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軍三炸水門橋,其中第三次炸燬水門橋後都以為美軍無法短期修復橋樑,但是美軍採用現成的橋樑技術,使用成品鋼進行分段架設,然後空投到水門橋。而幫助美國設計建造正式日本三菱重工,他們緊急製作M-2鋼樑結構。本來四套就夠為防萬一它們為美國製作了8套,果然在空投的時候有一套落在志願軍陣地,兩套損壞,在強大空軍掩護下只用一天就架好橋樑,導致後面志願軍沒有全殲美軍陸戰一師。
日本的企業分為大企業、中型企業、小企業和小微企業。日本防衛省經常與經濟產業省聯手干預軍工市場,將武器研發和生產的任務交給少數幾個大企業,而後這些大企業又會將任務分包給中小企業。例如製造一輛90式坦克要有1200家企業合作,一架F一15J/DJ戰鬥機要有1400家企業合作,一艘村雨級驅逐艦更多達1900家企業合作。由此一來,日本軍工產業便形成了以少數大企業為核心、垂直一體化的軍工產業群。這種以防衛省為代表的政府部門主導建立的垂直一體化生產模式最大優勢是給每個企業參與的機會。
日本政府對軍工產業的主導,最明顯的體現之處是軍工採購方面。與美、英、法等國以市場化軍工採購模式不同,日本軍工產品的採購具有高度的計劃性,通常的市場經濟原理在日本軍工領域基本上不適用。每年防衛預算中軍工產品的訂貨,主要是由防衛省直接指定生產廠家生產,而不是由防衛省公開招標、各家公司投標競爭。具體而言,防衛省採購合同由防衛省契約本部負責,合同主要分為三種形式:
1.一般競爭合同:即具備一定資格的業界成員均可投標競爭,防衛省“與提出對國家最為有利條件者簽訂合同”的方式,常用於採購醫療器械、工程機械、電源裝置等。
2.指名競爭合同:從具備一定資格的業界成員中,選定符合條件者,讓其進行投標競爭,從中選定採購物件。這種方式常用於燃料的採購。
3.指定採購合同:“在不適合競爭投標的場合。因緊急需要無法進行競爭投標的場合,以及其他由法律規定的場合,在一定條件下與特定業者簽訂合同的方式”,這種方式被用於坦克、飛機、軍艦、槍支等的採購。
由於武器裝備是一支軍事力量的物質基礎,對任何國家來說都佔採購總額的90%以上,所以在日本防衛省每年簽訂的軍工生產合同中,絕大部分都是指定採購合同。也就是說,日本主要的軍品訂貨,並不是基於市場競爭原則所確定,而是由政府主導計劃指定。由於指定採購不存在競爭者提出各自價格這一程式,因此指定採購的定價是由防衛省主導的,防衛省管理局(而非負責簽訂合同的防衛省“契約本部”)下屬的專門機構——“原價計算部”負責裝備價格的計算。這一過程非常複雜,除計入直接材料費、勞務費、間接經費、加工經費外,還要考慮執行合同的難易、採購數量多少、執行合同時間長短等因素,並給予企業適當的利潤——最終的採購價格基本以該部計算價格為基準。這種政策消除了企業透過價格手段進行市場競爭的可能,大大弱化了市場競爭。
日本防衛省的指定生產也並非始終指定單一企業,而是輪流指定多家企業生產同一型別的裝備,以使更多企業具備該項軍工生產能力。例如,海上自衛隊的潛艇長期以來保持一年一艘的速度換裝,其生產由三菱重工和川崎重工輪流負責。驅逐艦的建造則由三菱重工、石川島播磨重工、三井造船等幾家公司輪流承擔。這將可能由一家企業壟斷的軍工生產交由更多企業分擔,從而分散了軍工生產的集中度。
