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一個報道,血液病專家王振義放棄了特效藥的專利,他研製的治療急性早幼粒細胞白血病的特效藥只賣290元,並且納入了醫保。真是偉大,值得點贊。
因為我家人是白血病患者,型別就是電影《我不是藥神》裡的慢性粒細胞白血病,這種病也有特效藥,叫格列衛,價格是2萬多一盒。我家人患病時,就是電影的男主原型剛剛要被捕的時候,那時候患者還聯名求情之類的。
至今我家人吃的還是印度的盜版藥,已經十幾年了。雖說格列衛納入了醫保,但是費用也挺高的,兩萬多,就算給你報銷8成,自己還得出四五千一個月啊。而且門診特殊病種報銷只有一萬多一年的額度,所以你想醫保報銷,你還得住院,多麻煩啊。盜版藥只要幾百就行了,反正成分是一樣的。
《我不是藥神》上映的時候,網上爭論很大,一方站在患者的角度,罵藥廠見死不救,一方站在藥廠的角度,強調研發經費巨大,要回本,要經濟效益,否則沒人願意研發。
不知道這次王振義教授的研發經費是國家出的還是藥廠出的,如果是藥廠出的,我覺得很偉大,如果是國家出的,那要不要對某些國家收取專利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