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僑報記者崔國萁紐約報道】在交通爭執中涉嫌使用“恐怖分子”、“ISIS”等歧視性語言辱罵一名中東裔司機的布碌侖休班華裔警員裡格斯·鄺(Riggs Kwong),被檢方以仇恨犯罪等罪名起訴後,有關訊息證實,在本週一(31日)的傳訊中,鄺姓警官對所有指控均不認罪,他被當庭無保獲釋後將於3月22日返回法庭。
這宗備受關注的事件發生在1月16日中午11時45分許,案發於布碌侖海洋公園大道(Ocean Pkwy)交教堂大道(Church Ave)附近。當時來自布碌侖市警70分局的華裔警員裡格斯·鄺和該案中的受害者,32歲的醉酒中東裔司機莫塔拉布(Abdul Motalab)都沿著教堂大道向東行駛。當莫塔拉布試圖掉頭時,駕車的鄺警官擋在他的前面,阻止其掉頭。
當鄺警官減速要駛入海洋公園大道北行輔道時,莫塔拉布切入他的車頭前,也阻止其轉彎。於是兩人起了衝突,下車後互吐口水並互相拍照錄像。
據布碌侖檢方本週一的公佈,隨後鄺姓警官數次毆打受害人,將受害者打倒在地後還繼續毆打對方,直到其失去知覺。這期間鄺警官還向莫塔拉布大喊“恐怖分子”、“ISIS”、“基地組織”、“穆罕默德”等歧視性語言。
目前鄺姓警官被布碌侖檢方指控犯有做為仇恨犯罪的三級攻擊、做為仇恨犯罪的三級威脅,以及三級攻擊、三級威脅、二級騷擾等罪名。但經證實的訊息指出,鄺姓警官本週一在布碌侖出庭應訊時,對所有指控均不認罪。
據悉,這不是布碌侖地區檢察官蔣沙樂(Eric Gonzalez)首次調查被告的犯罪行為。
2017年時鄺姓警官因未經部門批准從事第二職業,並因犯有欺詐美國郵政總局的罪行而被判有罪。當時他被扣除30天假期,並被判解僱緩行一年。
另外,市警總局的線上記錄還揭示了在2006年至2019年期間民眾指控鄺姓警官各種罪行的投訴歷史,但或因證據缺乏,或因投訴人撤回了指控,或不配合調查,導致其記錄在案的八項指控都沒能被審查委員會成功證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