體諒她的難處,六百元是最大的限度,每月兩千元拿不出來,已經影響到小家庭的安定團結。拉扯了一段時間,父母氣壞了,揚言到法院告她。
以為說著玩,誰知父母起訴了她,雖說法院支援了玫玫,她的心卻傷透了。從那以後,除按月向卡里打進六百元錢之外,玫玫再沒有回過父母的家。
每個偏愛,都有代價。一些家庭的原始紛爭,是由父母的不公正所引起,兒女相互扯皮,無心贍養父母,都是偏心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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