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統女帝原名鸕野贊良,父親為天智天皇,母親是蘇我遠智娘。齊明天皇三年(657),鸕野贊良嫁給叔叔大海人皇子(天武天皇)為妃。天智天皇元年(662),鸕野贊良生下草壁皇子。壬申之亂中,鸕野贊良和大海人皇子一起制定了叛亂計劃。天武天皇二年(673),鸕野贊良被冊封為皇后。天武天皇在位期間,鸕野贊良皇后一直輔助天武天皇,在政事方面獻言獻策。
在持統女帝的身上,揹負著重重謎團。如天武天皇去世後,鸕野皇后為何沒讓草壁皇子即位,而是自己即位?鸕野皇后在繼承皇位時,為何不立即即位,而採取稱制的形式?鸕野皇后繼承皇位後,為何任命高市皇子為太政大臣?高市皇子死後,持統女帝為何匆忙讓位給輕皇子?持統女帝在位期間,為何頻繁地行幸吉野?等等。
草壁皇子在天武天皇十年(681)二月已經被立為皇太子,因而在天武天皇去世後理應繼承皇位。但天武天皇去世後,草壁皇子為何沒有繼承皇位,而是由其母鸕野皇后稱制呢?在考慮這一問題之前,首先必須瞭解當時圍繞皇位繼承的皇嗣之間的關係。在天武天皇統治時期,雖然由長子相繼已基本成為一種慣例,但嫡長子繼承製尚未確立。特別是天武天皇自身皇位的獲得正是在否定長子繼承製的前提下獲得。因此,天武天皇統治期間,他的諸皇子之間圍繞皇位繼承包含了十分微妙的問題。
在天武天皇的皇嗣中,最有勢力的自然是與皇后鸕野皇女所生的草壁皇子。但在天皇的眾多子女中,大津皇子對草壁皇子構成了一定威脅。大津皇子的母親是天武天皇的皇后大田皇女(鸕野皇女同父同母的姐姐),其妻山邊皇女(鸕野皇女同父異母的妹妹)與草壁皇子之妻阿閉皇女(鸕野皇女同父異母的妹妹)均為天智天皇的女兒,就各方面來說,大津皇子的地位都與草壁皇子相當。此外,大津皇子還具有出色的才能與豪放的性格,因而他在宮廷中備受貴族的期待。
天武天皇八年(679)五月,天武天皇與鸕野皇后、草壁皇子、大津皇子、高市皇子、河島皇子、忍壁皇子、芝基皇子行幸到吉野宮時,一同立誓訂盟。天武天皇對皇后及六位皇子說:“朕今日與汝等倶盟於庭,而千歲之後欲無事,奈之何?”草壁皇子首先答道:“天神地祇及天皇證也,吾兄弟長幼並十餘王,各出於異腹。然不別同異,倶隨天皇敕,而相扶無忤。若自今以後,不如此盟者,身命亡之,子孫絕之,非忘非失矣。”接著其他五位皇子也依次表態,誓守諾言。
該盟約是天武天皇為避免諸皇子之間相互發生鬥爭,而選擇在與“壬申之亂”很有淵源的吉野舉行的誓約。但是,吉野之盟似乎無法抑制諸皇子之間的對立。吉野宣誓之後,在鸕野皇后的強烈要求下,其唯一的兒子草壁皇子被立為皇太子。雖然草壁皇子被立為皇太子,但仍然不能忽視大津皇子的存在。由於大津皇子聰明武勇、禮賢下士,而草壁皇子自幼體弱多病、缺乏才能,因此朝廷當時一直有贊成由大津皇子繼承皇位的意見。立草壁皇子為皇太子後,當時的朝廷出現了很大的混亂。因此,鸕野皇后考慮到草壁皇子即位會導致更大的不安定,在天武天皇去世後沒有立即讓草壁皇子繼承皇位。但對鸕野皇后來說,大津皇子始終都是一個威脅,必須予以剷除。因此,為了將大津皇子從皇位繼承中剷除,首先有必要保留草壁皇子的皇太子地位。而模仿前代女帝的先例,由自己來繼承皇位,正是十分有效的辦法。鸕野皇后繼承皇位後,在天武天皇屍骨未寒之際,以大津皇子等人“謀反”(可能只是存在一些不慎的言辭,並沒有謀反的計劃)為由,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逮捕了大津皇子及其追隨者。結果,大津皇子被賜死,其主要追隨者被流放,妻子山邊皇女為其殉情。這樣,草壁皇子通向皇位之路的一個重要障礙被掃清。