在一個市場競爭較為充分的市場中,專業企業在產品成本、研發、銷售等方面都具有優勢,生產的集中和專業分工的出現是必然的。因此,美、英、法等國均出現了一批專業軍工企業。日本軍工產業之所以能夠保持一批低軍工依存度的企業,根本原因就在於政府主導下的弱競爭和分散生產。簡單地說,日本沒有出現防衛依存度超過50%的企業,是因為防衛省透過指定生產,將本來可以由一家企業完成的工作分給了三家、四家甚至更多。防衛省施行這一政策的核心日的,是為了確保戰時日本的工業動員能力,保證戰爭潛力的基礎。日本防衛省稱之為確保“軍工生產技術基盤(注)”。
為了扶植本國的軍工產業,防衛省一般不輕易從外國直接採購武器裝備的成品,而是從國外引進許可證生產或者自行研製生產。雖然這兩種做法會導致武器裝備的單價比直接採購貴得多,卻能維持本國企業的軍工生產能力、保留至關重要的軍工人才、積累豐富的生產經驗,所以日本政府寧願多花“冤枉錢”。
日本軍工產業的利潤率約為5-8%,並不比整個民品製造業的平均利潤高多少。但是,來自防衛省的訂單穩定可靠,不受市場景氣變動的影響;而且,日本政府往往對同一承包商連續訂貨,從而保證流水線持續運轉,有效地利用有關的生產裝置。而許多裝備的日常維修也多半由生產廠商負責。例如1架F-15J/DJ戰鬥機的造價為101.56億日元(約9919萬美元),而每年維修的費用通常要佔造價的20%左右,這對生產F-15J/DJ的三菱重工來說也是一筆相當可觀的收入。
值得一提的是,日本防衛省為了維持本國軍工產業,往往不是從自衛隊的實際需要,而是從維持生產線的正常運轉的最低限度需要出發,確定每年的武器採購數量。例如,海上自衛隊現有16艘潛艇,為了確保生產潛水艇的生產線不至於關閉,每年更新1艘潛艇。因此,海上自衛隊的潛艇艦齡在全世界是最年輕的。
就是在這樣一種政府主導、軍民一體的體制下,日本的軍工產業逐漸壯大起來,成為支撐日本軍事力量的重要支柱。
日本製造業的一大特點是根據不同企業的實力大小和專長優勢實行專業化分工,這個特點在軍工產業上也體現得非常明顯。例如,F-15J/DJ戰鬥機和SH-60J/K直升機由三菱重工業公司生產,P-3C、P-1反潛巡邏機由川崎重工生產。但是,這些固定翼飛機和直升機所採用的發動機都是定點由石川島播磨重工(現稱IHI)生產。
就是同一種武器,其生產流程也往往由不同的廠家協作完成。以F一15J/DJ戰鬥機為例,雖然主承包商是三菱重工,但它也只是生產該機前部和中部機身,並且完成最後的總裝。而該機的其他零部件和機載裝備則分給了其他十多家大企業:後部機身、機翼、垂直尾翼、水平尾翼由川崎航空工業公司生產;發動機由石川島播磨重工業公司生產;前起落架由富士重工生產;
主起落架由住友精密工業生產;
機載雷達、機載電臺、大氣資料計算機由三菱電機生產;機載氣象雷達由島津製作所生產;
20毫米航炮由日特金屬工業株式會社(現屬於住友重工)生產;空空導彈由日本飛行機公司生產;塔康系統由日本電氣公司(NEC)生產;
慣性導航裝置由東京芝浦電氣公司生產;
副油箱由新明和工業生產;
敵我識別系統由東洋通訊機械生產:機載資料鏈由日立製作所生產:
雷達告警裝置由東京計器製作所承擔。
