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抗戰時候開始,八路軍新四軍就把“近戰夜戰狂扔手榴彈”作為抗擊日偽軍的基本戰術,並且能在實戰中善加運用。
由於我八路軍新四軍在射擊和拼刺上都弱於日軍,所以尤為重視手榴彈的作用。1937年9月下旬的平型關戰鬥是八路軍和日軍初次交手,參加戰鬥的343旅685團在戰後總結中說道:“此次戰鬥敵人死傷者均是手榴彈炸死者為多。”
115師師長林彪透過與日軍第一戰也注意到了:“手榴彈是敵甚怕之武器,我軍宜多帶多用,更須人人會用。”
很快,在1938年2月,八路軍總司令朱德在《八路軍半年來抗戰的經驗與教訓》一文中指出:“敵人並不十分頑強,更怕手榴彈。”
所以邊區造手榴彈哪怕威力小甚至一炸兩瓣,《亮劍》中的李雲龍也要軟磨硬泡找後勤部長搞幾十箱手榴彈,戰士們也願意多帶手榴彈,有用籃子裝的,也有用繩索綁上一大串背上的(如題圖中那樣)。
國軍也有在身上綁很多手榴彈的做法,但目的卻不是突擊,而是為了向日軍的坦克裝甲車輛發起自殺式衝鋒,以求同歸於盡。
由於日軍重視擲彈筒而忽視手榴彈,在短兵相接的時候沒少吃虧,但日軍生產的手榴彈少,而且步兵甚至沒有配備手榴彈袋,需要手榴彈的時候要麼揣口袋,要麼塞挎包裡面,一直到戰敗都沒有改過來。
而在抗美援朝的志願軍手上,手榴彈依舊在發揮重要作用,以至於毛主席都說出了那句著名的:你打你的原子彈,我打我的手榴彈!
而抗美援朝中手榴彈打得最出彩的時候是上甘嶺戰役,所以軍史學家總結出來志願軍能守住上甘嶺的三大原因:坑道、炮火、手榴彈。
1952年10月14日,上甘嶺戰役第一天:九連和一連就消耗了40萬發子彈,以及1萬多枚手榴彈。這時子彈與手榴彈消耗比例是40:1,即打40發子彈要扔顆手榴彈。
到了10月31日,15軍防守部隊創下了上甘嶺戰役中日均最高彈藥消耗量:投擲出近3萬枚手榴彈和手雷,260根爆破筒,發射30多萬發子彈,21000多發炮彈。子彈與手榴彈的消耗比例上升到10:1。打10發子彈扔一顆手榴彈。
大家不要以為是用莫辛納甘栓動步槍打10發子彈就扔一顆手榴彈。是機槍或者波波沙衝鋒槍打10發子彈就扔一顆手榴彈。這是什麼意思呢?意思就是說波波沙扣半秒多鍾打一梭子(波波沙理論射速高達900發/分,一秒鐘15發),馬上扔顆手榴彈過去。
小編多說法是有資料支援的:上甘嶺戰役消耗步槍彈87544,衝鋒槍彈2360585發,輕機槍1152512,1266068發,235297木柄手榴彈,加重手榴彈50846,反坦克手榴彈15187,反坦克地雷512,爆破筒5984,炸藥2917公斤。
大家仔細看看,步槍彈才消耗87544發,僅僅相當於手榴彈消耗量的三分之一不到!而咱們一個步兵班裡面是5支莫辛納甘和5支波波沙(或仿製的50衝鋒槍)。
這又引出一個上甘嶺戰役中有趣的現象:咱們的志願軍戰士在夜襲被美韓軍佔領的表面陣地時,很多配發莫辛納甘的戰士是沒有帶槍的,只是帶上了大量的手榴彈。要是隻帶手榴彈恐怕美韓軍還沒那麼怕,關鍵志願軍戰士還喜歡帶反坦克手雷炸敵人步兵!這種叫“兩斤半”或者“莫洛托夫手雷“的大殺器威力很大,重1200克(兩斤四兩),戰鬥部裝TNT炸藥612克,破甲深度75毫米,對人員殺傷半徑20米左右。
手雷是沒辦法放進手榴彈袋裡面的,當年志願軍戰士還發明瞭一種攜帶手雷的方法:把棉褲的褲腳紮上,把手雷放進去,然後把棉褲像人字形搭在脖子上。
到了兩山輪戰時,我軍進攻突擊需要攜帶大量手榴彈的時候,已經不需要用菜籃子或者繩子綁了,各部隊都自己設計了五花八門的”戰術背心“:
上圖算是最老款的,手榴彈應該還是67式木柄手榴彈,每個人胸前掛上了十幾枚。
這是“彝族五雄鷹”之一的戰士羅卜基衝著鏡頭招手微笑。他拿著81式自動步槍,身上的戰鬥背心掛滿彈匣和77式手榴彈。他是2營5連的班長,被任命為第一突擊隊副隊長。戰鬥中羅卜基英勇犧牲,榮立一等功。
而後面部隊自制的戰術背心上的手榴彈袋短得多,說明裝的手榴彈已經不是木柄的67式和77式,應該是82式卵形手榴彈。
大家看了這些兩山戰場上的突擊隊員裝束,可以發現在山嶽叢林作戰,我軍依舊強調加強手榴彈攜帶量,注意發揚手榴彈在近戰中的優勢。
這是在進攻中,身上手榴彈也只能帶上十幾顆。但是在陣地防守時就不同了,比如1985年5月31日,越軍集中兵力向仲瑞生所在班守衛的陣地發動進攻。仲瑞生緊盯住越軍,當越軍接近到陣地前只有60米時,才與戰友們一起開火射擊。激烈的戰鬥中,仲瑞生一個人接連打光了14個彈匣的子彈,扔了整整一箱手榴彈,一個人直接消滅了6名越軍。
千萬不要覺得在戰鬥中打掉420發子彈和50顆手榴彈才消滅6名越軍很少,這已經非常厲害了。實際上兩山戰場上80%甚至90%的越軍傷亡是炮兵完成的。
而在夜間防禦中,甚至出現過戰士發現(聽見或感覺都算)有動靜就扔手榴彈,一晚上扔了兩箱手榴彈(100顆)沒有開一槍的戰例。這種情形下,趁夜來襲的越軍士兵是很鬱悶的,由於我軍戰士居高臨下將手榴彈扔得遠(而且落地後還會往下面滾),越軍手榴彈扔不上來幹挨炸,有心用槍反擊吧,咱們戰士一槍不開,沒有槍口焰暴露目標位置,越軍士兵都不知道該往哪裡開火,最後只能灰溜溜地抬著死傷同伴撤下去。
當然,對我陣地上的戰士來說,第二天看見陣地前面只有血跡不見屍首(越軍跟我軍傳統一樣,只要有可能都會帶走傷員和屍體),評功評獎是會吃虧些。
不過呢,狂扔手榴彈的戰術在山嶽叢林近戰用得上,像西部高原各種列印,恐怕用狙擊榴、單兵雲爆火箭筒、12.7山地重機、82毫米速射迫、155車載榴、300毫米和370毫米遠火、殲16D、殲20更好些。