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2月5日B-47轟炸機在佐治亞州查塔姆縣在空中與F-86擦撞,隨後將原子彈馬克15拋下。
B-47轟炸機在佛羅里達州霍姆斯特德空軍基地執行模擬戰鬥任務。它攜帶一枚7,600磅(3,400公斤)的炸彈。
凌晨2:00左右,一架F-86戰鬥機與B-47相撞。F-86在飛行員跳下飛機後墜毀。當飛行員霍華德·理查森上校重新獲得飛行控制時,受損的B-47仍然在空中飛行,從38,000英尺(12,000米)高度下降了18,000英尺(5,500 米)。
機組人員請求允許丟棄炸彈,以減輕重量並防止炸彈在緊急著陸時爆炸。獲得許可後,炸彈在7,200英尺(2,200 米)高度被投擲,而轟炸機以約200節(370 公里/小時)的速度飛行。
當炸彈襲擊大海時,機組人員沒有看到爆炸。他們設法將B-47安全降落在最近的基地亨特空軍基地。事件發生後,理查森上校被授予傑出飛行十字勳章。
泰碧島空中相撞事件發生在,美國佐治亞州薩凡納附近的泰碧島海域附近,炸彈被丟棄了。經過幾次不成功的搜尋,炸彈被推定在泰碧島海岸附近的瓦索灣某處丟失。
當時B-47轟炸機從佛羅里達州侯斯坦德空軍基地出發並進行模擬戰鬥訓練。作為模擬敵機的F-86戰鬥機未能在機載雷達發現B-47,導致發現時兩機過於接近而相撞。
F-86飛行員及時棄機跳傘逃生,而B-47受損後仍能繼續飛行,於是準備於杭特空軍機場迫降。惟此時機上仍載有馬克15核彈,機組人員為了減輕重量並預防迫降引爆炸彈,在取得同意後,於7200呎高空拋下炸彈。
當時原子彈引爆裝置被另外存放在機艙的另一處,所以核彈落入佐治亞州泰比島周圍海中時,並未引發爆炸。
最終B-47成功迫降,機長霍華·李察森獲頒飛行優異十字獎章。 自1958年2月16日開始,美國空軍爆裂物處理中隊與100名海軍人員共同合作,使用手持聲納等儀器展開地毯式搜尋。
4月16日,軍方宣佈搜尋未能成功。根據水文調查,能源部推測該核彈應埋在華沙灣海底5至15呎深的淤泥中。 至今核彈行蹤依然成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