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生活十:車輛的上牌費、車船稅、通行費和附加費
在民國時期的交通費用是很高的,打一回計程車要四五塊大洋,坐一次黃包車起步價要10個銅圓,公交車每站要5個銅圓,坐長途汽車的話,每五公里就要至少0.2塊大洋。
而交通費之所以這麼貴,除了當時購車費用很高以外,一個重要的原因就是養車費用很高。那時候不僅油價和備件昂貴,而且還有雜七雜八的如上牌費、車船稅、通行費和附加費。養一輛汽車的各種費用,每年都得上百塊大洋。
一、汽車的上牌費和天價的特殊號碼
汽車牌照這個東西其實出現的很早。早在甲午戰爭前的1893年8月14日,法國就頒佈了《巴黎警察條例》,率先規範了汽車牌照制度。那個時候最重要的一條,就是規定所有汽車都必須掛上印有車主姓名、住址以及登記號碼的金屬牌照。
而汽車在清光緒27年(1901年)傳入我國,當時,一位匈牙利商人將兩輛美國奧茲莫比爾牌汽車運至上海公共租界。1902年1月30日,公共租界工部局召開會議,首次審議汽車牌照問題,規定汽車的徵稅方式按馬車捐銀,並批准了第一張特別臨時執照。至清宣統3年(1911年)時,公共租界已有汽車217輛。
1.三位數牌照和天價的001號車牌
隨著辛亥革命爆發,民國正式建立。為了便於管理日漸增多的汽車,1912年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發行了最早的車牌,那時候的上海牌照是三位數,一共只有001-500號,黑底白字設計,採用順序式發放,當時上海的車牌可是很貴的,工部局規定上牌需要繳納的稅金高達60兩銀子。而有些特殊車牌就更貴了,其中001號車牌(即民國第一張車牌)由一位丹麥醫生購得。
關於這塊001號車牌的故事,其實還有下文:房地產大王周湘雲的弟弟周純卿對"洋人的新玩意"很感興趣,當聽說那位丹麥醫生準備回國時,便從對方手中把舊汽車連同“天字第一號”車牌都買了下來。當時光這塊車牌就花了整整30兩金子,幾乎相當於一輛車的價錢了。
不過,周純卿嫌車牌原件與汽車不搭,於是重新設計了一塊銅質橢圓形牌照,上面是黑色的羅馬數字"Ⅰ",下方還帶有上海工部局的縮寫"S.M.C"。當年上海的房地產大亨、號稱“遠東首富”的猶太商人哈同看中了這第一號車牌,出10萬大洋重金求購,周拒不出售。為了防止出問題,平時不開001號汽車,而是另買一輛汽車代步。據稱,這輛001號車最後一次使用是在1945年周純卿的葬禮上。
2.四位數牌照和天價的吉祥號碼
而到了1920年代,歐美汽車工業飛速發展,汽車價格也大為降低,甚至出現了260美元的福特T型這樣普通家庭都負擔得起的廉價車。受這股潮流的影響,上海的汽車數量增長迅速,1920年為1899輛、1927年增長為5326輛。這個時候區區500個上海牌照就不敷使用了,於是這時候的上海汽車牌照變為4位數。
在繼續採用順序式發放的同時,一些連號或吉祥數字號牌也掛牌拍賣,陸續則被富甲名流花重金購得:3333號的車主是鄂森大律師,4444號的車主是"中國商父"盛宣懷的四公子盛恩頤,5555號的車主是銀行家虞洽卿的女婿江一平大律師,這類車牌當時一般需要20、30兩黃金才能到手。
值得一提的是,"上海教父"杜月笙的7777號車牌是別人贈送的,古語有云"七上八下",當時人們認為七有蒸蒸日上之意,是最好的兆頭。那時候杜月笙的7777車在上海灘人人皆知,一看就知道是青幫老大來了。
3.五位數牌照和“跨越”牌照
到了30年代中期的時候,上海的汽車數量已突破萬輛:1935年,根據公共租界工部局發出的自動車輛執照統計,上海已經有各種汽車10292輛。隨後上海汽車牌照也相應地進行了升級,號碼增至5位數。當時的車牌形式變為"國+5位登記號碼+上牌地簡稱"。
當時滬上城區分公共租界、法租界和華界三個區域,由各當局自行頒發機動車牌照,只能在各自的管轄區域內行駛。但是如此做法難免不便,於是三區域當局經過協商達成共識,推出領照費用高於尋常牌照的“大牌照”,掛“大牌照”的車輛可以在三區域任意通行。
