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去年下半年以來,我國房價就進入了全面下跌狀態,雖然下降的幅度並不大,但還是帶來了以下6方面的問題:
第一,房屋質量
房價下降後,開發商的利潤率也有所下降,一些無良的開發商就會透過降低房屋質量的手段來開源節流,尤其是那些讓他們有利可圖的精裝房,比如用的雖然是規定品牌的地磚,但型號和配置卻是最低的,這樣既不會造成違約責任,又能節省一大部分成本。
我們都知道質量就是生命,它會直接影響到房子的使用壽命和升值空間,劣質的房子很容易出現地面滲水、牆壁鼓包、樓體不穩定等現象,這既影響住戶的心情嚴重時還會威脅到我們的生命。
第二,物業水平
物業事無鉅細的為業主服務,不論是小區最基本的衛生還是業主的生命安全,都與物業息息相關,但物業不能盡忠職守已成了全國範圍內的普遍問題,房價下跌後,物業的好壞自然更得不到開發商的重視。
第三,小區配套
小區內的配套包括健身器材、綠化覆蓋率等等,這些都直接影響業主的居住體驗,房價下跌後,這些東西的品質也將下一個臺階。
第四,購房保障
房地產的週期很長,即使是資金實力再雄厚的開發商也會遇到現金流不足的問題,所以如今市面上大部分房子在尚未建設完成時就開始售賣,就是我們常說的期房。隨著房價的下跌,開發商的回款情況較之前不容樂觀,手頭專案的程序也更難得到保障,至此期房爛尾的風險進一步增加,消費者的權益很可能被損害。
第五,房屋高度
俗話說物以稀為貴,如今我國的建築用地越來越少,相應的拿地價格就逐漸增高,各大房地產開發商耗費巨大精力和資金拿到地後,都想在這有限的土地上創造無限的價值和財富,達到目的最快的辦法就是不斷增加樓盤高度來提高得地率。不管一棟樓有多高,開發商只要把每層樓少建一些,就能節省不少的建房成本,誤差幾釐米一般人很難感覺出來。
第六,房屋面積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條明確規定:只有在房屋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小於等於3%時才能按實結算房款;誤差超過3%後購房者有權選擇退房,所有的責任都由開發商承擔。時至今日房改已有20多年的歷史,期間購房者的自我意識已經越來越強、也更加重視驗房環節,開發商想透過惡意增加房屋實際面積來捆綁銷售基本行不通,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他們會把少建面積的誤差掌控在3%以內,這也是一種屢試不爽節省成本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