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中國普通百姓最關心的話題。近年來,隨著城市化程序不斷推進,拆遷安置房逐漸成為房地產交易市場的大熱門。許多老百姓開始選擇這種價格相對實惠的房子,“拆二代”“暴發戶”也與拆遷安置掛上了鉤,甚至一提到是拆遷戶,人們都會嘴角上揚,自動給貼上“有錢人”的標籤。但拆遷安置房的買賣過程中存在著較多風險。那麼在面對這些風險時,我們該怎麼辦?晏清律師教您如何避坑!
拆遷安置房是指因城市規劃,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等原因進行拆遷,而向被拆遷人補償的房屋。被拆遷人獲得安置房的成本低於市面上的商品房,許多被拆遷人分到多套房屋使得他們在滿足自我使用的需求後,會產生將多餘閒置拆遷安置房屋出售的想法,從中獲利。下面晏清律師透過一個案例為大家解析,一起避坑!
【基本案情】
2018年,某小區進行危房改造。該小區的一對夫婦想要將安置房屋出售獲利,便與有購房意向的陳先生簽訂了有關安置期房轉讓的協議,協議中約定將拆遷安置所得的房屋以175萬元的價格出售給陳先生,並約定相關法定權利義務。該協議簽訂後,陳先生依約向這對夫婦支付了175萬元。2021年3月,安置房建成並達到交付條件,但該片房區房價出現了大幅上漲的情況,本就想通過出售房屋的這對夫婦便心生他念,不願以約定房價出售該房屋,遲遲不協助陳先生辦理產權登記及過戶手續,並且想要透過支付較低違約金的方式,以漲後的房價再次出售房屋。陳先生見這對夫婦不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便透過法律途徑進行維權,向法院提起了訴訟,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並依法辦理房產登記及過戶手續。
在庭審過程中,法官耐心的解釋道“你的心情我可以理解,但是陳先生他當時全款付清了,你現在違約,他的損失也很大。”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耐心地給雙方釋法析理,希望雙方能夠達成和解。
透過進一步瞭解得知,原來陳先生和這對夫婦原來是多年的朋友,當初因為是朋友關係,在約定賣房時在房屋評估價格的基礎上還進行了適當優惠,雙方珍視好友關係,也不願因為一個房子的問題,鬧得撕破臉皮,不可開交,最終不歡而散。
最終,基於陳先生和這對夫婦多年的交情,雙方選擇都各退一步,達成一致意見。面對房價的上漲,陳先生願意在價格上給予這對夫婦合理的價格補償,這對夫婦也接受價格補償,並願意繼續履行合同。
【律師提醒】
現實中,面對市場因素等原因造成的房價上漲,賣方選擇支付少量的違約金進行違約,然後以更高的價格再賣一次的情況不在少數。雙方也常常因為定金或房款達不成一致等問題產生糾紛,在等待交付的過程中可能發生房屋因業主的債務被查封等導致不能繼續履行的情形。由於拆遷安置房屋辦理週期長,許多人會利用悔約、違約、找合同漏洞等手段鑽法律的空子,亦或是透過其他手段阻止合同的正常履行。甚至可能會出現安置房屋被債權人申請後,經法院查封,購買人難以取得房屋的情況。
房,是人們關心的大事。因此在遇到拆遷安置房屋買賣時,雙方不但要基於平等、自願達成真實的合意,同時也要遵循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原則。因此,為了規避風險,保證交易行為的合理有效,買賣雙方可以選擇一家有保障有信譽的中介機構介入並保障交易的順利進行,同時,也可以諮詢專業律師。讓法律層面上的專業意見答覆,為您在買賣房屋的道路上保駕護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