除此之外,另外還有一種"跨越"車牌,這種車牌是可以跨市境行駛的。這種牌照由"上牌地簡稱+××-×××+跨越"組成,這在當年是最貴的一種車牌。1947年起,車牌中去掉了上牌地簡稱(國+5位登記號碼),可在全國各地通行。
二、民國車船使用稅每年上百大洋
而除了按照號碼不同,費用也不同的上牌費以外,民國時候的汽車還需要繳納“車捐”——大概相當於車船稅的意思。不過這民國的車船稅可不是一次性的,而是要按月繳納,而且每月的費用還不低。
在民國19年(1930年)7月22日,江蘇省政府委員會核准公佈《江蘇省汽車納捐暫行章程》中規定:
凡在江蘇省境內行駛的各種汽車,均須向所在地建設局繳捐領照,分項為自用汽車、營業汽車、公共汽車、長途汽車、機器腳踏車和拖車等。營業汽車和公共汽車按月納捐,其餘按季納捐。江蘇省公路管理部門徵收的汽車捐捐率自民國19年7月至民國25年6月有5次變更,對自備、營業的大、小汽車、公共汽車、運貨車、機器腳踏車和掛車等,分別制訂了按月、按季徵收的捐額。
那時候家庭自備的4人座小汽車,民國19年的每年車船稅(汽車捐)就是60塊大洋,如果用於營運,則是翻番的120塊大洋。到了民國21年,則分別漲到了80塊大洋和160塊大洋。而7人座以上的大汽車就更貴了,1922年是每年160塊大洋,每多一人則需要多繳納12塊大洋。
概算下來,家養一輛四人座小汽車,這每年光車船稅就要花上60-80大洋。如果是像現在比較普遍的五人座小汽車,那每年就至少需要100大洋。光這個錢,就超過很多普通人的全年總收入了。這民國時候養車,可真的是一個燒錢的活兒。
而且這民國收稅都是各地收各地的,如果有車輛需要跨地區使用,比如你一個杭州的車想在上海開,那就要拿兩份稅:
凡行駛本縣市境內的營業汽車長期行駛其他縣市境者,應向經過各該縣建設局呈驗原照,繳納該縣捐額之一半,領取長期通行捐照。商業長途汽車還應按營業收入10%繳納專營捐。
而一輛車如果想要跨省開,那更是要“雁過拔毛”,只要是途徑的省份那是人人有份,各自都要收自己的一分錢。
民國21年(1932年)12月,江蘇省修訂汽車納捐章程,汽車一律按季繳納車捐。蘇浙皖京滬五省市互通的長途汽車,根據跨越兩省市以上者按所經省市的多少,各按5至8折繳納季捐。
林林總總加起來,這收的車船稅就高了去了。在民國想做一個有車一族,那可是相當的不容易啊。
三、全面抗戰爆發後的車船稅
而到了日偽統治時期,‧這各種車捐雜費就更多了。民國27年(1938)至民國30年,日偽督辦南京市政公署和日偽南京市政府,曾經先後4次公佈《徵收車捐簡章》,從汽車到腳踏車共分了14項,按自用或營業分別按季或按月徵捐。其間還屢次調整捐額,從每月偽幣(下同)0.2元到每季120元不等。
比如在民國33年(1944年)8月,日偽江蘇省建設總工程處改訂汽車每季捐額:自備小汽車為90、120、150、和180元4等;營業小汽車為135、180、225和270元4等;自備大汽車為240、255、270和285元4等(每再增加一噸增加15元);營業大汽車為450、480、510和540元4等(每再增加一噸增加30元);公共汽車和長途汽車為180、195、210、225元4等(每再增加一噸增加15元);自備運貨車為180、240和300元3等,營業運貨車為300、390和480元3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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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這是每季度的,也就是說家裡自備一輛五座小汽車,每年光車捐(車船稅)就得600元!養一輛貨車,每年就得掏1200元!
