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的不斷髮展和擴張,很多城市周邊的農村都被納入徵遷的範圍內,村民的土地得到了經濟補償,分到了樓房,也得到了安置費,這個時候很多人想佔著這個便宜,希望得到補償,瘋狂的把親人的戶口落在村裡,但是很明確的跟大家講,這種行為是得不到補償的,只是瞎忙乎。
最近有一個案件大家可能不知道,關於徵地補償的事,大家就明白了,有一個村被佔地了,08年的時候孩子出生,戶口登記在父親的老家,但是在17年的時候,孩子還未成年,以投靠母親的名義把戶口遷入母親所在的村,自以為已經是母親這個村的人了,18年的時候村裡就開始履行徵遷的一些事情,孩子母親認為徵地補償應該有孩子的一份,結果被刨除在外,就開始起訴,結果敗訴了,判決理由就是不屬於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換句話說就是自己不足以證明其與母親所在村建立起相對穩定的生產生活聯絡或依賴該組土地作為其生活基本保障所以得不到補償安置。
所以農民朋友們注意了,被佔地得到高額的補償是好事,但是不要投機取巧,戶口遷入雖然合法有效,但是你跟這個村根本沒有建立生活聯絡,徵地的物件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這個是需要村裡開大會認定的,不是說你有村裡的戶口就可以分到村集體的補償。
其實,被徵佔的村有很多這類的事情發生,大部分都是白忙乎一場,還鬧來鬧去的,其實法院判決的也對,如果一個村都像這個樣子,把親人的戶口都遷入村裡,那麼沒有親屬的村民是不是就吃虧了呢?這對他們來說也是不公平的,所以說千萬別動歪腦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