鸕野皇后在天武天皇去世後沒有立即即位,而是採取稱制的形式。所謂稱制,指的是先帝去世後,還沒舉行新帝即位儀式前代替天皇執政。最早的例子是齊明天皇去世後中大兄皇子以稱制的形式執掌政事。事實上,稱制兼具天皇和皇太子的雙重政治許可權。筆者認為,鸕野皇后採取稱制的形式,而不是直接繼承皇位,主要是出於保護草壁皇子的需要。當時皇位繼嗣的最終人選是在前任天皇死後才做定奪,因此以皇位繼承為目標的皇室與豪族緊密結合,而豪族為了其自身的政治地位也各自聚集在其擁立的皇位候選人的周圍,形成不同的政治集團。前任天皇死後,圍繞著皇位繼承,皇室以及有勢力的豪族之間的抗爭往往會激烈化,造成政治的不穩定。
早在崇峻天皇統治時期便發生了崇峻天皇被蘇我馬子暗殺的事件。因為男帝即位面臨著再次被暗殺的危險,因此為了避免這種危險的再次發生,設計出由女帝即位的辦法。這也是避免政治權力成為天皇的屬性,使天皇的屬性只停留在宗教的權威上,基於天皇家自我防衛的考慮。這樣,作為天皇的政治權力的替代者,便開始委任可能成為皇位繼承者的皇子以政治許可權,如聖德太子的攝政就是其中的代表。鸕野皇后透過稱制,可以根據不同情況,或者由自己代行天皇的許可權,或者由皇太子草壁皇子代行天皇的許可權。這樣既保證了皇后擁有天皇所擁有的巨大權力,同時在確保草壁皇子皇太子地位的同時,保護草壁皇子免受傷害。當然,鸕野皇后之所以採取稱制,沒有讓草壁皇子立刻即位,恐怕也與草壁皇子的健康有關。草壁皇子一向體弱多病,倘若草壁皇子身體健康,且武勇多謀,恐怕鸕野皇后也就無需採取稱制的形式了。
值得注意的是,鸕野皇后在天武天皇去世後,將他的靈柩停放在殯宮達二年三個月之久。在這期間她讓朝廷群臣、各級官吏不斷去天皇靈前“慟哭”、“致誄”。這是鸕野皇后對天武天皇葬禮的靈活運用,實際上是藉助諸臣的“致誄”來表示對天皇忠誠的儀式。換句話說,這是鸕野皇后“力圖透過天武的神威,樹立草壁皇子皇位繼承人形象,確保王權平穩地向以草壁皇子為首的新政治秩序過渡”。與此同時,鸕野皇后還向平民百姓頻施恩惠,向京城的老弱病殘施捨財物,下令取消天武時期的債務利息,等等,以求得民心。當“臣心”和“民心”都獲得以後,鸕野皇后才為亡夫舉行了安葬儀式。
持統天皇三年(689)四月,年僅28歲的草壁皇子以皇太子的身份去世,鸕野皇后的計劃被完全打亂。當時,草壁皇子之子輕皇子只有7歲,過於年幼。這樣,鸕野皇后於第二年停止稱制,正式繼承皇位,且在即位半年後進行大規模的人事變動,其中最重要的就是任命高市皇子為太政大臣。此前的推古女帝與皇極女帝的即位,都是在決定皇位繼承問題上難以取得進展的時候,透過群臣推舉。但是,由於女帝即位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圍繞皇位繼承問題產生的矛盾。如推古女帝在位時山背大兄皇子與田村皇子之間的矛盾,以及皇極女帝在位期間古人兄皇子與中大兄皇子之間的矛盾。因此,鸕野皇后即位後,為了防止產生類似的問題,任命天武天皇諸皇子中最年長的高市皇子(長屋王之父)為太政大臣,以抑制其他皇子的勢力。但是,持統為何選擇高市皇子作太政大臣呢?
