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這些文字可能沒有什麼邏輯性,比較碎片化,因為這不是要認證一個什麼問題,我完全是點滴的記憶和陳列。
不讓媽和他到一起,永遠不讓他們到一起,讓媽的最後十多年時光和我們三兄妹一起過。他有什麼錯呢?不好說,說什麼脾氣壞,沒說到根本,根本就是不善待家人、親人,雖然基本沒打過家人,但他是使用冷暴力對待家人,他仇視,恨家裡所有人,我們長年是在他的冷暴力、仇恨中生活著。他心裡極度的陰暗、膽小、孤僻、吝嗇,終日喜歡生活在黑暗、鎖閉、少人的環境中,所以家裡長期是不開燈的,黑夜裡即使開燈,也只是開那種最小功率的燈,就從這點來說,他就給家裡人制造很多麻煩,比喻有次晚上我同女兒嫵疆影片,卻是黑乎乎的,看不清人,我當時心裡傷心極了,我也不需要問,因為我知道原因,他捨不得開燈,怕用錢,想想,這樣的家庭環境,是不是對我女兒和家裡人的迫害?連最起碼的照明權都被他奪去,要知道在黑暗的環境中看電視對眼睛都有傷害的,所以,他的性格以及他性格使然下的日常所為,對家人是迫害,並無捏造和誇張。
再來舉例,他可以因為一件小事,生活中方方面面的任何小事,稍微有點讓他不如意,都可以馬上讓他馬上情緒扭曲,然後緊接著就是對家人的目光仇視,冷暴力相向,就這樣少則三兩日,多則十數日半個月。問題的嚴重性還沒說完,所謂苦海無邊,大概就是我家裡的這情況吧。接著說,好些天后,他不再冷暴力了,以為他好了,我們也會原諒他的怪脾氣,心想他人是一個好人,不過就是脾氣壞了點,這句話真不該用在他身上。為什麼?因為他好了三兩天後,說不定又因為一件很小的事情會再再次讓他又重複他的冷暴力。所以我媽的大半輩子,我們家裡另外的成員(主要指我,霞子和小霞因為出嫁,算是脫離了苦海)常年基本都是生活在不幸福的家庭裡的,好日子根本不會過半,估計能有個三分之一左右吧。
長年的遭受他的迫害,老媽早就厭倦了生活,很多次的想要輕生,有時是言語上說說,還有幾次付諸了行動。而我,我生為男人,小時候只會痛恨他,大了後我也偶爾會厭惡這個世界,真的,家庭的痛苦甚至會把一個男人逼上絕路,但我更多的不會是厭世,那只是偶爾有一兩次,更多的是我很絕望。
我也想過啊,作為男人,怎麼連個大幾十歲的老人也制服不了呢?有一次,我真的付出了行動,有一年大年初二的,他又在家冷暴力迫害家裡人了(還是大年初二啊),他走在廳裡面,廳裡的地上散放著嫵疆的幾件玩具。他因為憎恨家裡人,同時也憎恨孫女嫵疆(哪怕我的嫵疆那麼小才三歲不到)。他對著玩具就是一腳把他踢開。他的這種獸性讓我忍無可忍,頓時憤怒到了極點。我立馬就要打他,並且馬上拿出棍子要打他。當時被老媽和暢暢制止了。後來我趁老媽和暢暢不注意的時候,拿起凳子就撞他後背。你猜他怎麼著?他後面等了一會兒也操起一個椅子來撞我,當時我正抱著嫵疆,椅子的一腳戳在了嫵疆的臉上。我當時嚇壞了,怕把女兒弄傷了。如果女兒被傷害到了,那將是我一生的痛。從這件事以後我的輕易不敢打他了,因為我投鼠忌器,無論如何不能讓我的女兒受到傷害啊。所以我只是行動了一次,其餘全部都忍了。
今後,不管做什麼事,都不要他和我在一起,不要他所謂的幫忙,切記切記切記!
