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回家,這似乎是所有人共識的,身在他鄉異地之人年必須做到的那麼一個件即有情感又富有文化內涵的事情。
然而,其實在這個時候,卻能深刻的體會到一種蘊含之中的並不那麼美好的酸澀滋味。
過年回家,真的那麼美好?其實不然,很多時候,那些親情溫馨的場面背後的“真相”讓人失望、心痛、難受。
真相一:
沒有那麼多人能體諒一個人的不容易。
一位好友回家之前就開始顧慮父母的“逼婚”行為。這個不間斷的催促工作,讓本來對結婚並不是很著急的她,也下意識的把這件事變成了是自己焦慮的重要因素之一。
雖然媽媽還沒有像有些人父母,會啟動歇斯底里模式,跟親戚朋友哭訴:“都這麼大了還不懂事,我們催她結婚也是為了她好,她這麼大歲數了不找個物件,我們出去都抬不起頭……”
但是,平時只要聊天,幾句話之後就是這個事情。儘管她明白,父母所謂的“為了你好”,其實更多是為了她們自己的心願、面子之類,但是畢竟是父母,對自己先天就很有影響力。
家裡親戚朋友,更多的是關心她“混的”怎麼樣。有沒有在外地買車、買房,有沒有找個厲害人嫁了?最後,她和我說:“親朋好友似乎都在感覺自己要什麼問題、毛病,為什麼這麼大了沒房子,還不趕緊找個有錢人嫁了。”
其實,我想問下她,有多少人問過你在外面經歷過什麼?努力過什麼?付出過什麼?正在一種怎樣的情況之下,有沒有有時候夜裡會以淚洗面,第二天又化上美美的妝,對著鏡子笑出來再出門?
我沒有問,因為很殘忍。聽到她這麼說,我突然想起了魯迅先生那句“人類的悲喜並不相通”,即使是父母也一樣。有多少人能真的理解你,甚至只是關心你呢?
你在外討生活,他們並不理解你的壓力,也並不為你的獨立驕傲,甚至催你找物件也不是覺得你一個人在外漂泊不容易,想找個人照顧你,而是因為他們怕被旁人指指點點,沒有面子。
有時,自己也很難做到真的關愛自己,做的一些“蠢事”,“錯事”,都是自己也一樣不能真的體會、體諒和關心“自己”的結果。還指望別人會關心自己?
世界上從沒有真正的感同身受,從來都是“如人飲水,冷暖自知。”大多數人首先在乎的,都是自己的感受和得失這些切身利益。真的能對你感同身受,理解、瞭解你,並且願意包容和接受你的人,真的是非常“珍稀動物”,彌足珍貴。
沒有那麼多人能夠體諒你的不容易,血緣至親尚且如此,那些追你的人,可能更希望你知道他有“多好”,或者虛幻的承諾將來會對你“會有多好”,其他外人就更不能奢求會真的體諒你。
毛姆說過:
“我們每個人生在世界上都是孤獨的,因此我們只能孤獨地行走,儘管身體相互依傍卻並不在一起,既不瞭解別的人,也不能為別人所瞭解。”
人生而孤獨,有了苦,就自己嚥下去;有了傷,就給自己上藥。不要抱怨,不要哭訴,更不要總想著要求別人都站在自己的角度看問題。
對於人,必須得要學會“自己成為自己的鎧甲”。只有在真正關心你的人面前,感受到被體諒,那麼再去脫下盔甲,想他袒露你全身的傷痕吧!
真相二:
其實“那誰家的那個誰”並沒有想象中的光鮮
人活在世,免不了喜歡攀比。對比也是一切幸福感的來源,而另一方面,也是一切不良感受(痛苦、失落、悲哀等等)的來源。
比如誰家住了大房子,誰家換了豪車,誰年紀輕輕月入xx萬。能做到這些的人,通常被稱為“別人家的那個誰”。
今天跟一桌子的親戚和親戚的朋友吃飯。席間先是有人誇了我幾句現在的工作很好,職位也高之類的。
之後大家進入了各種誇讚“那誰家的那個誰”模式。
期間有很多個“那個誰”我都聽說過,也有一定了解,但是如今混的那麼好,卻實出乎意料之外。似乎被提及的哪個都要比我強出很多。
然而,不巧的是,被談及的一個人,我居然認識,並且有算是比較多的交集。自然我瞭解到的那個人的現狀,比起餐桌上的人介紹的要正確的多。並不是如被說的那麼好,甚至更糟糕很多。
不一會,有一個人被提及,那是去年餐桌上的焦點“那誰家的那個誰”,而今年,卻翻船了,於是“早就知道”,“招搖的人就是沒好下場”,“那人我早就感覺會出事”之類的話又開始層出不窮,並且有一種“那人的倒黴讓我們很幸福”的感覺。
現在想想,別人誇我時候,心裡會不會在說:“怎麼還沒出事,讓我們好開心一下。”
忽然感覺喝了點酒的我,全身一陣涼意。
到底應該在親友間顯得“成功”一點,還是顯得很“失敗”的樣子?成功會被人表面讚揚,背第裡嫉妒,甚至仇恨。失敗會被他們表面同情、憐憫,實際上內心嘲笑和諷刺。
不過,被親友吵醒,似乎可以讓他們更開心,想想,還是彆強出頭了。
想完這些,忽然間又感覺很好笑,幹嘛要攀比?自己早就自命不凡,自認為不是那種從別人的對比裡獲得快樂的人,怎麼就被帶起了節奏呢?
