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熊珮呈
在農村中,很多由於越來越多的農村人外出打工賺錢之後,很多賺到錢的農民朋友們,都基本回家蓋起了屬於自己的房子,這也是對於很多的農村人來說,最為幸福的時刻了,因為出門累死累活的賺錢,就是為了回家能夠蓋起自己的房子,能在村中人們面前出一口氣,也不想讓自己的父母在別人面前丟臉。
在以前確實是賺錢回家就能隨便在哪裡都能蓋房,但到了現在已經不行了,想要蓋房的話,也是要經歷過審批宅基地,才能夠蓋起自己的房子,在幾年前有一些地方都蓋完了,才去走流程辦證,但這樣就會造成,有些人會把房屋蓋在了耕地之上,而現在嚴查之後,房子涉及了違建,那這個咋辦呢?
禁止佔用農田建房
原則上來說的話,是不能佔用土地來建築房屋的,而且現在在申請宅基地之時,只要你的宅基地是申請在基本農田之上的,那一般都是不給你透過申請的。
因為基本農田是農民的保障,也是農民賴以生存的地方,如果沒有了基本農田的話,那麼很多農民也就沒有了地種,可能只有一兩個人在基本農田上建房你不覺得有什麼,但隨著時間的發展,越來越多的人如果把宅基地申請在基本農田上的話,那以後就沒有了可種植的地方了。
因為人口是會增長的,而土地是不會變的,在人口增長的時候,如果還不加以對基本農田的保護,那以後基本農田中全部建上房子後,農民種地的時候,該在哪種地呢?也是因此,我國的《土地管理法》中第七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佔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採石、採礦、取土等,破壞條件的,或者因開發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鹽漬化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可以並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由此可見,我國的《土地管理法》中,是不允許在耕地上建築房屋的,如果在上面建造房屋的話,那麼就已經是觸犯了法律,因此在我們申請宅基地的時候,應當要注意不能申請宅基地在耕地上,因為耕地才是農村人民的保障,也是在我國法律保護中。
所以不能貪圖耕地方便,就擅自佔用耕地來建造房屋,擅自使用的話,你賺回來建房的那些錢,可能就會因此而賠光了。
已經佔用咋辦?
所以說佔用耕地來建房是屬於違建,但有很多的農村朋友們,已經在耕地上建造了房屋,那這個咋辦呢?
由於你涉及的是佔用耕地建房,所以基本上是不能確權的,而且在以前的規定中,如果是擅自佔用耕地建房的話,按規定是要強行拆除的,但隨著政策的變化越來越人性化了,所以現在是不能強制拆除,在你自願的情況下,才會給予拆除,但需要注意的是,由於你是違建,沒有確權,因此你是不能再對房子進行翻新,就算房子倒塌之後,你也不能再建造,因為你沒有這個宅基地的使用權了。
除此之外也有例外,這個例外是可以確權的,也就是說,如果你確權了的話,那這個宅基地你就有了使用權了,那是什麼情況才能允許在耕地上建房呢?
允許使用耕地建房的有兩種情況:第一種就是已經被批准可以在耕地上搞養殖業,也就是說你要在農田上搞養殖行業的,像平時養牛養豬等,因為搞養殖和種植的生活需求,在申請之後被批准的才行,這樣才可以建造房子。
第二種情況就是村集體中沒有多餘的宅基地劃分給你了,因為在農村中,基本空閒的宅基地都被使用完來了話,那麼你可以根據相關的要求來申請耕地作為宅基地使用,這兩種都是可以確權的,也不會涉及違建,如果不是的話,那任何人都是不能使用耕地建房的,在這一塊中,現在國家管控也是越來越嚴格的。
結語
因此在農村建房的話,最好不要佔用耕地來建房,因為已經是涉及到了違建了,涉及違建的話,情況也是比較嚴重的,並且你違建的房子沒有確權,也不算是你的,帶來的後果還比較嚴重,因此最好不要佔用耕地作為宅基地使用,如果已使用的也不要慌,現在也不會強制你拆除,但總歸是要還回去的。
那麼對於佔用耕地為宅基地這個事,大家是怎麼看的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