抗戰勝利後通貨膨脹,這車船稅更是漲到沒有譜兒,那稅率是幾個月一變。民國37(1948年)年1月,江蘇省再次調整稅率。9月14日,江蘇省政府更是直接下達訓令,一次性將使用牌照稅稅率提高了60倍,而且不收法幣,直接以金圓券計徵。12月2日,江蘇省政府財政廳公佈《民國38年上半年徵收使用牌照稅最低稅率表》,再次加稅。民國38年3月,又依照總統府修正使用牌照稅法條文,再一次改訂了最低稅率。當然了,那時候的金圓券已經不如紙,這好多個零的收稅金額,其實也就是個數字符號而已。
最後要說的是,雖然苛捐雜稅很多,交警查車捐也很嚴,但是那個時候開車的都是達官貴人,這民國交警自然不敢隨便攔車查稅。萬般無奈之下,他們就想了一個在車牌上安裝稅牌的辦法。那時候你交了稅以後,人家就會給你車牌上方加個小鐵片,上寫“某年某季”。這交警不用攔車,遠遠一看車牌,就知道該車是否欠費啦。
四、公路通行費
當年的汽車除了上牌費、車船稅,還有一個大項支出是公路通行費或者說過路費。不過這過路費一開始不是交給國家的,而是交給設卡的公路主人的。那時候可是“此路是我開、此樹是我栽,要想從此過,留下買路錢”。這早期的公路,還真的大多數都不是國家掏錢,而是私人自己修的。
如1919年上海寶山縣交通事務局修築從上海到瀏河的公路時,因為沒有築路資金,就從滬太長途汽車公司那裡借了42萬銀圓。三年以後,公路修成了,這筆錢得還啊,寶山縣還不起,只好把那條路交給滬太長途汽車公司“代管”三十年——就是允許滬太公司在公路上設立收費站,向一切過往車輛收費來還借款。其後1921年的時候,南陽兄弟菸草公司要用汽車從事蚌埠到劉府間的菸葉運輸,也是先修了汽車路。
一來二去的, 在南京國府成立以前,江浙地區就有超半數公路都是“商辦”的。這修路的商人就在路上設卡收費,商人有權決定哪種車輛可以通行,哪種車輛不能上路,更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來收費——這過路費也自然就隨性得很,沒個統一標準。但是千言萬語有一條,這殺頭的生意有人做,這賠錢的買賣沒人幹。這商人花錢修路可不是搞慈善,這切卡收費自然是要收回成本、再加利息、還要利潤的,這一來二回的,自然“買路錢”就很高了。
南京國民政府成立以後,為了對公路進行統一管理,逐漸從商人手裡回收路權,由國家來修路。而修路的主要費用,一個主要辦法是靠增加農業稅,讓農民多出錢。比如1930年安徽省建設廳修築從安慶到六安的公路,全省田賦“帶徵一成”,就是往常種一畝地交100斤公糧,現在因為國家修路,種一畝地農民就要交110斤啦。
而另一個集資途徑是發行公債,從老百姓手裡“借錢”。從1928年到1937年,南京國民政府治下的所有省份都發行過“修路公債”,攤派給大家購買。那時候的各種形式公債多如牛毛,可以說沒有公債就沒有公路,沒有公債就沒有國民黨治下的所謂的“黃金十年”。
而路修成以後,自然就需要“收費還債”啦。1930年南京國府頒佈了《五省公路徵收汽車通行費辦法》,根據該辦法的規定,凡是在浙江、江蘇、安徽、上海、南京(當時上海是特別市,南京是首都,均為行直轄市,和浙、蘇、皖三省並列)等五地公路行駛的汽車,均按統一標準繳納過路費。
當時的汽車開上公路,要先後經過兩個檢查站,在經過第一個檢查站的時候需要拿票,在經過第二個檢查站的時候再計算繳費,就跟咱們現在開車上高速公路的繳費方式一模一樣。而且當時也是按里程收費的,小汽車每10公里大洋0.3塊,七座以上大汽車每10公里0.6元,14座以上每10公里大洋0.9塊。
要注意那一塊大洋可不是一塊錢,那可是一千多塊錢!這一個大洋相當於128-140枚“當十”銅圓,每個當十銅圓等於10文錢。也就是一個大洋其實大概相當於當時的1300多塊錢!這就好比日元中有10000日元的面額,你不能把10000日元說成是一塊錢一樣,這銀圓也是一種大面額貨幣,它下面還有各級別輔幣呢。
而如果這還不夠直觀的話,就讓我們換算一下:當時你開一輛家用五座小汽車上路跑100公里,需要繳納大洋3塊,或者說是“當十銅圓”400元。這百公里小汽車過路費400塊,你覺得是便宜還是貴呢?
而貨車過檢查站當然也要繳費,其計費方式分兩種,一是按載重收費,每噸每公里0.07大洋;一是按貨運單據收費,收運價的百分之一。也就是說你拉上10噸貨走100公里,需要付過路費70塊大洋,大概相當於9000多個銅元的過路費!這樣算下來,你就知道在民國時期運輸成本,究竟有多貴了吧?
而值得一提的是,這過路費收到手以後,其實大部分都被挪用於其他地方,最後並沒有還老百姓的借款。這國府是個寅吃卯糧的欠債大戶,截至1936年1月底,包括修路公債在內,僅南京國府發行和認可的內國公債、庫券、憑證等就多達30餘種,負債總額146000多萬元,每月應付本息1500多萬元,這財政根本已經無力支付。所謂的“黃金十年”,其實是“借債十年”,靠發行空頭債券度日而已。
然後等全面抗戰一爆發,這所有的債自然就賴掉了。而隨著貨幣急劇貶值,這債務也不值一提了——看看大洋彼岸那個欠債如山的國家吧,真的要警惕它賴賬不還啊,這種事其實早有先例的。
參考資料:
《江蘇省汽車納捐暫行章程》
《黔滇川旅行記》
《中國近代生活史》
《北洋軍閥軼事》
《上海軼事大觀》
《中國汽車工業發展史論》
《中國近代兵工史》
《閻錫山畫傳》
《上海工人階級運動史》
《民國中產階級賬本》
《銀元時代生活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