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肯網報道,從今年1月1日起,《哈薩克境內未成年旅客航空運輸旅遊產品所含機票費用補貼辦法》生效,該辦法在去年的12月7日經哈薩克文化和體育部部長批准生效。
《辦法》規定,自2022年1月1日起,哈薩克為在其境內旅遊的未成年航空旅客支付費用。這些遊客需擁有哈薩克公民的身份,或擁有該國永久居留權,年齡為 2 至 18 歲。
《辦法》強調,該補貼用於支付未成年旅客的機票費用,該機票包含在旅遊產品內,需在從事哈國內旅遊領域的旅行社處申領。
要獲得補貼,旅遊經營者必須向哈薩克國家旅遊局提交申請,並附上必要的檔案。
旅遊經營者每年應不遲於12月20日向授權機構提交有關分配的補貼資金使用情況的資訊,說明支付的相應金額。
來源:扎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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