琵琶湖是日本的第一大淡水湖,被日本民眾稱為“母親湖”,湖區分為北湖和南湖兩部分,最大水深104m,水面674平方公里。據日本水利部門統計,約有460條一級河流流入琵琶湖,流域總面積為3848平方公里,水質保護向來是環湖一帶的重點任務。
只論面積,日本的琵琶湖不及我國的鄱陽湖、洞庭湖以及太湖,但由於日本國土和水資源的侷限性,琵琶湖的水源一直被視為周邊居民的生命之源,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在近畿都市圈6府縣、2市內,琵琶湖是不可或缺的飲用水源地,供應著1400多萬人的生活用水,平均每9個日本人中就有一個人飲用琵琶湖中的水。
琵琶湖的危機:瘦水變肥水
現在的琵琶湖已被列入了《拉薩姆爾公約》,湖邊的溼地每年吸引6萬多隻水鳥前來越冬,湖區還生活著60多種特有的土著物種,魚蝦資源豐富,是一片生態寶地。
然而,過去的琵琶湖卻非常狼狽,曾經的“瘋狂年代”讓日本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上世紀50~60年代,琵琶湖的水質尚處於貧營養狀態,水質清瘦,氮磷含量也很低。以60年代為節點,日本的第二、三產業迅速崛起,分別從21%、28%增加到了32%、62%。
化工企業的發展帶來了大量的工業廢水,人口增多也導致生活汙水的排放壓力驟增,汙水不經處理就直接排放,為湖水的惡化埋下了隱患。到了70年代,琵琶湖的南湖已經從中營養轉變到了富營養,北湖則由低營養轉為了中營養狀態。
南北兩個湖區之所以“汙染不同步”,主要跟水位、水量有關。北湖面積超過600平方公里,平均水深約為43m,水體容量大,自淨能力強;而南湖的面積僅50多平方公里,平均水深只有4m,儲水量不足北湖的百分之一。因此,南湖水質惡化的速度更快,形勢也更加嚴重。
1977年5月,琵琶湖爆發了第一次淡水水華,高度富營養的“肥水”導致藻類過度繁殖,藻細胞死亡後耗氧分解,水面腥臭撲鼻,震驚了日本社會。1983年9月21日,由藍藻引發的水華首次在琵琶湖現身,該門的藻類有很多都能產生藍藻毒素,再次引發巨大轟動。
此後,湖區的藍藻水華彷彿失控一般,幾乎年年都會爆發。最嚴重的一次是在2016年,全湖13片水域全都爆發了水華,持續時間多達44天,造成了嚴重的生態災難。
整個80年代是琵琶湖藍藻水華頻繁出現的時期,90年代有所減少。據滋賀縣、京都、神戶、大阪地區的居民反映,藍藻爆發時自來水中能聞到明顯的臭味!直到近幾年,日本才控制住了琵琶湖的富營養化趨勢,30多年的“生態病”有望告一段落。
治水初見成效,物種入侵更讓人頭疼?
自從1977年琵琶湖發生水華以來,日本滋賀縣就開始制定汙染防治方案。1980年的《滋賀縣琵琶湖富營養化防治條例》就明確規定:湖區流域內嚴禁使用洗衣粉和含磷洗滌劑,嚴格控制化工企業排放的氮磷廢水。該條例是日本歷史上第一部限制排放氮磷的法規。
在此後的1984年,日本環保部門又制定了《湖沼水質保護特別措施法》,滋賀縣和京都還聯合制定《湖沼水質保護規劃》。2015年9月,日本頒佈並實施了《琵琶湖保護與修護法》。2016年,日本政府聯合多部門、多地區嚴抓水質提升,琵琶湖的生態保護初見成效。
值得警惕的是,水汙染只是影響琵琶湖生態的一個方面,外來物種的入侵在另一個角度上帶來了威脅。
琵琶湖有400多萬年的演化歷史,僅次於貝加爾湖和坦幹依喀湖,是全球第三大古老的湖泊。這也使得湖中生活著很多的特有物種,原生魚類就有46種(含亞種)。以琵琶湖鯰魚為例,此魚是湖中最大的掠食性魚類,全世界只分布在琵琶湖,食用價值高,還是當地漁民重要的捕撈物件。
外來物種的入侵給土著魚的生存帶來了很大的威脅。湖中的入侵物種包括大口黑鱸、小口黑鱸、藍鰓太陽魚、斑點叉尾鮰等等,其中大口黑鱸足以威脅到琵琶湖鯰魚的頂級生態地位。2009年7月,有人從琵琶湖中釣獲了一條10.12公斤重的大口黑鱸,還獲得了國際野生魚協會(IGFA)的權威認證,這一紀錄甚至追平了由喬治·佩裡保持的長達77年的世界紀錄。
對待這些外來物種,目前還沒有特效手段。滋賀縣政府採取人工捕除的方式減少其危害,但效果卻不盡人意。相對於水質汙染,外來物種的蟄伏時間更長,幾乎不可能被徹底清除,防控註定是一場持久戰。
和太湖相比,琵琶湖的治理強在哪裡?
無論是富營養化汙染還是外來物種入侵,同樣的問題在我國的太湖流域也客觀存在。我國學者經常拿太湖和日本的琵琶湖作比較,兩者也確實有很多相似之處:
太湖和琵琶湖都出現過藍藻的大規模聚集事件,氮磷都是主要的汙染指標;兩湖都是重要的飲用水水源地,水質治理都是“老大難”問題,既有必要性,又有挑戰性。
日本治理琵琶湖已有42年,其成功經驗值得借鑑。和我國太湖的汙染防治相比,琵琶湖的治理更注重整體性,也就是將整個流域作為一個整體進行管理,因此效率更高,責任落實更到位。日本專門設立了琵琶湖研究會,建立了琵琶湖保護網路(聯合澱川流域一同保護),普通居民也能自主參與到琵琶湖的保護與監管中來。
再看看太湖的治理。自2007年太湖爆發水危機事件以來,環境治理也受到了重視,但隨著治理工程的完成,水質改善的趨勢有所放緩,近年來部分指標呈現出反彈趨勢。從2007~2016年,太湖藍藻水華的面積從190多平方公里減少到了40多平方公里,近年來依然有爆發跡象,隱患至今仍未消除,未來有抬頭風險。
參考日本的經驗,我國的太湖也有必要採取長期的水質管理方案(目前還不到20年),以法律法規的形式加強保護;同時應建立跨越行政區域的湖泊管理機構,實現統一的綜合管理,打破行業治理的邊界。
最後,對於外來物種也應加大防控力度。據瞭解,漁業部門曾在太湖中捕撈到一定數量的羅非魚,據說是靈山香客放生祈福的魚類。事實上,羅非魚在中國屬於外來物種,嚴禁任何個人和單位在太湖乃至長江流域放生。
作為典型的高繁殖率、雜食性魚類,羅非魚攝食量大,三個月就能發育成熟,會和太湖中的湖鱭、鯉鯽等爭搶餌料,不利於生態平衡,其危害需要引起廣大群眾的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