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過程中,被拆遷人可能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補償方式,可如果拆遷安置房存在很多問題,比如:安置房地段不好、房屋質量不過關、不能按期交房等,會直接影響到被拆遷人的利益。那麼,拆遷安置,該如何選擇安置房?
一、明確房屋的具體情況
房屋的具體情況是指一定要對所調換的安置房的價款、坐落、朝向、結構、用途、面積、層次、交付日期等非常清楚明白,這裡的清楚明白不僅僅只是與拆遷方的口頭協議和承諾,而是一定要白紙黑字的落實到紙面上,並有雙方的簽字蓋章。
要提醒的是:涉及到金額的,一定要有大小寫,且要明確到具體的數額,而不能是概數或者一個範圍。日期也一定要具體到哪一年哪一月哪一日。
現實情況中,很多地方拆遷安置都是“先拆後建”但卻沒有妥善的安置計劃,使得被拆遷人的安置房約定並不明確,嚴重降低了被拆遷人的生活居住水平。
所以,一是不要輕易籤協議;二是如果必須得籤,就一定要在協議里約定明確;三是及時諮詢專業的拆遷律師,以免出現久久不能回遷的情況。
二、要保證房屋質量
拆遷安置過程,安置房的房屋質量不合格,幾乎成了拆遷中的一種現象,被拆遷人反應安置房質量不合格和因質量不合格引發的糾紛也是很多的。
要說的是:安置房交付使用前,工程專案須透過質量監督、安全監督、消防、建設、國土、規劃、房產等行政職能部門的竣工驗收。如果懷疑拆遷安置房有質量問題,可以聘請專業的鑑定機構來進行質量鑑定,也可以透過一系列的調查程式去核實是否經過竣工驗收。如果質量確實不符合標準,可以拒絕入住,要求拆遷方給予相應的補償款。
三、及時辦理房產證
實踐中,拆遷方即便交了房,也有很多地方一直拖著不給辦理權屬證件的情況,或者明知是小產權房,根本辦理不了房產證,依然給拆遷人作為安置房。沒有房產證的房子,不管後面是租賃、質押、買賣等交易都會受到很大的限制,對被拆遷人是極為不公平的。
因此,如果安置補償協議中對辦證事項有約定,就可以按照約定履行,如果對辦證事項無約定,如何辦理房產證需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對於安置房的辦證手續,各地方有各地方的政策規定,不能一概而論。所以,必要時要諮詢專業律師。
最後要提醒的是:如果安置房未按照法定程式建造審批,未經竣工驗收,會存在房產證無法辦理的情形,因此,安置房的選擇應慎之又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