而這十多家大企業又把其承擔的部分層層分包或轉包給更多的中小企業,使得最終參與生產F-15J/DJ的企業總數達到了1400架。專業化分工有利於提高質量和生產效率,同時也使承擔軍工生產的企業得以將它們擅長的民用技術迅速推廣和運用到武器裝備的擅長中。例如,以擅長磁帶見長的TDK公司研製出來的特殊塗料可以大大減少雷達的反射波,使飛機、導彈等具有隱身功能,這種技術在F-2A/B支援戰鬥機的生產中就得到了應用。再如原本用於製造球拍的碳纖維技術也被運用於生產F-2A/B戰鬥機的機翼。正是透過這種專業化生產模式,日本逐步發展出一套獨有的、由民用技術轉用於軍事領域的“轉人”(spin-on)體制,這和美歐等國將軍事技術推廣到民用市場的“轉出”(spin-off)體制形成了鮮明對照。
在日本政府的精心培育下,日本的民間大企業逐漸成為軍事工業的骨幹。而隨著日本修改武器三原則為防衛裝備轉移三原則之後,日本軍工產業將會迎來更大的發展機遇,這些大企業的軍工潛力將得到巨大的釋放。
一、軍用航空裝備方面的企業日本的軍用航空產品大致分為飛機和直升機、發動機、機載裝置、艦載武器四類。形成了以三菱重工業株式會社、川崎重工業株式會社、富士重工業株式會社、石川島播磨重工業株式會社(現稱IHI)、新明和工業株式會社、JAMCO、昭和飛行機工業、日本飛行機等8家飛機、發動機製造和修理企業,以及萱場(KAYABA)工業、關東航空儀表、小糸製作所、島津製作所、神鋼電機、住友精密工業、帝人制機、大金工業、東京航空儀表、TOKIMEC、日本航空電子工業、三菱電機、三菱精密、橫河電機、橫河電子機器、橫濱橡膠等16家機載裝置研發企業為主體的航空工業生產體系。
日本的飛機、直升機和發動機的研製、生產,主要集中在三菱重工、川崎重工、富士重工和IHI等4家企業內。其中,三菱重工航空航天部門的規模在日本居首位,1HI是日本最大的航空發動機製造企業。這4家企業是日本政府和防衛省首選的主承包商。例如,三菱重工是F-2的主承包商,川崎重工、富士重工、新明和工業、日本飛行機等企業都是它的子承包商,在它們之下還有數以千計的專業供應商。另一方面,在其他機型上,三菱重工也是其他企業的子承包商。
在飛機方面,三菱重工以研製和生產戰鬥機為主,同時研製、生產直升機以及運輸機、民用飛機部件,並參與聯合研製生產航空發動機;川崎重工以研製和生產直升機、運輸機、反潛巡邏機為主,同時生產教練機,維修E-767和E-2C預警機、C-130H運輸機,也生產F-2戰鬥機和民用飛機部件,並參與聯合研製生產航空發動機;富士重工以研製、生產教練機、直升機為主,同時研製、生產無人機和靶機,也生產F-2戰鬥機和其他軍用飛機部件、民用飛機部件;新明和工業以水上飛機為主,也生產民用飛機部件。
三菱重工、川崎重工、富士重工、新明和工業及川崎的子公司Nippi一起,共同組成了稱為日本飛機工業公司(JA1)的非正式協會。為了將日本各航空製造商的力量聚集在一起,共同促進日本航空工業的發展,成立了日本航空機開發協會(JADC),以前稱民用運輸機發展公司,為非營利機構。而在航空發動機方面,IHI、三菱重工和川崎重工聯合起來,組建了日本航空發動機公司(JAEC)。
日本在航空工業領域最具優勢的技術是複合材料和航空電子。複合材體積都更小,極大提高了飛機的穩定性和可操縱性。
二、海軍武器裝備方面的企業
從地理位置上看,日本的造船業以東京、橫濱、大阪、神戶和長崎為中心,主要分佈在九州、四國等地區。在所有船廠中,能夠製造軍用艦艇的有三菱重工、日本海事聯合公司(原石川島海洋聯合造船公司)、川崎重工、日本鋼管公司、日立造船公司、富士重工、三井造船公司、住友重工等8家企業11個船廠。
