瞭解一個人,並不能只從性別、顏值、角色、財富、人脈等外在的表面特徵來淺顯地認識。若單純地從外表特徵,難以深入地探知潛藏在內心深處的本心,而要與一個人深交,瞭解其品性,觸知靈魂的隱性,才算是對相交之人有了本質的認識。
那怎麼才能較為透徹地瞭解一個人?我們可以從“內心邊界”的存在感和邊界之外的恐懼感來認識。
不管是在生活中,還是在職場中,一個人的“存在感”表現形式是不一樣的,但都需要社會的反饋才能實現。比如一個人很會穿搭,需要周圍人的讚美;工作中很賣力,需要領導和同事的肯定。“存在感”的滿足是透過周圍事物的反饋實現的。
邊界之外的“恐懼感”也能體現一個人的本心。
例如:髒亂的房間裡,來自父母的呵斥;專案節點快到時,上級領導的催促等等,而在受到這些外在的壓力時,觀察一個人所做出的行為方式,就會有更深的瞭解。
一個人刷“存在感”的方式和表達“恐懼感”的形式,才是最能體現這個人的特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