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徵地拆遷中,無論是城市拆遷還是農村拆遷,棚戶區改造專案都是其工作開展的主要名稱,那麼只要是徵地拆遷專案,能否稱之為棚戶區改造?實際上,在實踐中當地有不少徵地拆遷專案都是以棚戶區改造為名。有人在這裡可能會問,棚戶區改造和徵地拆遷有什麼區別嗎?如何補償被徵收人?
本期熱點
一、棚戶區改造和徵地拆遷有什麼區別?
在徵收拆遷過程中,“棚戶區改造”和“城中村改造”是經常出現的兩個詞。但棚戶區改造、城中村改造與拆遷、徵收是一回事嗎?棚戶區和城中村不是同一層次、同一類別的同一概念。“棚戶區”、“城中村”是政策性規定,多見於國務院、部委和地方各級政府的規範性檔案。房屋拆遷只是棚戶區改造方案。棚戶區改造也只是房屋拆遷的一個理由,不能混淆。
棚戶區改造是一項惠民工程。改造的根本目的是改善人民生活條件,完善城市功能,改善城市環境。房屋拆遷,是指因國家建設、城市改造的需要,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在現有建設用地上拆除房屋,對房屋所有人或者使用人進行補償安置,並根據情況給予一定補償的活動。簡而言之,徵地拆遷是為了公共利益,而棚戶區改造的目的是改善民生。
二、被徵收居民應該如何補償?
現實中,以棚戶區改造為名,徵地拆遷應該如何補償?城市棚戶區和城中村的補償安置條件不得低於一般徵收拆遷的補償安置條件。具體來說,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應當依據徵收補償條例,使被徵收房屋的評估價格不低於作出徵收決定時同一地段同等條件商品房的市場價格而安置房的購買價格不得高於同一時點商品房的市場價格。城市棚戶區和城中村一般位於城市規劃區內。集體土地上房屋徵收補償,原則上應當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的補償。總體而言,要實現公平補償,確保被徵收人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此外,為推動工作落實,各地要繼續落實更有利於安置的補償安置優惠政策。
三、推進棚戶區、城中村改造需依法進行
北京京康律師事務所主任、西北政法大學物權與土地研究所聯席所長史西寧律師提醒大家,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只要涉及徵收拆遷,就必須嚴格依法進行。棚戶區和城中村改造要嚴格按照集體土地徵收和國有土地房屋徵收的有關規定進行。具體的法律依據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及相應的實施條例和細則。城市棚戶區和城中村的土地、房屋權屬複雜。各地都是因地制宜、因地制宜地實施的,而且有很大的差別。各地雖有不同規定,但應以保護原居民權益為基礎。如果有任何侵害居民利益的行為,要及時向律師諮詢,保護合法權益!
史律師提醒
拆遷是一個長期鬥爭,需要全面專業的知識,需要對全域性的把控,需要對法條的合理運用。即使一個有著多年訴訟經驗的律師,也在不斷地學習和更新,才能在一個案件中冷靜地分析並作出正確的判斷。而對於非法學的人來說,這是一個龐大的課題,不能僅靠短時間的惡補可以達到的。所以在遇到任何拆遷問題的時候不妨問問律師,在律師的指導下行專業維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