2002年,為增強造船工業的競爭力,日本將造船工業重組為三菱重工、住友重工兩大造船重工集團和萬國造船公司、石川島海洋聯合造船公司(現日本海事聯合公司)、川崎造船公司、三井造船公司4家造船企業。儘管這幾家企業在數量上僅佔日本船廠總數的3%左右,但造船能力和造船產量佔到了日本艦船工業的50%以上。
除上述著名的造船企業外,日本還擁有近千家船用配套裝置生產廠以及近千家從事小型內燃機修理和船舶電氣安裝業務的小型工廠。日本國土交通省海事局公佈的資料顯示,日本船用配套產品產值連續5年遞增。其中,1萬馬力及以上的大型船用柴油機,1000~10000馬力的中型機,1000馬力以下的小型機同比增長均超過13%以上。以三菱重工為例,它起家於船舶和艦艇製造,目前仍有“船舶·海洋事業本部”,下屬三大造船廠——三菱重工長崎造船廠、三菱重工神戶造船廠、三菱重工下關造船廠,日本海上自衛隊幾乎一半的潛艇和三分之一的驅逐艦都出自這裡。
近些年,日本造船廠將大量資金投入R&D(研究與發展)專案和新型生產裝置。目前日本大中型造船企業大量運用CAD、CAM和CIMS技術,並採取精度管理,目的是要保證產品質量、效能、生產進度與降低成木。大量現代化裝置越來越多的引入生產領域,因此生產效率不斷提高,生產成本逐步下降,財務狀況逐漸好轉,這使它在市場競爭中能夠處於相對主動的地位。在此情況下,日本軍用艦艇的建造技術和建造能力也得以逐年提升,而且軍用艦艇的建造週期和建造質量都達到了世界最先進水平。
1.艦艇建造。日本的幾家大型造船公司均為海上自衛隊建造艦艇。潛艇建造主要集中在三菱重工和川崎重工;驅逐艦的建造主要集中在三菱重工、日本海事聯合公司、三井造船、住友重工和日立造船;獵/掃雷艇、魚雷快艇及其他各種軍輔船則主要集中在日本鋼管、日立造船、三菱重工;導彈快艇,由三菱重工下關船廠建造。
2.動力裝置的生產。日本船用動力工業約有200多家公司,其中經日本防衛省批准,有資格為海上自衛隊服務的只有20家左右。然而,從歷年實際配套情況看,真正獲得合同的主機配套廠都是像三菱重工、川崎重工、石川島播磨重工這類大企業。從品種看,蒸汽輪機主要由IHI、日立造船和三菱重工生產;燃氣輪機主要是由川崎重工生產的;柴油機主要是由三菱重工、三井造船、川崎重工、IIHII等公司生產的。
3.艦載武器和電子裝置生產。相關企業如下:艦炮:住友重工導彈:三菱電機魚雷及發射裝置、掃雷器具:三菱重工、日本電氣、日立造船聲吶:日本電氣、衝電氣等雷達、通訊和其他電子裝置:三菱電機、日本無線電、國際電氣等導航儀表:日本電氣、東京計器、三菱電機等光學器材:日本光學磁力器材:三波工業反潛直升機的機體:三菱重工反潛直升機的發動機:IHI三、地面武器裝備方面的企業與海自和空自武器裝備相比,陸自武器裝備的種類要多得多,因此相關企業數量也明顯要多。具體如下:坦克生產商:三菱重工裝甲車輛、軍用車輛生產商:三菱重工、豐田汽車、日野汽車、五十鈴、小松製作所反坦克導彈、岸艦導彈、防空導彈生產商:三菱重工、川崎重工、東芝火炮、迫擊炮、火箭炮、無後坐力炮生產商:三菱重工、神戶制鋼所、住友機械、日本製鋼所、IH1、豐和工業炮彈生產商:大金工業、小松製作所機槍和步槍生產商:住友重工、豐和工業、日本工機手槍生產商:美蓓亞株式會社槍彈生產商:旭精機雷達生產商:三菱電機、東京計器軍用彈道計算機生產商:三菱電機軍用通訊產品生產商:三菱電機裝甲防彈鋼板生產商:三菱制鋼火控生產商:三菱電機、日本電氣火藥生產商:日本油脂、日本工機、旭化成引信、火工品生產商:理光、細谷火工、日本電子機器鐳射測距儀生產商:日木電氣
