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上一篇簡單介紹了宋代維持了一百年的奇葩徭役制度,讓人感覺這種制度不進行改革大宋王朝還怎麼維持下去。其實之前也不是沒有大臣對此提出過批評,但是總體而言大家都是抱著一種得過且過的心態度過了漫長的仁宗時代,讓人不由得感慨,跟這麼一群蟲豸在一起怎麼能夠治理好大宋王朝呢?
但是在王安石變法開始以後的熙寧四年,就在最為關鍵的募役法(免役法)試行即將完成將推行至全國之時,爆發了東明縣百姓進京到開封府告狀不成,反而圍堵宰相王安石的事件。王安石不得不以自己不知情為由,建議他們到御史臺報案,但御史臺拒不受理,百姓只得悻悻而歸。實際上在瞭解這件事情背後所有的參與者以及其背後龐大的關係網後,才能替當時主持新政的王安石感慨一句:跟這群蟲豸在一起確實治理不好大宋王朝。
首先是出亂子的東明縣縣令賈藩,一切根源在於他隨意調高百姓的財產評級並且拒絕修改,因此引發民變。賈蕃(1019-1089 年),管城人,賈琰的曾孫。賈琰是趙光義尹京之時的舊班底,最後直接擔任到三司副使的位置。而賈藩的父親是賈昌齡,他與范仲淹是老朋友,其墓誌銘是范仲淹親自撰寫的。賈蕃出身名門,以尚書遺恩入仕,調開封府開封縣主簿,移封邱,監潁州酒稅,移鳳翔府郿縣令,改大理寺丞,知耀州富平縣,升為太子右贊善大夫、殿中丞、國子博士,賜五品服,改虞部、比部二員外郎,知青州臨朐縣事,遷駕部,知渠州。資政殿大學士韓維知開封府時,舉薦賈蕃為東明縣縣令。
賈藩是沒有進士頭銜的,他能穩定進步,受到韓維推薦,最關鍵在於他是范仲淹的女婿。因此我們就很容易想象賈藩對於新法的立場——必然會與范仲淹的那些老朋友們韓琦、歐陽修、富弼等元老重臣,以及其妻舅範純仁態度高度一致。
而緊接著當時作為開封府尹的韓維,拒絕接受了東明百姓的控訴。實際上開封府作為首都的一級官府是可以接受外地百姓的訴狀的,更何況東明縣本來就歸屬開封府轄。事實上開封府一直都有接受越級控告的傳統,包青天的故事不完全是戲說。
但是很不幸,韓維是地道的舊黨。他出身於真定韓氏家族,其父韓億在真宗朝擔任參知政事,其母為宰相王旦之女,而韓億當年曾經受到范仲淹舉薦。韓維的兄弟、韓絳、韓縝皆官至宰相,可謂出身名門望族。韓維本身以父蔭而入官,不像兩個兄弟,歷史中並無其中進士的記錄。他在為父守孝後快速進步得益於文彥博、富弼的舉薦。富弼去世後的墓誌銘就是由韓維撰寫。而另外一方面,在宋神宗為淮陽郡王、潁王時,任命韓維為太常丞,充記室參軍,是宋神宗的東宮舊臣,因此很快受到重用。
而在御史臺本應按照規定受理案件卻推脫的御史中丞楊繪、劉摯則更是舊黨反對新法的干將。從整個時間來看,賈藩有意挑起事端,並且不去阻止百姓群訴;在開封府韓維以這事是新法事宜為由直接把事情推給了新法的領袖王安石,而隨後百姓非常順利地找到王安石府邸並闖入將其圍困更是讓人嘖嘖稱奇。王安石擔心事情鬧大,並沒有建議百姓去敲登聞鼓而是前往御史臺,結果御史臺拒絕接受,百姓只得離開。
宋史類重要參考書目
從頭到尾,賈藩、韓維、楊繪、劉摯生怕事情鬧得不大,不能阻止新法推行乃至於徹底廢除新法。
楊繪曾經在此事之後上書,指出助役之法難行有五:
民難得錢,一也;近邊州軍奸細難防,二也;逐處田稅多少不同,三也;耆長僱人則盜賊難止,四也;專典僱人則失陷官物,五也。先乞議防此五害,然後著為定製。仍乞誡勵司農寺無慾速就以祈恩賞,提舉司無得多取於民以自為功。
而劉摯又上書歷陳助役之法有十害:
天下戶籍,均為五等,凡戶之虛實,役之輕重,類皆不同。今斂錢用等以為率,則非一法之所能齊。若隨其田業腴脊,因其所宜,一州一縣、一鄉一家,各自立法,則紛錯散殊,何所總統?其害一也。
1.對各家庭進行財產評估有極大難度。
新法患等籍之不得其實,故令品量物力,別立等第,以定錢數。然舊籍既不可信,則今之品量何以得其無失?其害二也。