正如張小嫻說:
“人總愛跟別人比較,看看有誰比自己好,又有誰比不上自己。其實,為你的煩惱和憂傷墊底的,從來不是別人的不幸和痛苦,而是你自己的幸福。”
讓內心平淡些,真的是要修煉一輩子的事。明知道不攀比別人,活出自己,就是人生贏家,卻很難看淡。
真相三:
必須知道自己很普通
團圓飯的時候才知道,必須先接受自己是普通人的現實,才可能真的讓自己活成獨一無二。
團年飯席間,總會有很多孩子被誇讚。
“這孩子,真聰明,又懂事,將來一定是個…”
這一類的話,會有很多,親戚家的女兒鋼琴練習了很久,成績也不錯。親戚兩口子對此事深表自豪,然而兩人對音樂卻也沒有什麼熱愛和追求。
想起小時候,也被家長逼著表演“說評書”,一干大人都是我將來一定會有大成就。我也信過,夢想是豐富而飽滿的,現實也是骨幹到可以做超模。
“小孩子總是哭著哭著就笑了,大人卻是笑著笑著就哭了。”這就是生活。曾經夢想還沒有怎麼實現的時候,卻多了幾個“牽絆”。
早上孩子想看電視,外公家的少兒節目沒開通,需要付費,我居然在網上花了半小時查詢“如何一個電視賬號VIP在不同位置公用。”
養家餬口的壓力,卻是夠大。自己曾說過:“一輩子就是要瀟灑,有多少就要花多少。”現在卻為了幾十塊,在浪費生命。
然而,活著其實是件很現實的事情。
有人說人生有三次覺醒,第一次,意識到父母是普通人。第二次,意識到自己是普通人。第三次,意識到孩子是普通人。
自己的夢想,做不到,就傳下去,成了社會慣例,普遍現象。對於世界的真實性的認知,其實是很難得的事情。
“人生沒有那麼多的逆襲,我們終其一生不過就是個普通人。”
掙再多錢,也很難成為馬雲;寫在多字,都不一定會齊名莎士比亞;再如何目標高遠,也可以分辨出自己是不是可以達到。所以,必須先接受自己是一名和大多數人一樣的普通人。
但是,就算是普通人,你也必定是獨一無二的。那就還應該有夢想!放棄了夢想,生活就會是渾渾噩噩,沒有一點激情,只剩下了過日子,連普通人也很難做到。
真相四:
想做自己特別難
過年聚會,家裡家外,各種問東問西,自然也就要參與其中,回答或是提問。
此時的各種語句,水分和養分根本分不清楚。那麼多“精編祝福”,其實也都知道根本實現不了。似乎一過年,說謊的人更多了。
然而,自己想要真實的面對這些,卻不容易。
真的不太喜歡你;你說的這個事情很不靠譜;你想讓我結婚都是為了你的面子;你們問我是不是總是眼光高,其實是不是想問我是不是有病……
這些話在心底翻滾,卻無法講出來。過年,要一團和氣,才能生財。過年不能說髒話,不能說不吉利的話,不能不笑更不能哭……
這個年裡,你還能是你自己?根本不可能。都必須穿上“歡樂吉祥”的馬甲。
這讓我有點懷疑,“做自己”的必要性。然而,仔細想想,這是一件不矛盾的事情。順乎情理,便是“存天理”,想在大家都期望一團和氣,祥和美麗的大年裡,非要標新立異的“做自己”,才是一種自私,必須“滅私慾”。
這節日到底有什麼魔力呢?
魯迅先生的散文《過年》中這樣說:“中國的可哀的紀念太多了,這照例至少應該沉默;可喜的紀念也不算少,然而又怕有“反動分子乘機搗亂”,所以大家的高興也不能發揚。幾經防遏,幾經淘汰,什麼佳節都被絞死,於是就覺得只有這僅存殘喘的“廢歷”或“古歷”還是自家的東西,更加可愛了。那就格外的慶賀——這是不能以“封建的餘意”一句話,輕輕了事的。”
那個動盪和革新的年代裡,魯迅作為新派代表,自己二三十年不過年的心情,卻一下轉變,也非常的認可了“舊曆”的過年。其實是對文化的認可,一個連自己文化都沒有的民族,談什麼復興強大呢?
過年,雖然只是表面的和諧團聚,實則還是生活瑣碎,一樣不少,但是畢竟,“過年回家”對於中華傳統文化,名族百姓心中,那是最有標誌性的“烙印”式的一種存在。
做自己不止於過年時難,平時都做不到,又何必非在此時糾結呢?還是好好提醒自己,在平日的生活和工作裡,堅持找到自己,做好自己,讓“回家過年”的時候,可以平平淡淡,自自然然,認認真真,開開心心的過個大年吧。
好好過年,這個年,讓我明白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