儘管日本沒有官方的軍工企業,但這不意味防衛省只是“甩手掌櫃”,完全把武器裝備的研製和生產交給民間企業去做。實際上,防衛省有一個專門的武器裝備研發部門——技術研究本部(TRDI),負責與日本國內民間企業合作,共同研製新型武器裝備。
技術研究本部的總部地址在東京都新宿區市谷本村町5一1,編制總人數1084人,其中技術人員517人、行政人員282人、陸上自衛隊人員122人、海上自衛隊人員84人、航空自衛隊人員71人。2012年的研製經費開始突破1000億日元,達到1068億日元(約10.13億美元);2013年高達1660億日元(約16.21億美元);2014年經費略有下降,為1607億日元(約15.69億美元)。
技術研究本部下設總務部、技術企劃部、事業監理部、研究開發評價官、4個技術開發官(分別負責航空器、艦艇、地面裝備和制導武器四個領域)、4個研究所、1個研究中心和3個試驗場,從事海、陸、空武器裝備和動力系統的研究、開發與試驗。
技術研究本部的技術開發官主要是負責武器裝備研製項日的實際推驗,以及各類原型武器裝備的寒區、積雪地、泥地適應性能試驗。該試驗場擁有燃燒風洞裝置及控制室、高空效能試驗裝置、三音速風洞等試驗設施。
下北試驗場主要負責火器(包括榴彈炮、坦克炮、迫擊炮、火箭炮等)、炮彈、導彈、槍彈的彈道效能和威力效能試驗。
岐阜試驗場主要負責固定翼飛機及機載裝置、機載武器的效能試驗。
除了防衛省技術研究本部之外,日本文部科學省的宇宙航空研究開發機構(JAXA)、經濟產業省的工業技術院(JM1)等也都是為日本民間軍工企業提供技術支援的重要官方科研機構。
宇宙航空研究開發機構是在2003年10月1日由3個與航空、航天事業有關的政府機構——文部省航空宇宙技術研究所(NAL)、宇宙科學研究所(1SAS)、宇宙開發事業團(NASDA)統合而成。其中NAL是日本最大的航空航天科研機構,成立於1955年7月,原名航空技術研究所,1956年劃歸科學技術廳(2001年併入文部科學省)領導,1963年改為現名。該所的職責為進行一些有長遠目標的預研工作,解決飛機、發動機在仿製生產和自行研製過程中出現的難題。該所現主要從事垂直/短距起降飛機、超音速/高超音速運輸機、數值模擬技術以及航天運載系統等領域的研究。該所下設管理、空氣力學、結構學、熱流體力學、氣動力效能、數值解析、飛機機體、發動機控制、飛行實驗等10個部,新型飛機和宇宙等2個研究組,還有一個計算機中心和角田分所。該所現有大型研究試驗裝置80多套,擁有包括超高音速風洞在內的各種速度的風洞以及突風風洞等20多座風洞,飛機實驗裝置130多套,發動機試驗裝置180多套,自動控制和計測裝置10餘套,火箭裝置140多套。
工業技術院是日本工業方面的科學技術管理機構和綜合性研究機構,成立於1948年。院部設有總務部、標準部,附屬機構為日本工業標準調查會,另設機械技術研究所、電子技術綜合研究所、微生物工業技術研究所、纖維高分子材料研究所、名古屋工業技術研究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