2.舊的檔案資料不可信,新的評估資料怎麼能夠保證沒有問題呢
上戶常少,中、下之戶常多。上戶之役數而重,故或以今之助錢為幸;下戶之役簡而輕,故皆以今之助錢為不幸。優富苦貧,非法之意,其害三也。
3.上戶少中下戶多,上戶徭役很重,交錢有利於生產,下戶徭役比較輕,交錢反而加重負擔。
新法所以令品量立等,不取舊簿者,意欲多得僱錢。患上戶之寡,故臨時登降,升補高等,以充足配錢之數。疲匱之人,何以堪命?近日府界,其事已驗,其害四也。
4.基層官府是有動機多收錢的,因此會私自提高戶等,導致百姓受損。最近發生的事情就是這樣子的。
歲有豐兇,而役人有定數,助不可闕,則助錢非若賦稅有倚閣減放之期,其害五也。
5.農業生產有波動,徭役勞動力是固定數字,而且不能缺少,這個缺口現實存在。
農人唯有絲絹麥粟之類,而助法皆用見錢,故須隨時貨易,逼於期會,價必大賤。借使許令以物代錢,亦復有退簡壅滯及寅緣乞索之患,其害六也。
6.農民需要把產品銷售才有錢用以交稅,會受到市場波動的損害。
兩稅及科買貸責,色目已多,使常無兇災,猶病不能花公私之費,及起庸錢,竭其所有,恐人無有悅而願為農者,其害七也。
7.農民負擔已經很重,再額外加重負擔可能會使得沒有人願意種地了。
徼倖之人,又能寅緣法意。如近日兩浙科一倍錢數,欲自以為功,而使國家受聚斂之怨,其害八也。
8.基層的官員可能透過多收助役錢來討好上司,讓國家背上聚斂的名聲。
鄉、縣定差,迴圈相代,上等大役,至速者猶須十餘年而一及之,至於下役,則一二十年乃復一差。今使概出緡錢,官自召僱,僱直輕則法或不行,重之則民不堪命,其害九也。
9.之前的差役實際上很多年才能輪一輪,現在每年都要收錢僱人。花錢多了整個制度無法維持,花錢少了則老百姓受不了。
伕役人必用鄉戶,蓋有常產則自重,性愚實則罕欺。今既僱募,恐止得輕猾浮浪奸偽之人,其害十也。
10.花錢僱來的都是輕猾浮浪奸偽之人,不好管理。
我們不能說楊繪、劉摯說的沒有道理。但是在一個國家的發展程序尤其是改革程序中,從來都不缺這種“鍵政家”,只覺得這個措施不好那個措施不行,而沒有相應的有效措施進行修正彌補。但是有宋一朝,甚至在整個的中國封建帝國時代,“對不對”比“怎麼做更好”要重要的多,黨同伐異向來如此。
《清平樂》慶曆時期截圖
但是王安石變法隨後出現問題很大問題也在於這人事問題。
但就以我們所說的募役法來說,你說它真的損害老百姓利益嗎?未必。你說它真的減輕了老百姓負擔嗎?也未必。它唯一的好處是自己的一般農民以及中小地主勞動興趣有助於農業生產發展。對於很多普通的農民來說,他們情況並沒有變壞也沒有變好,改革也沒有給予他們什麼,也沒有給他們雙肩上添什麼。但是在整個過程中是逐漸緩和了和放寬了整個國家對他們的剝削和土地對他們的束縛的,至少他們的情況不會變壞,而且在長遠看來只會變得更好。
而當這束縛一旦解開以後,真正受損的是那些需要把農民牢牢束縛在自己土地之上的那些大地主們,他們是真正受損的。所以從一個歷史發展趨勢來看,這個改革對於普通農民乃至那些無地農民那些客戶也有非常好的影響的。但傷害的甚至有非常多土地的非常多商戶的非常多利益的那些大地主們、那些大官僚們,真正傷害的是他們。
而也是他們包括我們所講的韓琦、富弼、文彥博,他們對於這項改革是持以最為嚴厲的反對態度的。但是我們卻知道這些元勳舊臣,這些王安石變法時候的反對派,這些所謂的舊黨,他們在三十年前卻是慶曆新政中的堅定改革派。
那慶曆新政與我們所說的王安石變法或者熙寧變法之間巨大的矛盾由何而來?
為什麼舊黨這些曾經改革派會反對王安石變法?
這真的是簡簡單單的一個利益矛盾問題麼?
請各位讀者點選訂閱,以免錯過推送,我們下篇接著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