老媽這輩子過的什麼日子?我很想用“悲慘”這個詞,但仔細一想,雖然確實有悲慘的成分,但還不十分貼切,應該說是不幸的,而這不幸,不幸福,完全可以說是他一手造成的。在外人眼裡,父老鄉親們對他最大的映像就是脾氣鬼,而這脾氣鬼是不能完全、也不能很好的概括他的。如果僅僅是脾氣鬼,那他這個人還真不是很壞。脾氣使然,性格使然嘛,說不定人好、品質好,對家庭好呢,那這個脾氣鬼還真算不了什麼事。他脾氣鬼是肯定的,更重要的是他禍害家庭,使整個家庭終年都不幸福,也許這樣說外人覺得誇張甚至虛假。那他是怎麼禍害的呢?
1,脾氣鬼
2,內心脆弱,任何生活中的點滴不如意不順心,他就會發洩,而這發洩物件,不可能是外人,全部落在了家人頭上,發洩的具體形式是:①相罵甚至打人;②冷暴力,用仇視的眼光對待;③冷暴力,恨、詛咒家人。這三樣,如果發生在別的家庭,哪怕只有其中之一都是很不幸的,而我的家庭三種無一落下。
3,發作的時間和頻率,一個家庭,如果一年吵一次或兩次,又或者幾年吵一次,那也正常,誰家沒有點磕磕碰碰和小的摩擦。在我家就不同了,我家裡發生這些完全不可以用隔三差五來這個詞來說,怎麼?誇大的太密集了嘛?不是,是形容的太稀疏了,我家遠沒有達到隔三差五這種美好頻率。都是今天受到了虐待,明天或後天又會受到。對此,我看得比較清醒,所以即使在他狀態正常的情況下,我也是很少和他溝通說話的,並且儘量避免叫他一聲爹,省得明天到來,突然之間他又來虐待家庭,我懶得在這短暫的一兩天之間完成角色轉換,轉換來轉換去的,我心厭倦了。
4,持續的時間,說完了頻率再說時長,他經常是小發作一兩天,大發作就是十天半個月甚至更久。
在這樣的頻率和時長加持下,所以我的家庭正常時間(不說幸福時間,說幸福時間別人會笑,別人會笑我家哪來的幸福)不會超過一半,準確的說,有四分之三、絕對的大半時間我的家庭都是在不正常中渡過的、熬過的。
舉個例子,有一次,從湖南那邊來了賣梨的,物物交換,大概是一斤或兩斤谷換一斤梨,他吩咐我去換,因為人多,所以我去了較長時間才換回來,當時和他正在做事,有點耽誤,他馬上火山般的暴發,罵了,跳了,咒了,換作別人,發得差不多了,氣該消了,他不,天天罵,天天咒,咒罵我死絕,做得很過份的是,半夜三更起來小解,都不忘咒罵,不忘摔門,摔門摔得我心驚肉跳。這樣足足虐待了我最少半個月甚至可能有二十天,最後我忍無可忍,我也摔門,對著幹,硬剛,甚至比他摔的還大,他才有所收斂,這讓我不光對他的無好感加劇,內心裡是更加的瞧不起他,欺軟怕硬算什麼?更何況你欺負的是家裡人。
在我的記憶中。因為他的虐待,我媽是經常想不開的,更有幾次要尋短見,我記得小時候的事就有兩次。一次我媽拉著我們幾兄妹哭著走到防堤外邊,想投水,我勸說了媽,媽也不忍心我們兄妹幾個。還有一次我媽要去買花露水,她跟我說,花露水巴腸子,喝了搶都搶不過來,說她只想死,那時我還很小,媽可能看我弱小無助,她死了我可憐,沒有死。媽尋短見的這兩次印像深刻。平常厭世的,那次數就太多了。所以有什麼理由,還讓他們在一起了,我是要堅決的把他們分開,免得老媽在晚年的最後幾年時光裡,還繼續受他的虐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