天武天皇在位期間頒佈了“禁止禮拜卑母詔”,即“凡當正月之節,諸王、諸臣及百寮者,除兄姊以上親及己氏長以外,莫拜焉。其諸王者,雖母非王姓者莫拜。凡諸臣亦莫拜卑母,雖正月節復准此。若有犯者,隨事罪之”。大海人皇子的母親不僅是皇女,而且後來成為天皇,而大友皇子的母親則是所謂的“卑母”。天武天皇頒佈“禁止禮拜卑母詔”,實際包含了皇子的母親身份的尊卑是決定能夠繼承皇位的重要條件這一政治意義。高市皇子的生母是出身不高的胸形尼子娘,她既不是皇族,也不是中央大貴族,而是地方豪族,因而可以說高市皇子跟天皇之位基本無緣。所以,即使任命高市皇子為太政大臣,也不會給將要繼承皇位的輕皇子構成威脅。
持統天皇十年(696)七月,高市皇子去世,持統女帝喪失了抑制天武天皇其他諸皇子的力量。第二年二月,持統女帝冊立輕皇子為皇太子,並於該年八月承襲皇極女帝的先例,匆忙讓位給年僅15歲的輕皇子,即文武天皇。由於草壁皇子還只是皇太子時就去世了,並沒有即位,所以輕皇子本來並沒有資格被稱為“皇子”,而應該被稱為“王”。只是由於祖母持統女帝作為後臺,所以在輕皇子被立為皇太子之前,也被稱為輕皇子,享受皇子待遇。
根據《懷風藻》所收葛野王傳記載,持統女帝讓位文武天皇時,天武天皇的一些皇子認為自己才是皇位繼承人。也就是說,此時由皇太子繼承皇位的制度可能尚未確立,在很大程度上還依賴於其他力量。在這種情況下,持統女帝對輕皇子能否順利繼承皇位抱有很大的不安焦慮。因此,持統女帝的讓位,實際上與她的稱制具有同樣的性質。持統女帝雖然讓位,但卻沒有脫離政治。作為日本史上最早的太上皇,她實際上成為年輕的文武天皇的監護人,一直陪伴文武天皇成長。
最後,從《日本書紀》“持統紀”來看,持統女帝行幸吉野十分頻繁。行幸是對古代帝王出外巡行的尊稱,實質是為了向天下萬民展示天皇權力的強大。根據《日本書紀》的記載,從持統天皇三年到大寶元年(689—701),持統女帝共行幸吉野32次。持統女帝行幸吉野為何如此頻繁呢?
筆者認為,對於以持統女帝為首的天武天皇一系而言,吉野是“壬申之亂”的起點,也是“吉野之盟”所在地。持統女帝行幸吉野有著更重要的政治意圖,即透過重返王權確立的原點,回顧王權的確立,包含著再次確認皇位繼承中父子相承與長子相繼的意圖,同時,也希望藉此維持憑藉天武天皇的人格魅力所保持的近江朝廷和功臣之間的均衡。此外,頻繁進行帶有上述意圖的行幸,也如實地反映了當時皇位繼承尚未穩定的一面。
可以說,“持統”這一漢風諡號里正包涵著“維持皇統”這一特定內涵。持統女帝正是透過巧妙地利用稱制、任命高市皇子為太政大臣、讓位給輕皇子以及頻繁地行幸吉野等先例與獨特方式,有效抵制了兄弟繼承的舊習,維持了天武天皇→草壁皇子→輕皇子的直系繼承皇統。
本文根據《古代日本皇親制度研究》(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21年版)第二章第一節第三部分補充、修改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