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讀特
提 要:
政府應正確處理效率和公平的關係,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合理提高勞動工資收入,完善稅收法制、規範政府收入,合理實施對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的結構性減免稅政策,從而最佳化政府、企業與住戶三部門之間的收入分配格局,保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可持續執行。
一、我國形成了較為完善的國民收入分配製度體系
黨的十八大報告提出“在發展平衡性、協調性、可持續性明顯增強的基礎上,實現國內生產總值和城鄉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的目標,即“雙倍增”目標。黨的十九大報告明確提出:從2020年到2035年,人民生活更為寬裕,中等收入群體比例明顯提高,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顯著縮小,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基本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邁出堅實步伐。為實現這一目標,在貫徹新發展理念、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的同時,必須要提高就業質量和人民收入水平,堅持在經濟增長的同時實現居民收入同步增長、在勞動生產率提高的同時實現勞動報酬同步提高,讓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朝著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不斷邁進。
實際上,我國“雙倍增”目標的踐行過程既是經濟增長的過程,也是建設和完善收入分配製度的過程。自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提出“公社各級經濟組織必須認真執行按勞分配的社會主義原則,按照勞動的數量和質量計算報酬,克服平均主義”以來,黨和政府提出了關於深化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原則、內容和分配政策。經過打破平均主義,推進按勞分配,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為補充的分配製度,按勞分配與按生產要素分配相結合,完善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建設和實現“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分配製度等階段的改革和完善,我國形成了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以稅收、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為主要調節手段的較為完善的國民收入分配製度體系。
二、我國居民收入增長依然有完善空間
1.宏觀收入分配格局以及收入再分配格局不盡合理
我國現階段政府、企業與住戶三部門之間的宏觀收入分配格局中,企業所得比重偏低。住戶部門可支配收入比重於2011年開始上升,住戶部門收入比重的擴大,有利於促進社會消費和投資,從而有利於經濟增長;企業所得比重的偏低或下降,會降低企業的生產經營積極性,從而必然影響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住戶及企業部門的收入比重的變動直接影響政府部門的收入。
2.微觀收入分配格局中收入差距問題突出
從微觀分配格局看,現階段我國不同行業、不同群體、城鄉之間、不同地區之間存在較大的收入分配差距。2020年城鄉居民收入比值是2.56,仍然是形成全國居民收入差距的主因;勞動工資水平低,勞動回報率低於資本回報率以及重視資本回報率傾向的存續是形成收入分配差距的重要原因。
3.收入分佈不均、尚未形成橄欖型收入結構
2013-2019年,按收入五等份分組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中,佔居民20%的低收入階層的收入比重平均為4.3%;佔居民60%的中等收入階層的收入比重平均為49.6%、而佔居民20%的高收入階層的收入比重平均為46.1%;低收入、中等收入和高收入階層的收入平均比為1: 11.5: 10.7,可見我國居民收入分佈不均、收入差距較大,未形成橄欖型收入結構,提高並擴大中等收入階層的收入水平及其比重迫在眉睫。
三、推動居民收入可持續增長的對策
我國已進入中等偏上收入國家行列,進而面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問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需要居民收入的可持續增長,而居民收入的可持續增長,以經濟的可持續增長為前提。
1.建立和完善社會與經濟可持續發展的宏觀體制機制
改變改革開放以來經濟增長與居民收入增長不同步,使居民獲得經濟發展帶來的實惠,就必須要建立和完善以消費拉動和創新驅動為主要動力、經濟與社會包容性發展的宏觀體制機制。消費拉動和創新驅動來自社會人力資本的積累,而提高人力資本積累需要提高收入水平和縮小收入差距以及擴大中等收入群體。中等收入群體的壯大和人力資本積累的增加,會有效地擴大消費需求、促進自主創新、創造就業機會,從而推動經濟與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為此,要特別重視就業問題,重視結合各地產業結構升級、培育完整的產業鏈,並以產業鏈帶動就業鏈,從而實現多渠道穩定就業以及居民收入增長與經濟發展同步,保證人民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
2.不斷完善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執行的收入分配製度體系
政府應正確處理效率和公平的關係,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基礎性制度安排,合理提高勞動工資收入,完善稅收法制、規範政府收入,合理實施對民營企業和中小企業的結構性減免稅政策,從而最佳化政府、企業與住戶三部門之間的收入分配格局,保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健康可持續執行。
需要注意的是,合理提高勞動工資收入並使其可持續增長,是縮小初次分配差距、擴大中等收入群體以及最佳化收入分配結構的重要基礎;長期政府收入比重偏高的局面,意味著政府幹預經濟程度較高,因此應透過改革和立法監管等綜合治理,實施減稅降費,減少企業及居民的稅費負擔;對民營企業以及中小企業的合理減稅免稅,有利於活躍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從而有效地推動經濟增長。
3.完善收入再分配製度,實現收入與經濟的包容性增長
我國正處於收入差距較大、收入差距擴大速度較快的階段。有效扭轉這一局面,需要完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障、轉移支付等再分配製度;同時,要堅持社會政策託底,實現教育機會、公共服務的均等化,提高低收入者和中等收入者的收入水平以擴大中等收入群體,並助推中等收入者成為高收入者,從而形成橄欖型的社會收入分配格局,進而實現居民收入與經濟的包容性增長和跨越中等收入陷阱。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專案“雙倍增目標對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影響及關聯研究”(專案編號16BJL039)的階段性研究成果】
(作者系哈爾濱商業大學商業經濟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導師)
(原標題《不斷完善居民收入可持續增長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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