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離異。出生於81年11月29日農村,現在南寧天地源建材市場開一家吊頂燈飾店,老家有一棟兩層別墅。有一男孩四歲由父母放在老家撫養。
現需找一個年齡在35到45歲的女子為終生伴侶,可接受離異帶孩子。有以下要求:一:無任何家庭負擔。
二:能一心一意對我父母孩子好
三:如果帶孩子,孩子必須由前任出撫養費。男孩的話,以後娶媳婦買房買車由前任負責。可以隨同我們一起生活。
四:懂得打理店鋪,必須有信用卡,且透支額度不得低於10萬。如果願意跟我生活,可以把店鋪交給你打理。只管我吃住,每個月給我父母跟孩子2000元生活費就行。其他一切任你安排。
我先介紹下我本人,及我離婚的原因,我37歲因為表哥攔女方車做媒認識一個離異帶兒子女的,然後她跟我來南寧,把店鋪交給她打理了兩年,最後結婚生子,她脾氣不好,對我父母不孝,結婚要了一萬彩禮,孃家陪嫁兩萬,居然拿在自己手裡,結婚辦酒席錢還讓我媽付,我媽為了這個事情上吊了都不拿出來錢,這樣女人完全不能要。我還是忍了。懷孕了她居然矯情的要死,一會要吃這個,一會要吃那個,從來不考慮我,天熱了想我去買,下雨還想要我去買,半夜都還想我去買,這我也忍了,孩子出身,辦酒席,雖然把所有錢交出來了,你不知道,我媽年紀大了,不能給孩子洗澡,她媽媽每天帶著大的來回跑給孩子洗澡,因為快過年了就不來了,然後她剖腹產的,我每天打水給她幫小的洗,洗好了後裝模作樣,半天一步半天一步移到床上去,我說了句裝什麼裝都出院了,裝給誰看,她居然大過年的在家又哭又鬧,弄得大家日子都不好過。帶孩子本來就是女人的事,又不像我媽那個時候還要下地幹活,月子裡孩子肚齊出血,她不跟我媽說就抱著孩子去醫院,後來檢查是碘酒過敏,這點小事也發脾氣,沒事還打電話給他媽不知道說些啥,更氣的那次是,她說精力不夠把大的放她家去了,她倒是的半夜發燒,我們路程就是10分鐘,大冬天的,我不就是怕冷,晚了些,那火爆脾氣,直接不管我小的,套著厚厚衣服,就下樓開電車,我爸媽都被她吵醒了,後來還是我去了,我媽就說這女的不行,一個月子40天,醫院就住7天,別人家剖腹產三天就出院,她非浪費我家錢。住個7天,還的我媽天天在醫院吃不好睡不好,她親戚還特意給她做菜煲湯,一天一送,最後吃的脹奶還花幾百塊找人催奶。氣的我媽都哭了,太敗家了,還有月子裡小的長溼疹半夜哭的睡不著,她就踢我起來衝奶粉,白天有時候也要我衝幾次,你天天吃好的沒有奶水喂,我給你白吃的呀,說了她就給臉色給我父母看,一個月子沒見她跟我父母說幾句話,都待房間不出來,除了上廁所,我媽每天還的爬樓去問她餓了不。啥時候後,吃麵條吧。天天問還說我媽不好,特別是小的長溼疹,她就因為滿月要回家,抱她孃家去怕外婆看到孩子腦袋脖子耳朵都是溼疹罵她,就又不顧天冷抱孩子去醫院了,一個月子總是把孩子抱著跑醫院,又是大過年的忌諱。太不懂事了,後來辦滿月酒,她爸還在所有賓客前大鬧,就因為我們在他們還沒吃完飯的時候,收了碗筷,打了酒席結束鞭炮,多大的事,這家人太可惡了。弄得我一家好沒面子.
後來我媽說,這樣的一家不行,以後我壓不住,加上她是獨女,一吵架就回家住,那次我把她當朋友了,她回去後來住著不回我家了,過年都沒回去,為了這個事情,鬧離婚,分居兩年,他就帶著兩個兒子出去,一年後她外婆快死了,居然想起來要我了。我就把小的帶回來了,看了他外婆,跟他舅舅舅媽說他們這家不行,我說她這風不能吹雨不能淋,動不動就生病,脾氣不好,以後怎麼生活,然後他們她外婆,她外婆居然死了,這難不成我氣死的嗎?不講道理。後來他居然把我告了。起訴離婚,還好法官是我們親戚,那個蠢貨輸了。就這樣離婚了,現在每個月1000的撫養費,她都付不起,還想以物抵扣撫養費,沒門,我就不要,讓法院給他弄黑名單去了,讓這樣女的囂張,沒家教的東西,看他媽護他女兒,一個離婚兩次的女人,以後還有人要,回農村被吐沫星子淹死,想起月子裡我爸問她要信用卡刷10萬出來,她不給,讓我爸為此跳河了兩次,22天我爸為了讓她拿錢出來,都跳河了她都不給,這種不孝的女人,這輩子沒人要了。
我這人比較好相處,如果你跟我在一起,能再生個兒子,她又寧願在黑名單裡也不給撫養費,我就把她兒子送給他去養,懂事了我兒子還會回來。這樣我們一起撫養生的這個也沒負擔,我這人比較實誠,我就這樣一段婚姻。我也不會介意你過去。有意向可以找聯絡我,我妹也在天地源建材市場開牆紙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